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份全区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形势分析

来源:罗湖区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0-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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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12月份基本情况

  (一)安全生产事故情况

  1.各类事故总体情况。12月份,全区共发生道路交通、火灾和工矿商贸等各类安全事故14起,死亡1人,受伤5人,直接经济损失4.84万元。同比起数上升40%,死亡人数下降50%,受伤人数上升150%,直接经济损失上升208.28%;环比起数上升16.67%,死亡人数增加1人,受伤人数上升400%,直接经济损失下降14.78%。

  (1)道路交通事故情况。全区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7起,死亡1人,受伤5人,直接经济损失0.7万元。同比起数上升133.33%,死亡人数增加1人,受伤人数增加5人,直接经济损失下降50%;环比起数上升133.33%,死亡人数持平,受伤人数增加5人,直接经济损失上升133.33%。

  (2)工矿商贸及其他(含工矿商贸、建筑施工、水上交通、渔业船舶、农业机械等行业领域,下同)事故情况。全区未发生工矿商贸及其他事故。同比起数减少2起,死亡人数减少2人,受伤人数减少1人;环比持平。

  (3)火灾事故情况。全区共发生火灾事故9起,死亡0人,受伤0人,直接经济损失5.38万元。同比起数上升300%,死亡人数和受伤人数分别持平,直接经济损失下降82.47%;环比起数下降33.33%,死亡和受伤人数分别持平,直接经济损失下降23.04%。

  2.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全区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同比起数减少3起,死亡人数减少2人,受伤人数减少2人;环比持平。其中:

  (1)农林牧渔业和采矿业。未发生事故。同比和环比分别持平。

  (2)商贸制造业。未发生事故。同比、环比分别持平。

  (3)建筑业。未发生事故。同比起数减少2起,死亡人数减少1人,受伤人数减少1人;环比持平。

  (4)交通运输业。未发生事故。同比、环比分别持平。

  (5)其他行业。未发生事故。同比起数减少1起,死亡人数减少1人,受伤人数减少1人;环比持平。

  3.较大及以上事故情况。12月份全区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同比和环比分别持平。

  (二)自然灾害情况

  1.森林火灾情况。全区发生森林火灾事故1起,无人员伤亡,过火面积80平方米。同比起数增加1起,死亡人数和受伤人数分别持平,过火面积增加80平方米;环比起数增加1起,死亡人数和受伤人数分别持平,过火面积增加80平方米。

  2.汛旱风等自然灾害情况。全区未发生造成人员伤害的自然灾害。同比和环比分别持平。

  二、全区2019年事故累计情况

  (一)安全生产事故情况

  1.各类事故累计情况。

  2019年全区共发生道路交通、火灾和工矿商贸等各类安全事故150起,死亡19人,受伤35人,直接经济损失595.92万元。同比起数上升2.73%,死亡人数上升18.75%,受伤人数下降22.22%,直接经济损失上升443.37%。

  (1)道路交通事故情况。全区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76起,死亡15人,受伤34人,直接经济损失12.80万元。同比起数上升8.57%,死亡人数上升275%,受伤人数下降10.52%,直接经济损失下降38.16%。

  (2)工矿商贸及其他事故情况。全区共发生工矿商贸及其他事故5起,死亡4人,受伤1人。同比起数下降54.54%,死亡人数下降60%,受伤人数下降80%。

  (3)火灾事故情况。全区共发生火灾事故67起,死亡0人,受伤0人,直接经济损失583.12万元。同比起数上升8.06%,死亡人数减少2人,受伤人数减少2人,直接经济损失上升555.41%。

  2.生产安全事故累计情况。全区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21起,事故死亡15人,受伤8人。同比起数上升40%,死亡人数上升7.14%,受伤人数上升14.28%。其中:

