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5年5月18日)
罗府办〔2015〕10号
《深圳市罗湖区关于落实<深圳市进一步促进商贸流通业发展的暂行措施>的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的具体问题,请径向区经济促进局反映。
深圳市罗湖区关于落实《深圳市进一步促进商贸流通业发展的暂行措施》的方案
为落实《深圳市进一步促进商贸流通业发展的暂行措施》,促进我区商贸流通业发展,增强企业竞争力,提高商贸流通业的服务水平和对外辐射力,进一步增强内需对我区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制定以下方案。
一、建立罗湖区促进商贸流通业发展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协调和领导
联席会议主要对我区商贸流通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和难点问题进行专题研究。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担任联席会议总召集人,区经济促进局主要负责同志为召集人,区发改局、区经济促进局、区科技创新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局、区住房建设局、区城管局、区政府采购中心、区投资推广局、区重建局、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罗湖局等部门及各街道办事处为成员单位。联席会议日常工作由区经济促进局承担,办公室设在区经济促进局。(主办单位:区经济促进局,协办单位:各成员单位)
二、进一步加强罗湖区级领导挂点联系服务重点企业专项活动,提高服务企业水平
健全与重点商贸流通企业的交流互动机制,及时将企业的诉求进行分办协调解决。提升服务企业的信息化水平,强化与企业的零距离沟通,快速跟进企业反映的困难与问题。(主办单位:区投资推广局,协办单位:区经济促进局)
三、积极调整扶持政策,突出促进商贸流通业发展的重点鼓励方向,推进相关扶持政策的落实
在国家清理产业转型升级扶持政策,原有扶持手段可能取消、变更的新的形势下,积极转变、开拓思路,研究产业引导基金等创新扶持手段,安排相关资金,对商贸流通业进行扶持。按照市里的重点鼓励方向意见,结合罗湖实际予以落实,重点方向包括:鼓励企业发展电子商务;鼓励企业品牌创建;鼓励企业技术与业态创新;鼓励企业连锁经营发展;鼓励企业规模化发展;鼓励推动商贸流通企业分等定级。根据政策变化情况,积极举办专场宣传活动,加强对政策措施实施的动态跟踪和检查评估,确保政策措施落实到位。(主办单位:区经济促进局,协办单位:区投资推广局、区财政局)
四、做好以下工作,促进商贸流通业发展
(一)完善商业网点布局
1.组织实施新一轮商业网点规划,构建“国际商业中心-区级商业中心-片区商业中心-社区商业中心”四个层级的综合商业体系,着力完善“金三角”国际商业中心、深南东商业中心等综合商业区;打造特色商贸体系,促进水贝—布心黄金珠宝商贸区、笋岗—清水河时尚特色商贸区的发展,启动人民南旅游服务集聚地建设。城市更新驱动产业升级,并同步规划、完善商业网点布局。(主办单位:区经济促进局,协办单位:区重建局)
2.争取政策支持,推动罗湖成为离境退税地区,科学布局退税商业网点。(主办单位:区经济促进局)
3.推动辖区问题楼盘盘活,拓展商业空间,科学布局商业网点。(主办单位:区经济促进局,协办单位:区住房建设局)
(二)从公共环境设施、公共服务平台、社会信用体系等方面着力优化商业发展环境
4.支持商业环境基础设施改善工程,优化公共环境、交通微循环,增强商业旺区对旅游、休闲、娱乐、购物等人群的吸引力。(主办单位:区经济促进局,协办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5.举办“礼享罗湖”系列城市营销活动,以商贸零售业、餐饮业、黄金珠宝业、家居工艺礼品和汽车经销业等罗湖传统优势行业为基础,通过异业联动、整体宣传、事件营销,营造罗湖区的商业氛围、引领消费文化、塑造商业品牌,不断提升罗湖“国际消费中心”城区品牌的知名度、美誉度,增强消费外溢力。(主办单位:区经济促进局)
6.完善罗湖虚拟经济服务平台,以“礼享罗湖”微信公众平台为依托,大力发展“特约商户”,使之成为汇集罗湖优势行业品牌企业的移动展示平台。开通平台支付功能,实现企业与十几万会员的直接线上交易,举办线上“永不落幕的购物节”,不断擦亮这块在新媒体上的罗湖商业名片。(主办单位:区经济促进局)
7.推动深圳钻石毛坯交易中心正式运营,深化“水贝?中国珠宝指数”应用推广,推出黄金、镶嵌钻石周指数,不断完善珠宝产业链,提升行业话语权。(主办单位:区经济促进局)
8.通过招商引资,加大优质企业引进力度,提升产业集聚质量,推动辖区企业的进步和发展。(主办单位:区投资推广局)
9.实施罗湖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计划。依托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时采集、发布和共享企业信用信息,增强企业行为的透明度,扩大社会监督,强化企业信用约束,促进企业诚信自律。延伸维权网络,保护消费者权益,维护规范公平、透明高效的市场环境。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促进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维护辖区良好的市场经营秩序。开展“美味罗湖·安全入厨”活动,探索建立食品安全自律机制。深化“诚信联盟”和“诚信经营、优质服务”商户评比活动,探索建立“罗湖消费通”网络投诉平台。(主办单位:区发改局、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罗湖局、区经济促进局,协办单位: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其他成员单位)
