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8月14日)
《罗湖区整合社区工作站推行“一站多居”体制的实施方案》已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罗湖区整合社区工作站推行“一站多居”体制的实施方案
今年是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基层基础年”,为了进一步推动我区基层管理体制改革,按照大工作站、小居委会的发展方向,积极探索“一站多居”的基层管理新体制,根据市有关规定和区委《关于开展“基层基础年”活动进一步推进基层基础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罗发〔2006〕2号)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推行“一站多居”的目的与意义
2005年初,我区在辖区115个社区居委会一一对应成立了社区工作站,基本理顺了政府与社区居委会的关系,提高了党和政府在基层的执行力,促进了居民自治的发展。为了进一步调整社区工作站的服务范围,解决目前我区社区工作站与社区居委会的规模不相适应的问题,需要对社区工作站予以整合,推行“一站多居”体制。其意义在于有利于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真正起到“固本强基”的作用;有利于理顺社区各种关系,形成社区建设的合力,提高社区管理和服务的水平;有利于社区居委会成为真正意义上的群众自治组织,为社区民主政治的发展打下更加坚实的基础。
二、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按照构建“平安和谐”社区的要求,加强党和政府在基层的工作力量和执行力,促进居民自治和基层民主发展;按照“精简、集中、高效”的原则,以较小规模的社区居委会方便居民自治,以较大规模的社区工作站整合社区资源,更合理地配置社区办公、服务和活动场地等资源,进一步加强基层基础建设。
(一)推行“一站多居”体制目前以社区整合方式为主,保留现有的社区居委会,对原来的社区工作站进行调整合并,实现“一站多居”。整合后的社区工作站是政府功能在社区的延伸,是政府设在基层的服务平台,协助、配合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在社区开展工作,提供服务,政府在基层的服务也可以通过购买的方式实现。社区居委会回归“群众性自治组织”身份,承担群众性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和自我监督等任务。
(二)社区工作站的整合主要以社区人口规模为依据,一般以每个社区工作站辖常住人口约6000—10000户为标准,并参考社区类型、面积等因素进行。相对独立完整、物业管理完善的大型社区,可以超过上述标准设立社区工作站。
(三)社区工作站的整合统筹考虑社区办公、公共服务设施、户外文体广场等硬件设施的达标情况,力争调整后拥有200平方米以上办公用房的社区达到100%,拥有公共服务设施900平方米以上、户外文体广场1000平方米以上的社区达到50%。
(四)社区工作站的整合不跨街道办事处,考虑地域相近和完整性等因素,实现相对集中、方便管理和资源与效率最大化。社区工作站调整后,要抓紧做好新行政区划调整工作,明晰各社区工作站的责任边界。
(五)社区工作站整合前后,全区社区工作站属员额管理的工作人员总量保持不变,工作人员各项待遇保持不变,工作经费不变。整合后,社区工作站的工作人员由街道办事处进行调整安排。
(六)社区党组织的调整设置与社区工作站的整合同步进行,采取小调整、大稳定、支部基本不动的方式,合并后符合条件的党组织改设总支或党委。调整后的社区党组织与整合后的社区工作站相对应,社区党组织是社区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在社区工作中要充分发挥社区党组织的龙头作用。
(七)整合后的社区工作站作为执行和服务的平台,为提高效率,只设站长,不设副站长,可设党组织副书记1名,部分规模较大、确有需要的工作站可设站长助理1名。提倡交叉任职,确保社区一级党组织的书记兼任工作站站长。社区党组织委员由街道党工委统筹提名、选举产生,社区一级党组织书记任前报区委组织部备案。社区工作站人员的任命和调配由街道党工委制定方案,实行定岗定责定位,报区人事局、区民政局备案。社区党组织和社区工作站领导的选拔任用,要综合考虑学历、年龄、能力等因素,切实提高基层领导班子的综合素质。
(八)社区工作站整合期间,对原社区工作站和社区居委会的资产进行产权清理,属国有资产的,产权划归区政府所有。社区工作站应严格执行有关财务规定,规范经费支出管理。区审计和财政部门要加强对社区工作站经费使用的监督和检查。
(九)固本强基社区项目要以整合后的社区进行配置,提高该项资金的利用效率。
(十)社区居委会保持不变。
三、组织领导