  (1)农林牧渔业、采矿业。未发生事故。同比持平。

  (2)商贸制造业。未发生事故。同比持平。

  (3)建筑业。发生事故5起,死亡4人,受伤1人。同比起数下降16.67%,死亡人数上升33.33%,受伤人数下降66.67%。

  (4)交通运输业。发生事故16起,事故死亡11人,受伤7人。同比起数上升300%,死亡人数上升175%,受伤人数上升250%。

  (5)其他行业。未发生事故。同比起数减少5起,死亡人数减少7人,受伤人数减少2人。

  3.较大以上事故情况。2019年,全区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同比起数减少1起,死亡人数减少3人,受伤人数减少1人。

  (二)自然灾害情况

  1.森林火灾情况。2019年,全区发生森林火灾事故2起,无人员伤亡,过火面积130平方米。同比起数下降33.33%,死亡和受伤人数分别持平,过火面积下降70.45%。

  2.汛旱风等自然灾害情况。2019年,全区发生造成人员伤害的自然灾害2起(即:“4·11”深圳短时极端强降雨引发自然灾害事件),死亡8人(黄贝街道受灾点5人死亡,桂园街道受灾点3人死亡),受伤0人。同比起数增加2起,死亡增加8人,受伤人数持平。

  三、形势分析

  (一)12月份安全形势分析

  1.12月份全区安全形势总体稳中有忧。12月份,全区未发生造成人员伤亡的自然灾害事件和生产安全事故;生产安全事故同比起数减少3起,死亡人数减少2人。各类安全事故起数同比、环比均呈上升趋势;同比起数上升40%,环比起数上升16.67%。

  2.道路交通事故起数大幅上升。12月份,全区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7起,死亡1人,同比起数上升133.33%,死亡人数增加1人;环比起数上升133.33%,死亡人数持平。涉电动自行车和单车事故有抬头之势,占事故总量的57%。随着春节来临,道路交通事故防控压力将进一步增大。

  3.火灾事故防控压力较大。12月份火灾事故起数同比上升50%,起火原因仍然集中在电气线路故障和生活用火不慎方面,起火场所更趋多元化,12月餐饮场所起火占事故总量的50%,需重点关注。受季节性气候影响,11、12月份火灾事故起数同比连续上升,加上气温逐步下降,各类大功率电器使用增多,消防安全形势不容乐观。

  4.工矿商贸及其他领域事故继续保持向好趋势。12月份,全区工矿商贸及其他领域未发生事故,同比起数减少2起,死亡人数减少2人,连续5个月保持零事故,小散工程和零星作业事故大幅下降是主因。

  5.自然灾害防治形势不容乐观。12月份发生森林火灾事故1起,虽未造成人员伤亡,但近期我市天气持续晴朗干燥,森林火险等级居高不下,加之市民登山日趋普遍,野外用火频繁,极易发生森林火灾,需严密部署落实森林防灭火各项措施。

  四、对策措施

  (一)各街道、各部门要坚持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时刻紧绷安全这个弦,准确把握岁末年初安全生产规律和特点,深入开展建筑施工、道路交通、电气火灾、特种设备、烟花爆竹和涉旅等领域的隐患排查整治,扎实做好重大活动安全保障,强化应急响应和值班值守,以最严肃的态度、最严明的纪律、最严格的要求、最严实的举措,坚决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切实保障市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各街道、各部门要进一步压实责任,强化措施,全力做好今冬明春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和森林防灭火各项工作。切实加强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经营、运输、储存、燃放各环节安全管理,严厉打击非法运输、储存、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当前,森林火险等级持续保持高位运行,各街道、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各自防治职责,认真履行行业管理责任,在“测、报、防、抗、救”各个环节通力配合,形成森林防灭火工作合力;重点整治林区野外用火、市民上山祭祀,不断深入排查林区在建工程施工现场、旅游景区、公墓、坟场等地的森林火灾隐患;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加强火险预测预报,做到因险设防、因险施策;区森林消防队伍要靠前驻防、严阵以待,确保把森林火灾消灭在萌芽状态。

  (三)各街道、各部门要以问题为导向,特别是今年以来事故多发频发的行业领域,务必对自身安全生产工作短板进行细致梳理,深刻吸取教训,认真研判事故成因,结合市安委会印发部署的《全市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方案》(深安〔2019〕26号),有针对性地开展重点攻坚,着力打好防范化解安全风险攻坚战,确保2020年全区安全生产工作开好局、起好步。

