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
为适应财政电子票据使用管理的新要求,规范财政电子票据的使用和管理行为,深圳市财政局印发了《深圳市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自2023年11月1日起正式施行。现我局将《规定》转发给你们,请严格落实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深圳市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深圳市罗湖区财政局
2023年10月13日
转载时间:2023年10月13日
转载来源:深圳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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