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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1月份罗湖区各类安全事故统计报告

来源: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大队) 发布时间:2017-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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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11月份各类安全事故基本情况

  (一) 11月份各类安全事故总体情况。11月全区发生交通、消防、工矿商贸、森林消防等各类安全事故共13宗,同比上升85.72%;死亡4人,去年同期为零;受伤1人,同比下降80%;直接经济损失2.06万元,同比上升32.91% ;11月份全区未发生较大以上安全事故(详见附表1)。

  1.交通安全事故。11月全区发生交通安全事故3宗,同比持平;死亡2人,去年同期为零;受伤1人,同比下降80%;直接经济损失1.3万元,同比上升44.45%。

  2.消防安全事故。11月全区发生消防安全事故9宗,同比上升125%;死亡1人,去年同期为零;无人受伤,同比持平;直接经济损失0.76万元,同比上升16.93%。

  3.工矿商贸生产安全事故。11月全区发生工矿商贸生产安全事故1宗,去年同期为零;死亡1人,去年同期为零;无人受伤,同比持平;直接经济损失为零,同比持平。

  4. 森林火灾。11月全区未发生森林火灾。

  (二)纳入统计范畴的生产经营性安全事故。11月全区发生纳入统计范畴的生产经营性安全事故3宗,事故死亡3人。其中道路运输业2宗,死亡2人;建筑业1宗,死亡1人。

  二、1-11月份各类安全事故累计情况

  (一)1-11月份各类安全事故基本情况。1-11月全区发生交通、消防、工矿商贸、森林消防等各类安全事故共124宗,同比下降24.39%;死亡17人,同比下降32%;受伤32人,同比下降31.92%;直接经济损失838.909万元,同比下降12.62%;1-11月份全区未发生较大以上事故(详见附表1)。

  1. 交通安全事故。1-11月全区发生交通安全事故46宗,同比下降36.12%;死亡8人,同比下降50%;受伤28人,同比下降31.71%;直接经济损失15.4万元,同比下降38.53%。

  2. 消防安全事故。1-11月全区发生消防安全事故69宗,同比下降17.86%;死亡1人,同比持平;受伤2人,同比下降66.67%;直接经济损失34.789万元,同比上升290.89%。

  3.工矿商贸生产安全事故。1-11月全区发生工矿商贸生产安全事故9宗,同比上升12.5%;死亡8人,同比持平;受伤2人,去年同期为零;直接经济损失788.72万元,同比下降14.83%。

  4. 1-11月全区未发生森林火灾。

  (二)纳入统计范畴的生产经营性安全事故  1-11月全区发生生产经营性事故19宗,死亡13人,重伤6人,直接经济损失788.72万元;1-11月份全区未发生较大以上生产经营性安全事故。

  1.交通安全事故。1-11月全区发生道路交通运输业安全事故10宗,死亡5人,重伤6人。

  2.消防安全事故。1-11月全区未发生生产经营性火灾事故。

  3.工矿商贸生产安全事故。1-11月全区发生安全事故9宗,死亡8人,直接经济损失788.72万元。其中建筑业5宗、商贸制造业4宗。分别为建筑业交通建设工程安全事故1宗,死亡1人,直接经济损失105万元;建筑业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安全事故4宗,死亡3人,重伤1人,直接经济损失332万元;商贸制造业冶金机械八大行业4宗,死亡4人,受伤1人,直接经济损同比减少失351.72万元。

  三、罗湖区安全生产形势分析

  (一)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可控。1-11月份全区未发生较大以上安全事故;事故四项主要指标同比继续保持下降趋势,1-11月份全区发生各类安全事故124宗,事故起数同比减少40宗,事故宗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四项指标同比分别下降24.39%、32%、31.92%、12.62%。由于1-11月份全区交通、消防安全事故宗数持续下降使得事故四项指标有明显降幅。

  (二)道路交通安全呈持续好转趋势。1-11月份全区未发生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四项主要指标同比均大幅下降。1-11月份全区共发生交通安全事故46宗,同比减少26宗;死亡8人,同比减少8人;受伤 28人,同比减少13人;直接经济损失15.4万元,同比减少9.65万元。从数据分析,机动车驾驶员违规操作和非机动车辆在机动车道行驶是引发道路交通事故的主因(见图2)。从事故发生的时段看,1月至11月死亡事故发生时段分别是4-7时、17-20时;伤人事故发生时段排在前二位的时段分别是早晨8-9时和夜间的23-24时;从事故发生的车型来看,涉及小型客车、电动自行车的道路交通事故多发频发。

