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生产安全事故总体情况
(一)4月份情况
4月份,全区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同比持平。
(二)1—4月份累计情况(截至4月30日,下同)
1—4月份全区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同比事故起数(1起)下降100%,死亡人数(1人)下降100%,受伤人数持平。
二、其他灾害事故总体情况
(一)火灾事故
1.4月份情况:4月份,全区共发生火灾事故29起,同比(58起)下降50%,未造成人员伤亡,同比死亡人数持平,受伤人数(1人)下降100%;环比3月事故起数(25起)上升16%,伤亡人数持平。
2.1—4月份累计情况:1—4月份,全区共发生火灾事故136起,同比(174起)下降21.84%,未造成人员伤亡,同比死亡人数持平,受伤人数(1人)下降100%。
(二)道路交通事故
1.4月份情况:4月份,全区发生道路交通事故4起,同比(5起)下降20%,未造成人员死亡,同比持平,6人受伤,同比(6人)持平;环比3月事故起数(5起)下降20%,死亡人数持平、受伤人数(7人)下降14.29%。
2.1—4月份累计情况:第一季度,全区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14起,同比(31起)下降54.84%,造成1人死亡,同比(1人)持平,22人受伤,同比(28人)下降21.43%。
(三)自然灾害
1.森林火灾情况。1—4月份,全区未发生森林火灾事故,同比持平。
2.汛旱风等自然灾害情况。未发生造成人员伤亡的自然灾害,同比持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