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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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6月份及上半年全区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形势分析

来源:罗湖区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9-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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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6月份基本情况

  (一)安全生产事故情况

  1.各类事故总体情况。6月份,全区共发生道路交通、火灾和工矿商贸等各类安全事故10起,死亡4人,受伤6人,直接经济损失1.538万元;同比起数下降28.57%,死亡人数上升300%,受伤人数下降14.28%,直接经济损失下降51.93%;环比起数下降23.07%,死亡人数持平,受伤人数上升200%,直接经济损失下降65.97%。

  (1)道路交通事故情况。全区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7起,死亡3人,受伤3人,直接经济损失0.7万元。同比起数下降30%,死亡人数上升50%,受伤人数上升50%,直接经济损失下降76.66%;环比起数持平,死亡人数持平,受伤人数上升100%,直接经济损失下降46.15%。

  (2)工矿商贸及其他(含工矿商贸、建筑施工、水上交通、渔业船舶、农业机械等行业领域,下同)事故情况。全区共发生工矿商贸及其他事故1起,死亡1人,受伤3人。同比起数持平,死亡人数持平,受伤人数增加3人;环比起数下降50%,死亡人数下降50%,受伤人数增加3人。

  (3)火灾事故情况。全区共发生火灾事故2起,死亡0人,受伤0人,直接经济损失0.838万元。同比起数下降33.33%,死亡人数和受伤人数分别持平,直接经济损失上升309%;环比起数下降50%,死亡和受伤人数分别持平,直接经济损失下降73.97%。

  2.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全区发生生产安全事故3起,死亡2人,受伤4人。同比起数上升200%,死亡人数上升100%,受伤人数增加4人;环比起数下降40%,死亡人数下降50%,受伤人数上升300%。其中:

  (1)农林牧渔业和采矿业。未发生事故。同比和环比分别持平。

  (2)商贸制造业。未发生事故。同比和环比分别持平。

  (3)建筑业。发生事故1起,死亡1人,受伤3人。同比起数增加1起,死亡人数增加1人,受伤人数增加3人;环比起数下降50%,死亡人数下降50%,受伤人数增加3人。

  (4)交通运输业。发生事故2起,死亡1人,受伤1人。同比起数增加2起,死亡人数增加1人,受伤人数增加1人;环比起数下降33.33%,死亡人数下降50%,受伤人数减少1人。

  (5)其他行业。未发生事故。同比起数减少1起,死亡人数减少1人,受伤人数持平;环比持平。

  3.较大及以上事故情况。6月份全区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同比和环比分别持平。

  (二)自然灾害情况

  1.森林火灾情况。全区未发生森林火灾事故。同比和环比分别持平。

  2.汛旱风等自然灾害情况。全区未发生造成人员伤害的自然灾害。同比和环比分别持平。

  二、全区上半年事故累计情况

  (一)安全生产事故情况

  1.各类事故累计情况。上半年全区共发生道路交通、火灾和工矿商贸等各类安全事故72起,死亡16人,受伤18人,直接经济损失549.7884万元。同比起数下降4%,死亡人数上升128.57%,受伤人数下降35.71%,直接经济损失上升715.70%。

  (1)道路交通事故情况。全区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37起,死亡11人,受伤14人,直接经济损失8.9万元。同比起数下降5.12%,死亡人数上升1000%,受伤人数下降44%,直接经济损失下降25.21%。

  (2)工矿商贸及其他事故情况。全区共发生工矿商贸及其他事故6起,死亡5人,受伤4人。同比起数上升200%,死亡人数上升25%,受伤人数上升300%。

  (3)火灾事故情况。全区共发生火灾事故29起,死亡0人,受伤0人,直接经济损失540.8884万元。同比起数下降9.37%,死亡人数减少2人,受伤人数减少2人,直接经济损失上升874.57%。

  2.生产安全事故累计情况。全区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17起,事故死亡13人,受伤8人。同比起数上升466.66%,死亡人数上升160%,受伤人数上升166.66%。其中:

  (1)农林牧渔业、采矿业。未发生事故。同比持平。

  (2)商贸制造业。未发生事故。同比持平。

  (3)建筑业。发生事故6起,死亡5人,受伤4人。同比起数增加6起,死亡人数增加5人,受伤人数增加4人。

  (4)交通运输业。发生事故11起,事故死亡8人,受伤4人。同比起数上升1000%,死亡人数上升700%,受伤人数上升100%。

  (5)其他行业。未发生事故。同比起数减少2起,死亡人数减少4人,受伤人数减少1人。

  3.较大以上事故情况。全区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同比起数减少1起,死亡人数减少3人,受伤人数减少1人。