  (三)消防安全形势不容乐观。1-11月份全区共发生火灾事故69宗,同比减少15宗;死亡1人,同比持平;受伤2人,同比减少4人;直接经济损失34.789万元,同比增加25.799万元。虽然消防安全形势总体平稳可控,但事故数占到全区事故总量近一半。从数据统计来看,起火场所的主要集中在居民住宅区(35起),占总量的53.34%;起火原因主要是电气线路故障(27起),占1-11月份火灾事故总量的43%;火灾发生集中在清水河、东晓、东湖等片区及住宅、生产经营场所等场所(见图3);电器线路故障、用火不慎等是引起的火灾事故主要原因(见图4)。

  4. 工矿商贸安全生产形势稳中趋恶。1-11月份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9宗,同比增加1宗;死亡8人,同比持平;受伤2人,去年同期为零;直接经济损失788.72万元,同比减少137.28万元。从数据统计来看,事故集中发生在建筑业中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领域、商贸制造业中冶金机械八大行业领域;主要事故伤害类型为高处坠落、触电、中毒窒息、淹溺等,其中高处坠落最为突出。建筑施工现场管理混乱、安全监管不到位、企业安全主体责任未全面落实、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是工矿商贸类安全事故诱发的主因。

  四、近期安全生产形势预判

  岁末年初各类生产经营建设活动已进入旺季,交通运输繁忙,一些企业抢工期、赶进度、增效益意愿强烈,加上冬季天气影响,诱发事故的因素增加。因此,在做好全方位日常安全监管的同时,要突出冬季特点,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安全检查要侧重多发易发事故的薄弱环节,认真做好防风、防火、防坠落、防泄漏等各项防范工作。以下问题应重点关注:

  (一)冬季一氧化碳中毒的安全问题。每年冬季都是一氧化碳中毒高发期。进入冬季后由于天气变冷,人们在狭小密闭的居室或场所中使用燃气做饭及小作坊使用大量燃气进行食品加工的场合增多,由于通风不良,产生大量一氧化碳积蓄在室内,容易导致一氧化碳中毒。使用直排式燃气热水器及居家燃气热水器安装不合理、使用不当和洗浴时间过长,也容易导致一氧化碳中毒。

  (二)森林火灾问题。目前,我市已进入风高物燥的秋冬季,地面枯枝枯叶等可燃物堆积增多,加上降水量将持续减少,极易引发森林火灾。随着市民登山日趋普遍,在山上抽烟、放孔明灯、野炊等情况时有发生,也容易引发森林火灾。

  (三)危险化学品的安全问题。全区现有加油站23家,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27家,201家珠宝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干燥的气候条件下,危险化学品极易挥发,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储存威胁很大,极易引发火灾、爆炸、急性中毒等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事故。特别是易燃易爆炸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作业场所,尤其要注意人体静电的危害与防控。

  (四)建筑施工领域的安全问题。每年第四季度是各类装修施工旺季,特别是小型装修工程分散且监管难度大,工程多次分包施工,施工现场管理混乱,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加之普遍业主和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往往容易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临近岁末,各生产经营单位和各建筑工程项目赶工期、超进度意愿强烈,可能因放松警惕、疲劳作业而导致事故高发。加上秋冬季节,冷空气影响加剧,寒潮来袭,昼夜温差大,冷暖变化不规律,容易造成设施设备异常,导致脚手架、塔吊和电梯、施工机械等的故障率提高;作业人员尤其是室外作业人员身心疲乏,极容易诱发高坠、机械伤害、触电、施工坍塌等生产安全事故。

  (五)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问题。全区有专业市场68家,大型商场超市100多家,歌舞娱乐场所79家,这些场所人流、物流密集,一旦出现突发事件,容易发生踩踏事故;老旧住宅小区、城中村等基础设施薄弱,外来人口流动性大,电气线路短路等导致的火灾事故持续高发,加之秋冬季节天气干燥容易导致火灾事故。岁末还应特别关注各类大型商业打折促销活动的公共安全问题。

