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6月份各类安全事故基本情况
(一) 6月份各类安全事故整体情况。6月我区发生交通、消防、工矿商贸、森林消防等各类安全事故共10宗,同比下降23.08%;无人死亡,同比减少3人;受伤1人,同比下降75%;直接经济损失1.23万元,同比下降99.65% (见附表1)。
1.交通安全事故 6月我区发生交通安全事故4宗,同比下降20%;无人死亡,同比持平;受伤1人,同比下降75%;直接经济损失1.2万元,同比下降52%。
2.消防安全事故 6月我区发生消防安全事故6宗,同比上升20%;没有人员伤亡;直接经济损失0.03万元,同比下降97.56%。
3.工矿商贸生产安全事故 6月我区未发生工矿商贸生产安全事故,同比下降。
4. 6月我区未发生森林火灾。
(二) 纳入统计范畴的生产经营性安全事故。 6月我区发生生产经营性事故1宗,重伤1人。
1. 交通安全事故 6月我区发生道路交通运输业安全事故1宗,重伤1人。
2.消防安全事故 6月我区未发生生产经营性火灾事故。
3.工矿商贸生产安全事故 6月我区未发生工矿商贸事故。
二、1-6月份各类安全事故累计情况
(一)1—6月份各类安全事故基本情况。1-6月我区发生交通、消防、工矿商贸、森林消防等各类安全事故共64宗,同比下降39.63%;死亡6人,同比下降62.5%;受伤12人,同比下降55.56%;直接经济损失259.709万元,同比下降67.57%(见附表1)。
1.交通安全事故 1-6月我区发生交通安全事故25宗,同比下降37.5%;死亡4人,同比下降50%;受伤12人,同比下降52%;直接经济损失8.3万元,同比下降40.08%。
2.消防安全事故 1-6月我区发生消防安全事故37宗,同比下降37.29%;没有人员伤亡,同比分别下降;直接经济损失11.973万元,同比上升427.84%。
3.工矿商贸生产安全事故 1-6月我区发生工矿商贸生产安全事故2宗,同比下降71.43%;死亡2人,同比下降71.43%;没有人员受伤;直接经济损失220万元,同比下降71.83%。
4.1-6月我区未发生森林火灾。
(二) 纳入统计范畴的生产经营性安全事故 1-6月我区发生生产经营性事故9宗,死亡5人,重伤5人,直接经济损失220万元。
1.交通安全事故 1-6月我区发生道路交通运输业安全事故7宗,死亡3人,重伤5人。
2.消防安全事故 1-6月我区未发生生产经营性火灾事故。
3.工矿商贸生产安全事故 1-6月我区建筑业发生安全事故2宗,死亡2人,直接经济损失220万元。分别为交通建设工程安全事故1宗,死亡1人,直接经济损失105万元;建筑业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安全事故1宗,死亡1人,直接经济损失115万元。
三、1-6月份安全生产形势分析
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各单位严格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采取切实有效防控措施,确保了我区上半年总体安全生产形势平稳。事故四项主要指标降幅明显:1-6月份我区发生各类安全事故64宗,事故起数同比减少42宗(见图1),1-6月份我区未发生较大以上安全事故;事故宗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四项指标分别下降38.68%、62.5%、55.56%、70%。由于1-6月份我区交通、消防安全事故宗数大幅下降使得事故四项指标有明显降幅。
1. 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保持稳中趋紧。1-6月份,道路交通事故四项指标同比均呈下降趋势,四项指标分别下降37.5%、50%、52%、40.08%。上半年共发生交通安全事故25宗,占上半年各类事故总起数的39 %;死亡4人,占上半年死亡总人数的67%,;受伤 12人,占上半年受伤总人数的100%;直接经济损失8.3万元,占上半年直接经济损失总数的3.2%。据分析,机动车驾驶员违规操作和非机动车辆在机动车道行驶是引发道路交通事故的主因(见图2)。结合交通事故诱发主因,我区应加强交通路面执法力量和力度,进一步落实“禁摩限电”规定,并针对交通参与者安全意识淡薄,由交通安全管理部门牵头开展多种形式的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全面提升宣传教育效能。
2. 消防安全形势基本平稳。1-6月份共发生火灾事故37宗,同比下降37.29%,占上半年各类事故总起数的58%;无人伤亡;直接经济损失31.409万元,同比上升427.84%,占上半年直接经济损失总数的12%。起火场所的重灾区仍然集中在居民住宅区(19起),占总量的51%;起火原因主要是电气和生活用火不慎导致,分别占上半年火灾事故总量的43%和19%。随着持续高温天气、用电量剧增等季节性因素,消防安全事故防控难度加大,需引起高度警惕。据统计分析,火灾发生集中在清水河(10起)、东晓(7起)、桂园(5起)、莲塘(5起)等片区及住宅(19起)、生产经营场所(6起)等场所(见图3);电器线路故障(16起)、用火不慎(7起)、自燃等是引起的火灾事故主要原因(见图4)。根据起火场所和原因分析,我区应针对高温季节室外温度高、用电负荷剧增等特点,严防户外大型广告牌、老旧建筑、老旧住宅区的电气类火灾发生;强化日常监管和执法力度,倒逼生产经营单位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消防安全知识与技能的培训和宣传力度,提高辖区民众消防安全意识。