  (二)自然灾害情况

  1.森林火灾情况。上半年,全区未发生森林火灾事故。同比起数减少2起,死亡和受伤人数分别持平,过火面积减少350平方米。

  2.汛旱风等自然灾害情况。上半年,全区发生造成人员伤害的自然灾害2起(即:“4·11”深圳短时极端强降雨引发自然灾害事件),死亡8人(黄贝街道受灾点5人死亡,桂园街道受灾点3人死亡),受伤0人。同比起数增加2起,死亡增加8人,受伤人数持平。

  三、近期形势预判

  进入第三季度,各类生产经营活动及道路运输进入繁忙期,受高温、强雷、汛期、台风等季节性天气的影响进一步加大,历来是各类死亡事故高发期,事故防控压力大,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从季节天气因素分析,第三季度历来为台风影响高峰期,并伴有暴雨、雷电、高温和强对流等灾害性天气,诱发坍塌、中暑、淹溺等次生灾害事故的风险较高;加上目前土壤含水量高,降雨集中区与前期降雨区域高度重合,一旦发生强降雨,发生垮塌、滑坡、泥石流、起重机械倾覆、广告牌倒塌等各类灾害的风险增加。同时,高温多雨天气带来空气湿度增大,电气设备绝缘等级降低,加之作业人员出汗导致身体表面绝缘电阻降低,易发生触电事故。另外进入高温酷暑天气,因高温酷暑天气引发建筑施工、有限空间作业、火灾等伤亡事故的风险较高,其次用电量剧增,水上作业、室外空调安装和维修等高空作业频繁,各行业领域事故防范难度加大。

  从生产经营规律分析,进入下半年,生产经营活动及道路运输进入繁忙期,用电量剧增,发生道路交通、消防、工矿商贸等领域事故的风险加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及重点生产经营建设项目普遍进入施工旺季,新的城市交通线路将陆续开工建设,防范建筑施工事故难度加大;进入暑期及旅游旺季,来深游客大幅上升,交通运输更趋繁忙,涉水活动持续活跃,游乐设施运行频密,发生道路运输及旅游安全事故的风险增加。

  从行业领域事故分布特点分析,道路运输、小散工程和市政工程建设等行业领域事故风险防控还待进一步加强。上半年,我区道路交通亡人事故占全区亡人事故的68.75%,凸显出当前大部分交通参与者安全意识较为薄弱和运输从业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加上当前辖区部分道路设施老旧、道路设施设置存在安全隐患、慢行系统不完善,以及因城市品质提升,雨污分流等工程占用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普遍存在行人、非机动车无路可行进入机动车道内行走,导致发生涉行人、自行车交通事故风险增加。下半年,各类工程建设和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更趋活跃,小散工程由于情况复杂、点多面广、监管难度大,且目前还未形成长效监管机制,管控整治措施仍需进一步落实和探索,加上当前城市更新改造、城中村综合治理、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治水提质、城市综合治理等重点建设项目全面推进,建筑施工领域事故风险将进一步增大。

  四、对策措施

  1.各街道、各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省、市领导关于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区委区政府相关工作重要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底线思维,增强风险意识,全力抓好汛期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工作。

  2.各街道、各部门要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主动担当、狠抓落实,坚决做好防汛抢险救灾工作。不断完善应急指挥体系,严格落实领导责任;突出抓好危险区群众转移避险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科学研判预测预报预警,提前对重点部位、薄弱环节、危险区域特别是前一轮强降雨导致的隐患进行拉网式排查,切实做好汛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聚焦薄弱环节,加强山边地质灾害点整治,严防汛期出现城市灾害风险防范的盲区,打好防灾救灾主动战。

  3.各街道及交通运输、公安交警等部门要针对近期道路运输事故高发的特点,组织开展重点运输企业安全大检查,通过巡查、视频远程监控、驻点等方式加强相关企业的监管,督促营运单位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杜绝车辆带病上路。全面梳理全区慢行路段的交通系统存在的突出问题,对行人、非机动车出行矛盾突出的点位进行专项研究,制定落实整改;加大针对行人、非机动车违法横穿机动车道的违法乱象管控,根据交通违法的特点和规律,坚持警力跟着时段走、跟着违法行为走,向危险路段倾斜的原则,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工作措施和勤务安排,并有针对性的突出强化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在路段醒目处加装行人、非机动车守法、安全出行的温馨提示牌。同时要对道路交通事故开展深度调查,既要查清事故原因,也要倒查责任,对于生产经营性责任事故既要追究驾驶人员的责任,也要追究车辆所属企业的责任,通过严查追责,达到“处理一起、警示一片、震慑一方”的效果。

  4.各街道、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认识防范电气火灾及触电事故对于压降事故总量、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平稳的重要意义,把压降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电气火灾及触电事故作为当前一项重点工作来抓,认真吸取相关事故教训,辨识评估本辖区和本行业领域电气火灾事故风险,加强事故分析研判,找准事故高发的管理、技术漏洞和薄弱环节,采取针对性管控措施,继续强力推进电气火灾防范专项整治工作,加快老旧电线改造,从源头减少电气线路隐患,有效防范触电事故,坚决遏制电气火灾事故高发势头。