(一)成立罗湖区整合社区工作站推行‘一站多居’体制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在本项工作结束后自行撤销),由曾节同志任组长,吴裕中、康雅丽同志任副组长,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区改革办、区人事局(编办)、各街道办事处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对整合社区工作站工作进行指导、协调、监督和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民政局,负责整合社区工作站的日常工作。
(二)各街道办事处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其主要职责是拟定本街道办事处整合社区工作站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做好社区工作站工作人员的宣传和思想教育工作,妥善安排社区工作站人员,使社区工作站在整合过程中,始终做到人心安定、队伍稳定、工作有序。
四、整合后社区工作站的职责要求
社区工作站是政府功能在社区的延伸,是政府设在基层的服务平台,协助、配合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在社区开展工作,提供服务。社区工作站在街道党工委和街道办事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并接受市、区民政部门及政府工作部门的业务指导。
(一)工作职责。社区工作站依照《深圳市社区工作站管理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行使工作职责。政府工作部门不得直接向社区工作站委派工作任务,凡需社区工作站协助完成或承办的工作事项,必须经区社区建设工作委员会审核批准。政府工作部门要求社区工作站协助或承办的临时性、非常规性工作,应当实行“费随事转”,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二)运作方式。社区工作站开设“一站式”服务窗口,为社区居民提供各种便利和服务。社区工作站不得从事任何经营性活动。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社区工作站开展工作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三)社区工作站与社区居委会关系。社区工作站与社区居委会之间应相互支持、协调与配合,共同做好社区工作。社区工作站应接受社区居委会的监督,听取社区居委会的意见和建议;积极配合和支持社区居委会依法开展社区居民自治、反映社情民意、办理社区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等工作;支持社区居委会和社区组织开展社区服务,共同建设和谐社区。
(四)内部管理。建立、健全社区工作站的各项规章制度,包括社区工作站、社区居委会等组织参加的社区事务协商议事制度、廉政建设制度、站务公开制度、财务制度、学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等,加强社区工作站建设。
五、当前社区的基本情况
(一)社区类型。目前,我区共有115个社区工作站,可分为如下几种类型:
1.按社区功能分类:一是中高档社区,共有24个;二是老住宅区社区,共有57个;三是“城中村”社区,共有24个;四是“插花地”社区,共有10个。
2.按社区人口规模分类:2万以上人口社区共有16个,1.5万至2万人口社区共有16个,1万至1.5万人口社区共有30个,0.5万至1万人口社区共有44个,0.5万以下人口社区共有9个。
3.按社区面积规模分类:2平方公里以上社区共有8个,1平方公里至2平方公里社区共有17个,0.5平方公里至1平方公里社区共有20个,0.2平方公里至0.5平方公里社区共有31个,0.2平方公里以下社区共有39个。
(二)社区队伍。2005年1月21日,我区全面成立了社区工作站,即与社区居委会一一对应成立了115个社区工作站,统一挂了牌,按照市的要求实行了“居站分设”。由于我区在1999年就把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纳入区员额管理,参照享受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福利待遇,为了推进基层基础工作和确保队伍稳定,我区把原来已纳入人员额管理的653名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全部过渡到社区工作站,其原来的工作经费、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均保持不变。
