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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5月份全区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形势分析

来源:罗湖区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9-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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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5月份基本情况

  (一)安全生产事故情况

  1.各类事故总体情况。5月份,全区共发生道路交通、火灾和工矿商贸等各类安全事故13起,死亡4人,受伤2人,直接经济损失4.52万元;同比起数下降7.14%,死亡人数下降20%,受伤人数下降60%,直接经济损失上升18.94%;环比起数上升8.33%,死亡人数上升100%,受伤人数上升100%,直接经济损失上升63.17%。

  (1)道路交通事故情况。全区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7起,死亡2人,受伤2人,直接经济损失1.3万元。同比起数下降12.50%,死亡人数增加2人,受伤人数下降50%,直接经济损失下降45.83%;环比起数持平,死亡人数持平,受伤人数上升100%,直接经济损失下降48%。

  (2)工矿商贸及其他(含工矿商贸、建筑施工、水上交通、渔业船舶、农业机械等行业领域,下同)事故情况。全区共发生工矿商贸及其他事故2起,死亡2人,受伤0人。同比起数上升100%,死亡人数下降33.33%,受伤人数减少1人;环比起数增加2起,死亡人数增加2人,受伤人数持平。

  (3)火灾事故情况。全区共发生火灾事故4起,死亡0人,受伤0人,直接经济损失3.22万元。同比起数持平,死亡人数减少2人,受伤人数持平,直接经济损失上升130%;环比起数下降20%,死亡和受伤人数分别持平,直接经济损失上升1092.59%。

  2.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全区发生生产安全事故5起,死亡4人,受伤1人。同比起数上升400%,死亡人数上升33.33%,受伤人数持平;环比起数上升150%,死亡人数上升100%,受伤人数增加1人。其中:

  (1)农林牧渔业和采矿业。未发生事故。同比和环比分别持平。

  (2)商贸制造业。未发生事故。同比和环比分别持平。

  (3)建筑业。发生事故2起,死亡2人,受伤0人。同比起数增加2起,死亡人数增加2人,受伤人数持平;环比起数增加2起,死亡人数增加2人,受伤人数持平。

  (4)交通运输业。发生事故3起,死亡2人,受伤1人。同比起数增加2起,死亡人数增加2人,受伤人数持平;环比起数上升100%,死亡人数增加2人,受伤人数减少1人。

  (5)其他行业。未发生事故。同比起数减少1起,死亡人数减少3人,受伤人数减少1人;环比持平。

  3.较大及以上事故情况。5月份全区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同比起数减少1起,死亡人数减少3人,受伤人数减少1人;环比持平。

  (二)自然灾害情况

  1.森林火灾情况。全区未发生森林火灾事故。同比起数减少1起,死亡和受伤人数分别持平,过火面积减少150平方米;环比持平。

  2.汛旱风等自然灾害情况。全区未发生造成人员伤害的自然灾害。同比持平;环比起数减少2起,死亡减少8人,受伤0人持平。

  二、全区1-5月份事故累计情况

  (一)安全生产事故情况

  1.各类事故累计情况。1-5月全区共发生道路交通、火灾和工矿商贸等各类安全事故61起,死亡12人,受伤12人,直接经济损失549.44万元。同比起数持平,死亡人数上升100%,受伤人数下降42.85%,直接经济损失上升755.82%。

  (1)道路交通事故情况。全区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30起,死亡8人,受伤11人,直接经济损失9.4万元。同比起数上升3.44%,死亡人数上升700%,受伤人数下降38.88%,直接经济损失上升5.61%。

  (2)工矿商贸及其他事故情况。全区共发生工矿商贸及其他事故5起,死亡4人,受伤1人。同比起数上升400%,死亡人数上升33.33%,受伤人数持平。

  (3)火灾事故情况。全区共发生火灾事故26起,死亡0人,受伤0人,直接经济损失540.04万元。同比起数下降10.34%,死亡人数减少2人,受伤人数减少2人,直接经济损失上升876.56%。

  2.生产安全事故累计情况。全区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14起,事故死亡11人,受伤4人。同比起数上升600%,死亡人数上升175%,受伤人数上升33.33%。其中:

  (1)农林牧渔业、采矿业。未发生事故。同比持平。

  (2)商贸制造业。未发生事故。同比持平。

  (3)建筑业。发生事故5起,死亡4人,受伤1人。同比起数增加5起,死亡人数增加4人,受伤人数增加1人。

  (4)交通运输业。发生事故9起,事故死亡7人,受伤3人。同比起数上升800%,死亡人数上升600%,受伤人数上升50%。

  (5)其他行业。未发生事故。同比起数减少1起,死亡人数减少3人,受伤人数减少1人;环比持平。

  3.较大以上事故情况。全区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同比起数减少1起,死亡人数减少3人,受伤人数减少1人。

  (二)自然灾害情况

  1.森林火灾情况。1-5月份,全区未发生森林火灾事故。同比起数减少2起,死亡和受伤人数分别持平,过火面积减少350平方米。

  2.汛旱风等自然灾害情况。1-5月份,全区发生造成人员伤害的自然灾害2起(即:“4·11”深圳短时极端强降雨引发自然灾害事件),死亡8人(黄贝街道受灾点5人死亡,桂园街道受灾点3人死亡),受伤0人。同比起数增加2起,死亡增加8人,受伤0人持平。

  三、近期形势预判

  主汛期来临,降雨增多,气温快速上升,空气湿度加大等多因素叠加,容易导致各类事故多发,加之各类生产经营活动进入繁忙期,各行业领域事故防范难度进一步增大。

  1.历史数据显示第二季度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风险较高。从历史数据看,我市近四年在第二季度均发生1起较大事故,分别为2015年龙岗区“6·13”较大爆燃事故、2016年光明新区“4·29”较大粉尘爆炸事故、2017年福田区地铁3号线南延“5·11”较大坍塌事故和2018年我区天乐大厦“5·13”较大中毒窒息事故。分析数据表明,第二季度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风险高,各街道、各部门各单位需要进一步加大事故风险管控工作力度,采取强有力措施,坚决防范较大以上事故发生。

  2.季节因素可能导致各类事故多发。今年以来我省气温偏高,开汛异常偏早,降雨偏多。汛期受强台风影响概率大,阶段性、局地性气象灾害突出,地质灾害风险高。加上目前土壤含水量高,降雨集中区与前期降雨区域高度重合,一旦发生强降雨,发生垮塌、滑坡、泥石流、起重机械倾覆、广告牌倒塌等各类灾害的风险增加。同时,高温多雨天气带来空气湿度增大,电气设备绝缘等级降低,加之作业人员出汗导致身体表面绝缘电阻降低,易发生触电事故。另外进入高温酷暑天气,因高温酷暑天气引发生建筑施工、有限空间作业、火灾等伤亡事故的风险较高,其次用电量剧增,涉水活动、室外空调安装和维修等高空作业频繁,各行业领域事故防范难度加大。

  3.道路运输、建筑施工、市政工程建设和零星作业等领域事故风险进一步加大。当前,大部分交通参与者安全意识较为薄弱,辖区部分城市慢行系统还处于建设和完善中,加上近期占道施工路段较多,发生涉行人、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风险较高;另外,零星作业和小散工程由于情况复杂、点多面广、管理难度大,虽然2018年开始进行全面纳管,但目前还未形成长效监管机制,管控整治措施仍需进一步落实和探索,加上当前城市更新改造、城中村综合治理、基础设施建设大提速、重点工程建设等专项工作,将涉及大量建设、改造、维修维护等工程,需要加强风险防范。

  4.淹溺、触电事故风险进一步增大。随着高温酷暑天气的到来,水上作业和涉水活动更趋频繁,加上水上娱乐设施和游泳场馆大量重新投入使用,发生淹溺事故风险增加。另外,当前全区城市旧改、轨道交通、治水提质、城市综合治理等重点建设项目全面推进,各类小散工程点多面广,涉电作业环节多,作业人员用电安全意识相对薄弱,加之我市已进入主汛期,短时强降雨和高温酷暑天气交替出现,空气湿度大、用电量增加、电气设备检维修作业多,极易造成触电事故发生。当前,我市已连续多日出现高温酷热的天气,电器产品使用频率增多,用电量大幅度增长,电气设备线路超负荷运转,极易发生各类电气火灾和触电事故。

  四、对策措施

  1.各街道、各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底线思维,增强风险意识,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坚决守住发展绝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红线。

