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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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000000-02-2005-100003 发布机构:罗湖区委(政府)办

发布日期:2005-02-17

名 称: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罗湖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 号:罗府[2004]63号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罗湖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罗湖区委(政府)办 发布时间:2005-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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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4年12月27日)

  现将《罗湖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要求做好有关工作。

  罗湖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编制工作方案

  “十一五”时期是我市全面建设现代化、国际化城市的重要时期,也是我区全面建设现代服务强区的关键时期。编制和实施“十一五”规划,对于推进罗湖现代服务强区的建设具有重要意义。根据《深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编制工作方案》(深府〔2004〕46号)(以下简称《市“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提出我区“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

  一、规划编制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深圳市对“十一五”规划编制的总体部署,抓住深圳建设国际化城市的契机,把握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围绕建设现代服务强区的目标,通过功能建设和环境建设,强化城区的中心化和平台化,为全市的产业建设服务。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发展为主题,以改革与创新为动力,以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归宿,促进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实现我区经济持续、较快、协调、健康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编制我区“十一五”规划应着重把握如下原则:

  一是围绕全市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区域性国际化城市,以及我区建成现代服务强区的战略目标,按照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的要求,结合本区、本部门实际情况,明确目标、任务和实施的保障措施,客观制定指标体系,确保规划内容的科学性和实施的可行性。

  二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切实履行政府经济调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高度重视经济与社会的全面发展。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把调整和优化经济结构,增强经济发展后劲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把扩大居民就业、提供优质义务教育、健全公共卫生体系、完善社会事业管理体制和社会保障体系等公共服务放在重要的位置,促进经济与社会、人与自然的协调发展。

  三要充分体现全局性和前瞻性,做到统筹兼顾和突出重点。“十一五”规划不仅要考虑与“十五”计划的衔接,重点突出2006—2010总体规划,还要展望到2020年长远规划,明确我区现代化建设的阶段性发展目标和总任务,着重解决新时期经济和社会发展面临的一系列问题和矛盾。

  四是突出环境建设、产业建设和功能建设“三大建设”,发挥政府职能与市场机制、区内资源和区外资源的双重作用,着力解决经济发展所面临增强后劲和调整结构的双重任务,客观评价区位、资源、环境和服务功能等比较优势,科学、合理确定我区的功能定位、发展目标和发展重点,增强规划的针对性。

  二、主要任务和进度安排

  根据《市“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大体时间安排,从现在起到2006年年初,是我区“十一五”规划的编制期。总的任务是:全面启动“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做好“十一五”规划前期工作,开展重大课题调研,理清发展思路,按规定程序完成编制我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与专项规划。具体工作进度按三个阶段开展:

  (一)前期工作(2004年12月至2005年2月)。主要目标任务是:

  1、成立区“十一五”规划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区有关单位成立相应的领导协调机构。此项工作由区发展计划局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完成。

  2、对规划编制工作进行统筹协调和综合平衡。拟定“十一五”规划前期重大调研课题和编制的重点专项规划,通过部门研究或与委托、招标相结合等形式落实调研任务;研究总体规划框架,确定总体规划编制工作思路;开展规划前期调研活动,形成我区“十一五”规划的基本思路。此项工作由区发展计划局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落实。

  3、设立罗湖区“十一五”专题网页。通过多种方式宣传罗湖经济社会发展成就,广泛征求社会公众对未来经济社会发展和规划编制的意见建议,广纳良言,营造一个社会各界关注和共同参与的“十一五”规划编制氛围。此项工作由区发展计划局牵头,各部门配合。

  (二)课题研究(2005年3月至2005年6月)。主要目标任务是:

  1、完成罗湖区“十一五”规划总体研究报告,确定总体规划基本思路上报区政府。此项工作由区发展计划局牵头完成。

  2、完成“十一五”若干重大课题调研任务,形成专题调研报告报区政府。此项工作由承担重大课题调研的单位和部门完成。

  3、完成重点专项规划的起草,开展衔接协调、咨询论证等程序,完成规划的编制并按程序审批发布。此项工作由承担重点专项规划的单位和部门完成,区发展计划局协助。

  (三)规划编制(2005年7月至2006年2月)。主要目标任务是:

  1、开展总体规划编制的调查研究,形成总体规划的草案。在区委、区政府提出“十一五”规划建议后,对总体规划进行修改,并按规定程序衔接协调、公开咨询、专家论证以及必要的预审后,经区委、区政府审议提请区人大审定。此项工作由区发展计划局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

  2、开展各专项规划、片区规划和总体规划的编制工作,按规定程序衔接协调、咨询论证后审批发布。此项工作由各承担部门、单位负责,区发展计划局具体协调。

  3、开展“十一五”规划宣传活动,组织学习、落实“十一五”规划,使规划编制活动和规划成果转化为凝聚全社会力量推动建设现代服务强区的强大动力。此项工作由区文化局、区发展计划局等部门负责落实。

  三、规划编制要求

  根据《市“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和区委、区政府有关编制工作要求,“十一五”规划的编制要对历史、对人民高度负责,要加强调查研究,充分发扬民主,规范编制程序,加强衔接协调,突出发展重点,强化规划深度,重在提高可操作性。

  (一)规划期

  按照市发展和改革局对“十一五”规划期的安排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建设现代服务强区的总体部署,我区“十一五”总体规划的规划期以五年规划为主(2006—2010年),同时展望到2020年,重点专项规划、片区规划的规划期与总体规划基本保持一致。

  (二)规划编制程序

  为增强规划的科学性、前瞻性和可行性,各项规划的编制原则上按照前期工作、文本起草、衔接协调、公开咨询、专家论证、审批发布六个环节依次开展,总体规划应创造条件采取听证会的形式听取意见。

  (三)规划的衔接协调

  规划的编制要坚持以区级总体规划为依据和指导,以专项规划为细化和延伸,形成层次清晰、定位明确、相互衔接、科学可行的规划体系。规划的编制应当遵循下级规划服从上级规划的原则,下级规划是上级规划的组织实施,其编制应当以上级规划为依据。我区的总体规划要与深圳市总体规划和有关规划相衔接,专项规划应报市相关主管部门相衔接。

  (四)规划的公开咨询

  除涉及国家秘密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规划草案应通过政府网站、公共网站和印制文本(或报纸刊发)征求公众意见,经批准发布的规划文本应予以公布。各项规划在报批过程中,应将部门衔接、公众咨询和专家论证意见及其采纳结果说明,作为规划报批的必备材料。

  四、“十一五”规划领导机构

  我区“十一五”规划的编制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开展。为加强对规划工作的领导、协调和指导,区政府成立“罗湖区‘十一五’规划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刘学强区长担任,副组长由李林副区长担任,区直各部门、市直机关驻罗湖各分局、各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发展计划局,负责日常工作。区发展计划局局长李树军任办公室主任,副局长肖承忠、助理调研员全洪亮任办公室副主任。

  五、规划经费的安排和管理

  坚持必要保证、厉行节约的原则安排 “十一五”规划编制专项经费,建立健全规划编制经费的管理制度,做到统筹安排、规范管理、专款专用。根据“十一五”规划的编制工作任务,区发展计划局提出编制经费安排意见,报区规划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区财政局在财政预算中安排规划专项经费。经费主要用于区总体规划和重点专项规划,用于开展规划的前期调研和专家论证、咨询等必要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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