  (六)道路交通安全问题。现阶段大部分交通参与者安全意识淡薄是造成交通事故的根本原因。城区共享车辆管理较为混乱,驾驶员、行人、非机动车不遵守交通规则,加上邻近岁末,道路运输特别是客运、货运更趋繁忙,发生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风险增加。

  (七)老旧电器设备安全风险。罗湖区共有变压器3839台,设备资产属于用户的变压器有3169(居民类1348台、商业类1821)台,其中居民类变压器运行年限超过15年及以上的老旧变压器共808台,占比高达59.94%。这些老旧电气设备突出隐患表现在:由于电线普遍线径偏小且老化严重,容易发生过流致电线烧坏引发火灾。随着冷空气影响加剧,居民用电环节逐渐增多,特别是电暖器等大功率电器的使用以及燃气使用量将剧增,极易引发火灾事故。

  (八)有限空间作业安全问题。四季度企业进入地下室、储藏室、粮仓、储罐、锅炉和暗沟、隧道、涵洞、地坑,以及沼气池、化粪池、下水道等封闭、半封闭有限空间作业量加大,发生中毒窒息事故概率加大。

  (九)职业安全健康问题。罗湖区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在册企业323家,作业工人约2.3万人,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工人约3320人。进入冬季,涉及有机溶剂使用的作业场所因通风不畅,有毒有害气体容易大量积聚,容易导致工作人员职业性慢性中毒事故。

  五、下一步工作建议

  各街道、各部门和各单位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刻吸取北京“11·18”火灾和 天津“12·1”火灾两起重大事故教训,深入分析岁末年初安全生产的规律特点,超前研判可能出现的各种安全风险,加强事故多发领域的预防,突出群死群伤事故的防范,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并结合《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以及伟中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制定针对性的管控措施,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反弹,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具体意见:一是由区住建局结合冬季施工特点,以预防坍塌、高坠和触电事故为重点,结合《全面加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方案》要求,切实加强施工现场深基坑、高支模、地下暗挖、高层外脚手架搭设、建筑起重机械安装等检查,严肃查处安全管理混乱、冒险蛮干等违法违章行为,严防高空坠落、触电事故发生。尤其要加强二次装修、零星工程的监管,并充分调动物业管理等社会力量,形成工作合力。二是由罗湖消防监管大队要针对冬季火灾高发的规律特点,结合《全面加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方案》要求,针对性部署冬季火灾防控工作。持续深入开展“拉网排雷” 专项整治行动,在重点清查整治住宅、“三小场所”、民宿、出租屋、“房中房”、地下建筑、物流仓储、电池生产企业、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和无牌无证的废品回收站、垃圾站等消防隐患突出场所和部位的基础上,全面动员基层力量,开展冬季火灾防控攻坚战,强化对电气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全力预防和减少亡人伤人火灾及一氧化碳中毒事故发生。三是由罗湖交警大队、罗湖交通运输局加大路面疏导、执法检查和管控力度,结合《深圳市压降交通事故综合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具体要求,围绕“短期见成效,年底大提升、明年大变样”的总体目标,着力开展交通顽疾整治和源头基础管控,以及改善通行环境、加大警示教育宣传等工作,确保路面交通安全有序。四是区城管局、各街道办根据我区的客观环境和秋冬季节风高物燥等特点,结合《全面加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方案》要求,加强对梧桐山、仙湖植物园等重点区域的森林防火点进行逐一排查、常态巡查,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置险情。五是区安监局结合《全面加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方案》要求,强化危险化学品及粉尘涉爆、有限空间、涉氨制冷等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监管,充分发挥基层网格队伍力量,在安全生产检查中把辨识、管控安全风险与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对不同等级的风险点、危险源实行差异化管理,采取有针对性的管控措施,对“红色”、“橙色”的高风险等级风险点、危险源要实施重点监控,落实管控责任,加强督促检查。六是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持续保持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重点加大事前监督和事后处罚力度,组织各类暗访暗查和突击检查行动,发动群众举报投诉,精准打击各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形成铁腕整治高压态势,倒逼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及时消除事故隐患。七是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发挥宣传教育引导作用,通过电视、广播、网站、微信、微博等媒介,广泛持续地进行安全宣传教育活动,重点宣传道路交通、用火用电用气用油、防范一氧化碳中毒等安全知识,督促警示企业、单位和社区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不断提高全社会的安全意识和事故防范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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