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

2019年3月份及第一季度全区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形势分析

来源:罗湖区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9-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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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3月份基本情况 

  (一)安全生产事故情况 

  1.各类事故总体情况。3月份,全区共发生道路交通、工矿商贸和火灾等各类安全事故15起,死亡2人,受伤4人,直接经济损失12.28万元;同比起数上升15.38%,死亡人数增加2人,受伤人数下降33.33%,直接经济损失下降61.86%;环比起数上升66.66%,死亡人数下降33.33%,受伤人数上升75%,直接经济损失下降97.09%。 

  (1)道路交通事故情况。全区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4起,死亡0人,受伤4人,直接经济损失1.2万元。同比起数下降42.85%,死亡人数减少1人,受伤人数下降33.33%,直接经济损失下降47.82%;环比起数下降20%,死亡人数减少3人,受伤人数上升300%,直接经济损失下降42.85%。 

  (2)工矿商贸及其他(含工矿商贸、建筑施工、水上交通、渔业船舶、农业机械等行业领域,下同)事故情况。全区发生工矿商贸及其他事故2起,死亡2人,受伤0人。同比起数增加2起,死亡人数增加2人,受伤人数持平;环比起数增加2起,死亡人数增加2人,受伤人数持平。 

  (3)火灾事故情况。全区共发生火灾事故9起,死亡0人,受伤0人,直接经济损失11.08万元。同比起数上升80%,死亡和受伤人数分别持平,直接经济损失下降62.94%;环比起数上升125%,死亡和受伤人数分别持平,直接经济损失下降97.36%。 

  2.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3月份全区发生生产安全事故3起,死亡2人,受伤1人。同比起数上升50%,死亡和受伤人数分别持平;环比起数持平,死亡人数下降33.33%,受伤人数持平。其中: 

  (1)农林牧渔业和采矿业。未发生事故。同比和环比分别持平。 

  (2)商贸制造业。未发生事故。同比和环比分别持平。 

  (3)建筑业。发生事故2起,死亡2人,受伤0人。同比起数增加2起,死亡人数增加2人,受伤人数持平;环比起数增加2起,死亡人数增加2人,受伤人数持平。 

  (4)交通运输和仓储业。发生事故1起,死亡0人,受伤1人。同比起数下降50%,死亡人数减少2人,受伤人数持平;环比起数下降66.66%,死亡人数减少2人,受伤人数持平。 

  (5)其他行业。未发生事故。同比和环比分别持平。 

  3.较大及以上事故情况。3月份全区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同比和环比分别持平。 

  (二)自然灾害情况 

  1.森林火灾情况。全区未发生森林火灾事故。同比起数减少1起,死亡和受伤人数分别持平,过火面积减少200平方米;环比持平。 

  2.汛旱风等自然灾害情况。未发生造成人员伤害的自然灾害。

  二、全区第一季度事故累计情况 

  (一)安全生产事故情况 

  1.各类事故累计情况。第一季度全区共发生道路交通、工矿商贸和火灾等各类安全事故36起,死亡6人,受伤9人,直接经济损失542.15万元。同比起数上升5.88%,死亡人数上升500%,受伤人数下降18.18%,直接经济损失上升1190.83%。 

  (1)道路交通事故情况。全区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16起,死亡4人,受伤8人,直接经济损失5.6万元。同比起数上升14.28%,死亡人数上升300%,受伤人数下降27.27%,直接经济损失上升27.27%。 

  (2)工矿商贸及其他事故情况。全区发生工矿商贸及其他事故3起,死亡2人,受伤1人。同比起数增加3起,死亡人数增加2人,受伤人数增加1人。 

  (3)火灾事故情况。全区共发生火灾事故17起,死亡0人,受伤0人,直接经济损失536.55万元。同比起数下降10.52%,死亡和受伤人数持平,直接经济损失上升1326.99%。 

  2.生产安全事故累计情况。第一季度全区发生生产安全事故7起,事故死亡5人,受伤3人。同比起数上升250%,死亡人数上升150%,受伤人数上升200%。其中: 

  (1)农林牧渔业、采矿业。未发生事故。同比持平。 

  (2)商贸制造业。未发生事故。同比持平。 

  (3)建筑业。发生事故3起,死亡2人,受伤1人。同比起数增加3起,死亡人数增加2人,受伤人数增加1人。 

  (4)交通运输和仓储业。发生事故4起,事故死亡3人,受伤2人。同比起数上升100%,死亡人数上升50%,受伤人数上升100%。 

  (5)其他行业。未发生事故。同比持平。 

  3.较大以上事故情况。第一季度全区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同比持平。 

  (二)自然灾害情况 

  1.森林火灾情况。第一季度全区未发生森林火灾事故。同比起数减少1起,死亡和受伤人数分别持平,过火面积减少200平方米。 

  2.汛旱风等自然灾害情况。第一季度未发生造成人员伤害的自然灾害。 

  三、近期形势预判 

  从近五年的数据分析,第一季度事故总量约占全年比重的五分之一,第二季度事故则上升至四分之一,加上受汛期和“五一”、“端午”假期来临、生产经营进入繁忙期等因素影响,各类事故防控压力进一步加大。 

  1.历史数据显示第二季度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风险较高。从历史数据看,我市近四年在第二季度均发生1起较大事故,分别为2015年龙岗区“6·13”较大爆燃事故、2016年光明区“4·29”较大粉尘爆炸事故、2017年福田区地铁3号线南延“5·11”较大坍塌事故和2018年罗湖区天乐大厦“5·13”较大中毒窒息事故。分析数据表明,第二季度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风险高,各街道、各部门各单位需要进一步加大风险管控工作力度,采取强有力措施,坚决防范较大以上事故发生。 