  交通运输及交警部门要强化春运期间交通安全管理,紧紧围绕“人、车、路、企”四大要素,重点抓住源头、城市、公路三大战场,加大对重点车辆动态监管不到位和 57 座以上大客车卧铺车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的整治力度,继续保持禁摩限电高压态势,重拳打击“三超一疲劳”、非法载客、车辆违法分包、客货运混装、废车及违规改装车“病车”上路、酒驾醉驾毒驾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对驾驶人员的培训教育和安全管理,全力确保春运安全、畅通、有序。

  消防等部门要深入推进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重点推动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博物馆文物建筑、餐饮场所、学校医院、老旧小区、集体宿舍、群租房、民宿客栈、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影院、景区、养老院福利院、地下空间、“城中村”、“三小场所”、小微企业、家庭作坊、废旧品回收站等火灾高风险场所的火灾隐患排查治理,重点整治电气线路私拉乱接、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或充电、“三合一” 现象、安全疏散通道不畅、防火间距不足、消防设施配备不足或损坏、燃气泄漏着火爆炸、违规住人、违章搭建、违规操作、消防安全责任不落实等问题,坚决防止发生重大火灾伤亡事故。

  建设行业主管部门要针对岁末年初施工企业盲目赶工期等情况,围绕今年以来建筑施工领域事故特点,突出隧道施工、深基坑、盾构机、起重机、脚手架、高支模体系等建筑施工安全重点环节,紧盯今年以来建筑施工事故多发频发区域以及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任务繁重区域,加大对重点项目、危大工程、农民自建房、城市“三旧”改造、城中村在建房的整治力度,严厉打击抢进度、赶工期、盲目招工、无证上岗等重大施工违法违规行为,严防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起重伤害、施工坍塌、机械伤害等事故。深刻汲取广州市“12.1”路面坍塌事故教训,对地铁施工项目组织全面排查隐患,加强地下施工与地面巡护相配合,举一反三, 堵塞漏洞。严格执行停止参与招投标、公开曝光、警示约谈、移送司法等“铁十条”措施,全面形成处罚追责高压态势,坚决防止因盲目赶抢工期导致建筑施工事故发生。

  公安、文体旅游、市场监管、民宗等部门要紧扣往年岁末年初系列活动特点,强化对文娱活动、集会、庙会、游园以及其他群众自发活动的安全管理,坚持“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和保障措施,加强人流动态监控和疏导,严防发生拥挤、踩踏事故。加强对文艺演出活动、群众性体育比赛活动和其他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督规范,严格执行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许可制度,未经许可的活动一律不准举办。对发现不符合安全要求、存在安全隐患的活动要责令主办单位切实进行整改,消除安全隐患,对拒不履行安全责任的主办单位,要依法进行严厉处罚。

  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对危险化学品、涉氨、锂电池、粉尘涉爆等高危工贸企业以及有限空间作业的整治力度,督促企业落实机械设备设施检维修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危险化学品经营、储存和使用等环节的“全链条”安全管控,坚决打击非法储存、使用、处置危险化学品等违法行为,严防发生机械伤害、触电、中毒窒息和火灾爆炸等事故。

  燃气行业主管部门及各街道要紧盯燃气站和酒店、餐饮店、商业综合体、“美食城”等重点场所,重点整治燃气站无证经营、安全措施不到位、应急准备不充分、防火防雷防静电不到位等问题,严肃查处燃气站将瓶装液化气非法储存、 运输、 充装和倒装,以及燃气使用主体擅自拆除、改装、迁移、暗埋燃气设施和用具等违法行为。

  各街道及其他部门也要结合实际,强化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的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整治,坚决防范各类事故发生。此外,还要突出抓好春节后复工复产安全管理,加强节后复工复产安全警示提醒,督促企业和施工单位做好复工前的自查自检和教育培训,坚决杜绝“带病”复工。要以更大的决心、更高的标准、更硬的措施、更实的作风,全力抓好2020年第一季度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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