  2.各街道、各部门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深入推进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扎实推进风险隐患大排查,充分运用现代化信息技术提高安全监管执法效能,夯实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工作基础,扎实推动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工作上新台阶。

  3.各街道及交通运输、公安交警等部门要深刻吸取光明区“4·21”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教训,深入推进道路交通设施专项整治行动,推进道路基础设施安全防护建设,切实提升交通基础设施安全防护能力。要持续加大对货运、公交、泥头车等重点车辆运营企业的监管,通过完善营运车辆车载卫星定位数据共享机制,强化“两客一危”、泥头车等重点车辆安全管控。要继续保持禁摩限电高压态势,加大事故易发区域巡查力度,严厉查处酒驾、醉驾、超载、超速等各类交通违法违规行为,全力确保道路交通安全。

  4.各街道及区规划和自然资源、交通运输、住房建设、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水务等部门要强化汛期建筑施工安全防范工作,强化应急值守工作,加强对易受汛期影响的危险边坡、隧道、涵洞、挡土墙、渣土受纳场、建筑工地、地铁施工、堤坝河道、临建及市政设施等重点区域、场所、部位逐一排查,对发现的风险隐患,逐一落实管控和治理措施,严防各类次生灾害事故发生;特别是住房建设、交通运输、水务、建筑工务署等部门要督促地铁施工、治水提质、隧道桥梁等建筑施工企业严格制定落实深基坑、高支模、高边坡、地下暗挖、管道施工等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强化汛期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安全度汛。

  5.各街道、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夏季火灾规律和特点,组织开展夏季消防安全检查行动,突出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危险货物仓库、露天货物堆场、高层地下建筑、大型综合体、老旧城区和城中村、“三小”场所、电气火灾等重点区域和关键环节监管,深入开展电气火灾防范综合治理、高风险区域和重大隐患集中整治等专项行动;针对容易引发社会关注的中央空调冷却塔火灾事故,督促指导使用单位加强对冷却塔电机与配电箱线路的日常维护保养,严防因电器线路老化等原因引发火灾。

  6.住房建设部门及各街道要加强燃气经营、使用等环节安全监管,督促燃气特许经营企业严把质量关,确保气瓶、阀门、软管等设备设施符合国家标准,推行入户安全检查服务,协助用户消除燃气安全事故隐患,坚决遏制和减少各类燃气安全事故的发生;各街道及住房建设、消防等部门要将餐饮场所列为安全监管重点对象,切实强化隐患排查治理,严格核查隐患整改落实情况;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等部门要加大对非法销售黑煤气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坚决杜绝因黑煤气引发生产安全事故;各街道要充分发挥社区网格员等基层巡查力量,加大对出租屋及“三小”场所等燃气使用单位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及时督促整改各类燃气安全事故隐患,对于未能立即整改的应及时移送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7.各街道、各有关部门要持续组织开展有限空间排查整治,督促企业严格落实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制度,对未经审批、作业场所未经检测和通风、作业现场无监护人员、未规范佩戴应急防护装备的,严禁上岗作业,坚决防止盲目施救等行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等部门要强化对垃圾填埋场、公园、公厕、废物处置中心等场所涉及的管道、沼气池等有限空间场所进行排查整治;住房建设部门要强化对物业管理范围内的化粪池、污水池、下水道等,以及各类在建工程涉及的有限空间作业场所等进行排查整治;应急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工贸及危险化学品企业储罐、进料塔、污水处理池等有限空间作业场所的排查整治。

  8.各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综合采取宣传引导、举报奖励、铁腕执法、追责问责等措施,推动企业真正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作业操作规程,加强内部安全管理,强化现场安全防护和管控措施,督促作业人员严格按规范佩戴防护用具,严禁违规违章作业。

  9.各街道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组织实施,要通过采取针对性宣传教育措施,大力开展道路交通、火灾、建筑施工、有限空间等事故防范和应急救护常识宣传教育活动,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要在相关行业领域及媒体公开通报一批典型事故和违法行为案例,督促警示各类企业、单位和社区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提高社会公众安全意识和事故防范能力;要引导广大群众正确应对突发自然灾害和安全生产事故,科学有效进行救援,避免盲目施救,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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