我区社区党组织和社区居委会于2005年上半年全部完成换届选举。经过选举,共选出新一届社区党组织委员459人,其中:党组织书记(一级)115人(占25%),其他委员344人(占75%);共选出新一届社区居委会成员670人,其中:主任115人(占17.2%),副主任19人(占2.8%),其他委员536人(占80%)。社区三支队伍交叉任职情况:在115名社区居委会主任中,兼任社区工作站站长113名,非兼任2名;在19名副主任中,兼任社区工作站职务7名,非兼任12名;在536名社区居委会委员中,同时兼任社区工作站职务的305人,非兼任231名;社区工作站站长同时兼任社区党组织书记的105人,非兼任社区党组织书记的10人。
(三)社区设施。根据最近的分类调查摸底,我区社区办公用房已达标的社区共有46个,年内可达标的社区共有58个,年内较难达标的社区共有11个;社区服务设施已达标的社区共有47个(含社康中心),年内可达标的社区共有30个,年内较难达标的社区共有38个;社区户外文体广场已达标的社区共有55个,年内可达标的社区共有12个,年内较难达标的社区共有48个。
六、社区工作站整合和“一站多居”的具体规划
将全区目前115个社区工作站调整合并为83个社区工作站,规划方案如下:
(一)黄贝街道办事处从原来13个社区工作站整合为10个社区工作站,分别是:1.合并碧波、湖滨社区工作站,合并后为一站两居;2.合并罗芳、羲龙社区工作站,合并后为一站两居;3.合并新秀、新湖社区工作站,合并后为一站两居;4.保留水库、怡景、新谊、凤凰、文华、新兴、黄贝岭7个社区工作站。
(二)南湖街道办事处从原来14个社区工作站整合为9个社区工作站,分别是:1.合并建南、罗湖桥社区工作站,合并后为一站两居;2.合并友谊、罗湖社区工作站,合并后为一站两居;3.合并海关、和平社区工作站,合并后为一站两居;4.合并新港、渔邨社区工作站,合并后为一站两居;5.合并嘉北、建中社区工作站,合并后为一站两居;5.保留向西、嘉南、文锦、新南4个社区工作站。
(三)桂园街道办事处从原来12个社区工作站整合为8个社区工作站,分别是:1.合并大塘龙、红岭社区工作站,合并后为一站两居;2.合并红南、红村社区工作站,合并后为一站两居;3.合并洪围、桂木园社区工作站,合并后为一站两居;4.合并新围、滨苑社区工作站,合并后为一站两居;5.保留老围、松园、人民桥、鹿丹村社区工作站。
(四)东门街道办事处从原来15个社区工作站整合为7个社区工作站,分别是:1.合并东门、北门社区工作站,合并后为一站两居;2.合并立新、书院街社区工作站,合并后为一站两居;3.合并花场、东风社区工作站,合并后为一站两居;4.合并螺岭、翠园、玉兰社区工作站,合并后为一站三居;5.合并湖容、新龙社区工作站,合并后为一站两居;6.合并城东、城贝社区工作站,合并后为一站两居;7.合并锦湖、湖贝社区工作站,合并后为一站两居。
(五)笋岗街道办事处从原来8个社区工作站整合为6个社区工作站,分别是:1.合并田心、梨园社区工作站,合并后为一站两居;2.合并田贝、洪湖社区工作站,合并后为一站两居;3.保留笋岗、笋西、北站、湖景4个社区工作站。
(六)清水河街道办事处从原来8个社区工作站整合为7个社区工作站,分别是:1.合并红岗、清水河社区工作站,合并后为一站两居;2.保留梅园、泥岗、银湖、草埔西、玉龙、龙湖6个社区工作站。
(七)翠竹街道办事处从原来12个社区工作站整合为11个社区工作站,分别是:1.合并百仕达、翠辉社区工作站,合并后为一站两居;2.保留木头龙、翠宁、新村、民新、翠锦、愉天、翠平、水贝、翠岭、翠竹10个社区工作站。
(八)东晓街道办事处从原来12个社区工作站整合为8个社区工作站,分别是:1.合并名地、绿景社区工作站,合并后为一站两居;2.合并马山、马岗社区工作站,合并后为一站两居;3.合并港发、木棉花、木棉岭社区工作站,合并后为一站三居;4.保留松泉、独树、兰花、东晓、草埔东5个社区工作站。
(九)东湖街道办事处从原来12个社区工作站整合为9个社区工作站,分别是:1.合并乐群、东民社区工作站,合并后为一站两居;2.合并太白、翠鹏社区工作站,合并后为一站两居;3.合并翠湖、翠新社区工作站,合并后为一站两居;4.保留布心、大望、梧桐山、金鹏、金岭、金湖6个社区工作站。
(十)莲塘街道办事处从原来9个社区工作站整合为8个社区工作站,分别是:1.合并广岭、西岭社区工作站,合并后为一站两居;2.保留畔山、鹏兴、莲花、坳下、长岭、仙湖、莲塘7个社区工作站。
七、实施步骤
(一)调查摸底、宣传发动阶段(2006年6月1日至7月31日): 掌握社区类型、规模、人员、资产等情况,利用媒体、宣传栏、召开动员大会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做到底子清、情况明、家喻户晓。
(二)组织实施阶段(8月1日至8月31日):有关街道办事处根据本方案精神,拟定本街道办事处具体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三)检查验收阶段(9月1日至9月15日):对各街道办事处进行检查,主要内容包括该项工作的组织实施情况、整合后社区办公用房、社区服务设施、户外广场的落实情况以及整合后社区党组织、社区工作站、社区居委会等建章立制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