3. 工矿商贸生产安全形势不容乐观。 1-6月份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2宗,占各类事故总起数的3%,同比下降71.43%,两起事故均为建筑施工领域高坠事故;死亡2人,占死亡总人数的33%,同比下降71.43%;无人员受伤;直接经济损失220万元,占直接经济损失总数的85%,同比下降71.83%。事故发生集中在建筑施工领域,高处坠落为主要伤害类型;企业安全管理不到位、主体责任未全面落实和员工安全意识淡薄是工矿商贸类安全事故诱发的主因。根据事故发生的行业和伤害类型分析,我区应突出行业领域安全工作的重点、难点,着力找问题,抓关键点,破难题,通过排查、梳理、造册、分类分项等方式逐一解决隐患,稳步推进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双重预防机制建设。
四、工作意见和建议
一是进入高温酷暑季节及汛期,全区出现持续性强降雨、大风、雷电、台风等灾害性天气风险加大,各街道、各有关部门要深入分析研判夏季事故高发的特点和规律,及时发出风险和事故预警,全面加强安全准入和源头管控,采取一切可行、有效的硬措施,有效遏制较大以上事故的发生;二是罗湖消防监管大队及各街道办事处要按照市、区有关部署要求,深入开展夏季消防安全检查行动,加大人员密集场所和“三小场所”的消防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加强居民住宅区的用电安全宣传教育,切实压降电气火灾事故频发势头;三是罗湖交警大队、罗湖交通运输局要按照市安委会关于开展道路交通领域攻坚治理有关要求,进一步完善重点车辆监控系统,加强重点车辆交通安全监管,强化重点车辆违法行为整治及事故预防工作,尤其是要进一步加大“禁摩限电”力度,坚决遏制城区涉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交通事故高发势头;四是其他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继续保持安监执法高压态势,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力度,尤其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企业,务必按照事故调查“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追究企业相关法律责任,倒逼企业自觉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五是要深入推动“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促使辖区生产经营单位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安全意识。
附表一:2017年1-6月份罗湖区各类安全事故情况表
项 目 |
6月 |
上年 同期 |
对比(%) |
1-6月 |
上年 同期 |
对比(%) |
|
事 故 宗 数 |
交通安全 |
4 |
5 |
-20% |
25 |
40 |
-37.5% |
消防安全 |
6 |
5 |
20% |
37 |
59 |
-37.29% |
|
工矿商贸 |
0 |
3 |
下降 |
2 |
7 |
-71.43% |
|
森林消防 |
0 |
0 |
—— |
0 |
0 |
—— |
|
合 计 |
10 |
13 |
-23.08% |
64 |
106 |
-39.63% |
|
死 亡 人 数 |
交通安全 |
0 |
0 |
—— |
4 |
8 |
-50% |
消防安全 |
0 |
0 |
—— |
0 |
1 |
下降 |
|
工矿商贸 |
0 |
3 |
下降 |
2 |
7 |
-71.43% |
|
森林消防 |
0 |
0 |
—— |
0 |
0 |
—— |
|
合 计 |
0 |
3 |
下降 |
6 |
16 |
-62.5% |
|
受 伤 人 数 |
交通安全 |
1 |
4 |
-75% |
12 |
25 |
-52% |
消防安全 |
0 |
0 |
—— |
0 |
2 |
下降 |
|
工矿商贸 |
0 |
0 |
—— |
0 |
0 |
—— |
|
森林消防 |
0 |
0 |
—— |
0 |
0 |
—— |
|
合 计 |
1 |
4 |
-75% |
12 |
27 |
-55.56% |
|
直接经济损失(万元) |
交通安全 |
1.2 |
2.5 |
-52% |
8.3 |
13.85 |
-40.08% |
消防安全 |
0.03 |
1.23 |
-97.56% |
31.409 |
5.95 |
427.84% |
|
工矿商贸 |
0 |
345 |
下降 |
220 |
781 |
-71.83% |
|
合 计 |
1.23 |
348.73 |
-99.65% |
259.709 |
800.8 |
-67.57% |
|
烧山面积(M2) |
森林消防 |
0 |
0 |
—— |
0 |
102 |
下降 |
附表二:1-6月份各街道办事处火灾宗数与事故死亡情况
事故类别 所属 办事处 |
交通事故 死亡人数 (人) |
火灾事故 |
工矿商贸事故 死亡人数 (人) |
|
事故宗数 (起) |
死亡人数 (人) |
|||
黄贝街道 |
1 |
2 |
0 |
1 |
南湖街道 |
0 |
3 |
0 |
0 |
桂园街道 |
2 |
5 |
0 |
0 |
东门街道 |
0 |
0 |
0 |
0 |
翠竹街道 |
0 |
0 |
0 |
0 |
笋岗街道 |
1 |
2 |
0 |
0 |
东湖街道 |
0 |
3 |
0 |
0 |
莲塘街道 |
0 |
5 |
0 |
1 |
东晓街道 |
0 |
7 |
0 |
0 |
清水河街道 |
0 |
10 |
0 |
0 |
合计 |
4 |
37 |
0 |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