(三)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
10.发挥行业协会在政府与企业之间的中介桥梁和为企业服务的作用,推动市、区两级行业协会在罗湖区开展活动。加强行业协会自身建设,推进行业自律和行业信用建设,引导诚信兴商。通过行业协会举办各类大赛、评比活动、展览、行业课题研究、行业标准制定推广等,既有利于培育行业协会,也有利于提高相关工作的精准性、专业性,取得更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主办单位:区经济促进局,协办单位: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罗湖局、区民政局)
(四)助力商贸流通企业发展电子商务
11.实施罗湖区促进电子商务发展行动计划。整合大型平台商、运营商、专业服务商和高等院校资源,形成营销推广、物流配送、网络通信、人才引进等领域的电商生态圈。建设电商培训主题园区,促进商家发展电子商务的培训活动。推动设立保税展示交易与跨境电子商务体验店,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发展。强化互联网产业基金投资引导,培育一批电子商务龙头骨干企业。优化免费WIFI选点,丰富“智慧罗湖”应用平台服务内涵,完善全民“触网”环境。(主办单位:区科技创新局、区经济促进局,协办单位:促进电子商务发展相关成员单位)
(五)推动商贸流通企业的创新发展、品牌发展和提升质量发展
12.紧抓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契机,打造“四新经济”发展平台,推动商贸流通企业开展技术创新、业态创新。探索实施“CEO”评审机制,针对商业模式创新等部分需要审核认定的项目,设立CEO评定机制,选取不同领域和行业的企业家、行业领军人物,对项目进行公开透明、科学合理的评审,鼓励企业进行商业模式创新,营造罗湖商业模式创新氛围。探索建设创客空间与服务平台,推动创新、创意、创业、创客融合发展。组织辖区企业配合相关部门申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引导、发展小微创业组织,丰富我区创业个体。(主办单位:区经济促进局,协办单位:区科技创新局)
13.通过举办“时尚之夜”、中国连锁品牌发展大会、罗湖区长质量奖评选等活动,营造培育、发展、宣传、保护商业品牌的社会氛围。探索制定品牌质量评价标准体系和商贸业服务质量标准,引导企业参照实施,提升品牌质量和影响力。实施名牌带动战略,引导、组织辖区企业申报“广东省名牌产品”,充分发挥名牌产品、企业的龙头带动作用,及时有效对企业在品牌创建过程中的注册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进行保护。举办上市培育活动,鼓励企业品牌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壮大,扩大品牌影响力。(主办单位:区经济促进局,协办单位: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罗湖局、区投资推广局)
14.按照国家有关部委的要求,推动辖区商贸企业按照其设施、环境、管理、服务等指标进行分等定级的工作。鼓励和支持企业申报“金鼎”零售店、“钻级”酒楼等称号。(主办单位:区经济促进局)
(六)支持商贸流通企业自主开展促销活动
15.在保证安全与交通畅通的前提下,支持大型商场依法依规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诚信规范的促销活动。(主办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协办单位:区公安分局、区城管局)
(七)培育发展新的消费增长点
16.实施罗湖区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行动计划。通过聚焦5大领域、提升5种能力、落实5个保障措施,逐步建立促进信息消费稳定增长的有效机制,全力打造罗湖特色信息消费产业群,形成信息产品和服务不断丰富、信息消费需求稳步增长、信息消费环境更为完善的良好格局。大力推动在商贸流通行业的电子商务应用,推动线上消费增长。(主办单位:区经济促进局,协办单位:促进信息消费相关成员单位)
17.积极引进互联网金融企业等新业态企业,促进消费便利,培育新的增长点。(主办单位:区投资推广局)
18.促进社区消费,鼓励和扶持社区便利店建设,打造一刻钟便民消费商圈。(主办单位:区经济促进局)
19.引导绿色消费,落实对循环经济产品、节能减排产品实施政府首购、政府优先采购等扶持政策。(主办单位:区财政局,协办单位:区政府采购中心)
(八)加强就业保障,增强居民消费能力
20.贯彻落实市、区相关就业培训政策,以购买服务的形式,委托社会培训机构开展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就业培训。对有培训愿望、符合条件的新劳动力和失业人员开展100%的培训。对失业人员进行免费就业指导,100%援助补贴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主办单位:区人力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