  5.区消安委办及各成员单位要加强消防安全工作顶层设计,完善区、街道、社区-企业(事业性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体系,进一步健全完善消防安全委员会联合会商、联合执法、信息通报等工作机制,推动职能部门和社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解决以往普遍存在的城中村(历史遗留违法建筑)房屋权属复杂、管理混乱、隐患丛生的问题。结合夏季火灾规律和特点,严格落实全市夏季火灾防控工作统一部署,紧盯重大活动、重要场所、重点行业领域,以问题为导向,深入开展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和执法检查,重点突出商场市场、“多合一”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公共娱乐场所、群租房、星级酒店(宾馆)、高层建筑、养老院、施工工地等9类重点企业(场所),重点整治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防火分隔不到位、疏散通道不畅通等9类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火灾事故发生。针对城中村、老旧高层建筑等住宅类电气火灾风险,建议将消防技防措施改造纳入政府民生工程,集中对老旧建筑、城中村集中实施“三电改造”(电表、电线、电箱),加装新型防漏电断路保护开关和电线套管;推广运用安装简易报警和喷淋、推动专业市场落实电气线路维护保养及检测,加装用电安全探测装置和监测平台,有效遏制我区住宅类电气火灾持续高发频发的势头。

  6.区住房建设、交通运输、水务、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建筑工务局等部门及各街道要针对近期建筑施工领域事故多发的情况,严格落实《深圳市小散工程和零星作业安全生产纳管暂行办法 》相关规定,加强人员、经费保障,建立健全对辖区各街道办事处、社区工作站、基础网格员(以下简称网格员)队伍和物业服务企业履职活动予以补贴、扶持等激励机制,统筹组织各街道办事处加强小散工程和零星作业安全生产管理力量,实现辖区小散工程和零星作业的安全生产全纳管和常态化监管。深入推进重大建设项目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重点突出地铁、治水提质、隧道桥梁等易受汛期天气影响建设项目的安全排查,加强脚手架、高支模、深基坑、地下暗挖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和小散工程的安全监管,督促责任单位强化现场安全管控,加强对混凝土浇筑、高处施工等作业环节的安全防护,严禁野蛮施工,杜绝违法违章作业行为,确保施工作业安全。

  7.区住房建设、建筑工务及各街道要督促辖区各物业服务企业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有部分的窗户、幕墙和户外广告牌等容易发生脱落事故的户外设施安全检查工作,加大对高空坠物的安全提醒,严防此类伤人亡人事故发生。加强燃气经营、使用等环节安全监管,督促燃气特许经营企业严把质量关,确保气瓶、阀门、软管等设备设施符合国家标准,推行入户安全检查服务,协助用户消除燃气安全事故隐患,坚决遏制和减少各类燃气安全事故的发生;各街道及住房建设、消防等部门要将餐饮场所列为安全监管重点对象,切实强化隐患排查治理,严格核查隐患整改落实情况;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等部门要加大对非法销售黑煤气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坚决杜绝因黑煤气引发生产安全事故;各街道要充分发挥社区网格员等基层巡查力量,加大对出租屋及“三小”场所等燃气使用单位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及时督促整改各类燃气安全事故隐患,对于未能立即整改的应及时移送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8.区应急管理局、交通运输等有关部门及各街道要坚持危险化学品监管关口前移,加强源头管控,着力查大隐患防大事故,加快建成全区统一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实现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运输、废弃处置等动态监测和自动预警。持续组织开展有限空间排查整治,督促企业严格落实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制度,对未经审批、作业场所未经检测和通风、作业现场无监护人员、未规范佩戴应急防护装备的,严禁上岗作业,坚决防止盲目施救等行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等部门要强化对垃圾填埋场、公园、公厕、废物处置中心等场所涉及的管道、沼气池等有限空间场所进行排查整治;住房建设部门要强化对物业管理范围内的化粪池、污水池、下水道等,以及各类在建工程涉及的有限空间作业场所等进行排查整治;应急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工贸及危险化学品企业储罐、进料塔、污水处理池等有限空间作业场所的排查整治。

  9.各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综合采取宣传引导、举报奖励、铁腕执法、追责问责等措施,推动企业真正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作业操作规程,加强内部安全管理,强化现场安全防护和管控措施,督促作业人员严格按规范佩戴防护用具,严禁违规违章作业。

  10.各街道各有关部门要继续深化“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组织实施,通过采取针对性宣传教育措施,大力开展防灾避险和道路交通、火灾、小散工程和零星作业、高空抛物、有限空间等事故防范和应急救护常识宣传教育活动,提升广大市民防灾避险常识,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要在相关行业领域及媒体公开通报一批典型事故和违法行为案例,督促警示各类企业、单位和社区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提高社会公众安全意识和事故防范能力;要引导广大群众正确应对突发自然灾害和安全生产事故,科学有效进行救援,避免盲目施救,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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