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全市生产安全事故总体情况
2月份,全市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5起、死亡5人,同比分别下降16.7%、持平。
1—2月份,全市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19起、死亡14人,同比增加4起1人,分别上升26.7%、7.7%。
其中:龙岗区发生事故4起、死亡4人,福田区4起、死亡2人,南山区2起、死亡2人,宝安区2起、死亡2人,深汕特别合作区2起、死亡2人,坪山区3起、死亡1人,龙华区1起、死亡1人,盐田区1起、受伤1人,罗湖区、光明区、大鹏新区均未发生事故。
二、全区生产安全事故总体情况
(一)2月份情况
2月份,全区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同比持平。
(二)1—2月份累计情况(截至2月28日,下同)
1—2月份,全区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同比持平。
三、其他灾害事故总体情况
(一)火灾事故
1.2月份情况:2月份,全区共发生火灾事故14起,同比(33起)下降57.58%,未造成人员伤亡,同比持平;环比1月事故起数(12起)上升16.67%,伤亡人数持平。
2.1—2月份累计情况:1—2月份,全区共发生火灾事故26起,同比(82起)下降68.29%,未造成人员伤亡,同比持平。
(二)道路交通事故
1.2月份情况:2月份,全区发生道路交通事故2起,同比(2起)持平,未造成人员死亡,同比持平;受伤2人,同比(6人)下降66.67%;环比1月份(事故2起、死亡0起、受伤2人),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均持平。
2.1—2月份累计情况:1—2月份,全区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4起,同比(5起)下降20%,未造成人员死亡,同比(1人)下降100%;受伤4人,同比(9人)下降55.56%。
(三)自然灾害
1.森林火灾情况。1—2月份,全区未发生森林火灾事故,同比持平。
2.汛旱风等自然灾害情况。未发生造成人员伤亡的自然灾害,同比持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