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全市生产安全事故总体情况
4月份,全市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10起、死亡7人,同比分别下降33.3%、50.0%;环比3月份分别下降9.1%、30.0%。
1—4月,全市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42起、死亡33人,同比分别下降4.5%、13.2%。
其中:宝安区发生事故7起、死亡8人,龙岗区9起、死亡6人,福田区8起、死亡4人,南山区4起、死亡4人,坪山区6起、死亡4人,深汕特别合作区2起、死亡2人,龙华区2起、死亡2人,罗湖区1起、死亡1人,光明区、大鹏新区各1起、死亡1人,盐田区1起、受伤1人。
二、全区生产安全事故总体情况
(一)4月份情况
4月份,全区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1起,造成1人死亡,同比事故起数增加1起,死亡人数增加1人。
(二)1—4月份累计情况
1—4月份,全区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1起,造成1人死亡,同比事故起数增加1起,死亡人数增加1人。
三、全区其他灾害事故总体情况
(一)火灾事故
1.4月份情况:4月份,全区共发生火灾事故12起,同比(29起)下降58.62%,未造成人员伤亡,同比持平;环比3月事故起数(15起)下降20%,伤亡人数持平。
2.1—4月份累计情况:1—4月份,全区共发生火灾事故53起,同比(136起)下降61.03%,未造成人员伤亡,同比持平。
(二)道路交通事故
1.4月份情况:4月份,全区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6起,同比(6起)持平,未造成人员死亡,同比持平,造成9人受伤,同比(8人)上升12.50%;环比3月份(事故5起、死亡0起、受伤11人),事故起数上升20%,死亡人数持平,受伤人数下降18.18%。
2.1—4月份累计情况:1—4月份,全区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16起,同比(16起)持平,未造成人员死亡,同比(1人)下降100%,造成25人受伤,同比(24人)上升4.17%。
(三)自然灾害
1.森林火灾情况。1—4月份,全区未发生森林火灾事故,同比持平。
2.汛旱风等自然灾害情况。1—4月份,全区未发生造成人员伤亡的自然灾害,同比持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