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生产安全事故总体情况
(一)11月份情况
11月份,全区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同比去年起数持平;同比前年起数减少2起,死亡人数减少1人,受伤人数减少1人。其中:
道路交通领域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同比去年起数持平;同比前年起数减少1起,死亡人数持平,受伤人数减少1人。
其他行业领域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同比去年起数持平;同比前年起数减少1起,死亡人数减少1人,受伤人数持平。
各类建筑工程、小散工程和零星作业、商贸制造业、消防领域均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同比去年、前年均持平。
(二)1-11月份累计情况(截至11月30日,下同)
1-11月份,全区发生生产安全事故6起,死亡5人,同比去年起数下降50%,同比前年起数下降53.85%,死亡人数均下降37.50%。其中:
各类建筑工程发生生产安全事故5起,死亡4人,同比去年起数增加25%,死亡人数上升33.33%;同比前年起数上升25%,死亡人数持平。
交通运输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1起,死亡1人,同比去年起数和死亡人数持平,同比前年起数减少1起,死亡人数持平。
小散工程和零星作业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同比去年起数减少3起,死亡人数减少2人;同比前年起数减少5起,死亡人数减少3人。
其他工矿商贸领域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同比去年起数减少3起,死亡人数减少2人;同比前年起数减少2起,死亡人数持平。
消防领域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同比去年起数减少1起,死亡人数持平;同比前年起数、死亡人数均持平。
二、其他灾害事故总体情况
(一)火灾警情
1.11月份情况:11月份,全区共发生火灾警情28起,同比去年(32起)下降12.5%,同比前年(7起)上升300%;无人员伤亡,同比去年、前年死亡人数持平,同比去年受伤人数减少3人,同比前年受伤人数持平;环比10月起数上升3.7%,死亡人数持平。事故起数较多的为黄贝街道和笋岗街道,均发生5起,位列第一。本月事故主要以电气故障、生活用火不慎为主,其中电气故障引起11起事故,占本月火灾总数37.9%,生活用火不慎引起8起事故,占本月火灾总数27.5%。
2.1-11月份累计情况:1-11月份,全区共发生火灾事故352起,同比去年(311起)上升13.18%,同比前年(69起)上升410.14%;造成5人受伤,同比去年减少3人,同比前年增加5人。事故主要以电气故障(家用电器、线路、配电箱故障)、生活用火不慎和电动自行车电池故障为主,其中生活用火不慎103起,占29.26%;电气故障(家用电器、线路、配电箱故障)99起,占28.13%;电动自行车电池故障45起,占12.78%。事故起数前三名街道分别为黄贝53起、莲塘46起、笋岗40起。
(二)道路交通事故
1.11月份情况:11月份,全区发生4起道路交通事故,同比去年减少6起,同比前年减少2起;死亡1人,同比去年和前年均增加1人;受伤5人,同比去年减少4人,同比前年增加2人;环比10月起数增加3起,死亡人数增加1人。
2.1-11月份累计情况:1-11月份,全区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66起,同比去年(64起)上升3.13%,同比前年(67起)减少1.49%;造成5人死亡、55人受伤,同比去年(4人死亡、34人受伤)分别上升25%、上升61.76%,同比前年(5人死亡、25人受伤)分别持平、上升120%。事故起因主要集中在醉酒后驾车,共发生21起,占事故总数30.8%。
(三)自然灾害
1.森林火灾情况。未发生森林火灾事故,同比去年、前年持平。
2.汛旱风等自然灾害情况。未发生造成人员伤亡的自然灾害,同比去年、前年持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