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

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2023年版)》的通知

来源:罗湖区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3-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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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应急规〔2023〕3号

各区(新区、深汕特别合作区)应急管理局:

  根据《广东省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深圳市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若干规定》等规定,结合我市应急管理执法工作实际,我局研究制定了《深圳市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2023年版)》,现予印发,自2023年8月26日起施行,有效期三年,请认真贯彻执行。原《深圳市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2020年版及调整补充)》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

  深圳市应急管理局

  2023年8月25日

  转载来源:深圳市应急管理局

  转载时间:2023-08-30

  转载地址:http://yjgl.sz.gov.cn/zwgk/xxgkml/zcfgjjd/zcfg/content/post_1080446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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