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

深圳市罗湖区财政局关于转发《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深圳市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暂行规定> 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罗湖区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3-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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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

  为适应财政电子票据使用管理的新要求,规范财政电子票据的使用和管理行为,深圳市财政局印发了《深圳市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自2023年11月1日起正式施行。现我局将《规定》转发给你们,请严格落实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深圳市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深圳市罗湖区财政局

2023年10月13日 

  转载时间:2023年10月13日

  转载来源:深圳市财政局

  转载地址:http://szfb.sz.gov.cn/zwgk/zcfg/qt/content/post_1084665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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