  2.季节因素可能导致各类事故多发。当前已进入汛期,将面临强雷暴、大风等强对流天气考验,“大暴雨多、强度大,强对流天气多发,台风影响早、路径复杂”可能为今年汛期主要特点,恶劣天气诱发生产安全事故的可能性加大,容易发生垮塌、滑坡、泥石流、起重机械倾覆、广告牌倒塌等各类灾害的风险增加,需提前研判、提前做好防范准备。加之进入第二季度,气温逐渐回升,生产经营活动更加繁忙,用电量剧增,涉水活动、室外空调安装和维修作业频繁,期间又恰逢“五一”、“端午”假期,人流物流加剧,各行业领域事故防范难度加大。 

  3.建筑业、道路交通和消防火灾风险依然突出。今年第一季度全区建筑业发生事故3起,占生产安全事故总量的43%,随着城市更新改造、城中村综合治理、基础设施建设大提速、重点工程建设等专项工作不断深化,涉及大量建设、改造、维修维护等工程,将对城市运行及安全发展工作带来极大挑战;其次,当前正值春暖花开时节,随着辖区各种花卉展陆续举办,公园、景点以及学校路段交通安全压力进一步加大,期间适逢“五一”、“端午”假期,市民自驾出游踏青、来深观光旅游、休闲度假的游客交织叠加,容易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另外,当前电气火灾事故持续频发还未得到有效遏制,全区老旧住宅小区、城中村电气设备老旧、消防基础设施薄弱,是大部分流动人口集中居住的首选,往往大部分流动人口消防安全意识淡薄,消防知识技能缺乏,可能因私拉乱接、购买使用不合格电气线路及设备、违规充电、动火等极易引发火灾;随着市民登山日趋普遍,在山上抽烟、野炊等情况时有发生,加上近期我省森林火险等级偏高,森林防灭火形势不容乐观。 

  四、对策措施 

  1.各街道各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完善和落实长效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压实各级党委、政府和部门责任,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建立安全生产预防控制体系,构建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整治双重预防工作机制,严格落实风险管控措施,建立完善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和“黑名单”制度;打牢安全生产基础,实现人员素质、设施保障、技术应用的整体协调。 

  2.各街道、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吸取近期江苏响水天嘉宜公司“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湖南常长高速客车起火“3·22”重大事故和四川木里“3·30”森林大火等事故教训,深入分析面临的形势和存在问题,充分结合省、市部署的各类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对重点行业领域、重点地区、重点部位、重点时段和重点单位的安全风险管控,强化林地、公园的防灭火部署统筹工作,督促相关单位深化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落实防范化解突出安全风险的工作措施,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确保辖区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3.各街道、公安、应急等有关部门要深刻吸取江苏响水天嘉宜公司“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教训,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或试生产项目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按照从高风险到低风险、从差到好、从小到大的原则,以“两重点一重大”、硝化物、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企业和试生产项目为重点,对辖区企业开展全面风险隐患排查整治,重点整治“规模小、管理乱、基础差、风险高”的企业。采取“四不两直”、暗查暗访等方式开展执法检查,找准风险隐患,坚持问题为导向,重点精准发力,全力防控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4.各街道、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以属地管理为主,统一指挥、分级负责,提前对本辖区、本单位汛期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切实做好汛期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工作,要对可能受汛期极端天气影响的重点区得到域、重点部位进行全面排查,密切关注灾害天气动态,及时掌握预警信息,采取切实有效防范措施,全力做好防汛备汛的安全生产工作。 

  5.各街道及区应急管理、住房建设、交通管理等部门要根据建筑业、商贸制造业及“五一”和“端午”小长假交通事故特点和规律,认真分析研判原因,采取针对性管控措施,加强对高处作业和零星工程的监管力度,强化重大建设项目、商贸制造业安全监管,严防高坠、坍塌、触电、物体打击和车辆伤害等事故发生;特别是道路交通各类部门要认真吸取湖南常长高速客车起火“3·22”重大事故教训,持续狠抓执法、“禁摩限电”、路面隐患排查、交通疏导、“大兵团作战”等措施不放松,切实遏制道路交通事故高发势头。 

  6.区消安委办要牵头组织各成员单位深入分析本辖区火灾事故规律,针对辖区住宅场所和电气设备故障火灾事故高发易发情况,深入分析研判本辖区、本行业领域消防安全形势,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火灾隐患集中治理“春雷行动”,在全面排查整治各类火灾隐患的基础上,强化科技兴安手段,提前采取针对性防范措施,运用好消防执法检查联动机制,加大消防执法查处力度,全面压实企业消防安全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安全教育培训等主体责任,全方位做好火灾风险的辨识与分级管控工作。 

  7.各街道、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持续保持安全生产执法的高压态势,要从严惩治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严格实施顶格处罚和责任追究,按照查人与查事相结合的原则,加大刑事追责力度,充分运用执法、宣传、举报、曝光、“黑名单”、联合惩戒等手段倒逼生产经营主体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宣传教育引导作用,通过电视、广播、网站、微信、微博等媒介,广泛持续地进行安全预警提示,宣传交通运输、用火用电用气用油、特种设备使用、防风、防雷、防暴雨等安全知识,督促警示企业、单位和社区落实安全防范措施,逐步提高全社会的安全意识和事故防范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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