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

发布机构:罗湖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乡村振兴和协作交流局)发布日期:2026-04-24

名 称:罗湖区支持人工智能OPC发展若干措施(试行)

文 号:罗科工〔2026〕7 号

罗湖区支持人工智能OPC发展若干措施(试行)

来源:罗湖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乡村振兴和协作交流局) 发布时间:2026-04-24 AI脑图

  为有效承接《深圳市打造人工智能OPC创业生态行动计划(2026—2027年)》,结合罗湖区“3+3+4”产业体系基础、优势,打造要素聚合、服务精准、特色鲜明、具有罗湖辨识度的OPC创业生态,制定本措施。

  第一条  办公空间支持

  依托罗湖区级OPC社区,为经认定的OPC划定专属创新区域,对经认定的OPC提供不少于一年的专属空间支持,配套场景对接、技术共享、商务洽谈等一站式服务。(责任单位: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各OPC社区)

  第二条  算力、语料和模型调用支持

  对经认定的OPC,围绕算力资源、语料数据、模型调用等人工智能核心要素,按其实际使用成本的一定比例给予资金支持,单个主体年度支持额度最高不超过100万元。鼓励OPC社区联合生态合作方,为符合条件的OPC提供算力额度、基础语料数据集、通用模型接口调用等普惠性资源支持,降低创新成本。(责任单位: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各OPC社区)

  第三条  人才支持

  (一)青年人才引育支持专项。对新引进毕业于知名高校的本科学历以上青年人才给予最高10万元入户补贴,对符合条件在职攻读博士学位青年人才给予10万元补贴。对符合条件的博士创业人才给予10万元人才奖励。获高水平创新创业赛事奖项的团队,符合条件的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支持。(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局、各产业主管部门)

  (二)“菁英”奖励。对符合条件的OPC人才团队,赋予其人才举荐权,人才最高可获100万元人才奖励。符合《罗湖区重点产业领域高层次人才认定目录》认定条件的OPC创新创业人才,可认定为S、A、B、C四类人才,最高可获100万元人才奖励。将符合条件的OPC人才纳入罗湖区人才服务体系,提供住房安居、医疗保健、父母养老等‘菁才十优’人才服务。(责任单位:区投资促进局、区人才工作局、各招商引资部门、各产业主管部门)

  第四条  金融支持

  (一)股权投资支持。对获得运营机构(相关投资机构在市级以上监管部门或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备案)或国有股权投资机构的天使投资、风险投资、创业投资等股权投资的OPC,最高可按照投融资机构投资金额的50%,给予获投企业股权投资扶持,单个项目不超过1000万元(责任单位:各OPC社区、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二)“补改投”支持。为符合条件的OPC提供“补改投”绿色通道,推动罗湖产业促进基金优先立项,并对优质OPC项目给予最高1000万元投资。(责任单位:区投资促进局、区财政局)

  (三)贷款贴息。对符合条件的OPC获得的一年期贷款,按实付利息最高50%给予贴息支持,同一OPC每年支持金额不超过100万。(责任单位: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第五条  场景支持

  依托罗湖区场景创新机制每年发布人工智能OPC适配应用场景,为OPC提供技术落地试验场,加速产品商业化验证,形成“场景开发-技术落地-商业验证”闭环。罗湖区针对OPC企业开放场景并优先应用,单个场景投入不低于5万元。(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第六条  产业转化支持

  (一)研发资助。对上年度研发投入符合条件的OPC,按照上年度研发投入的50%,给予最高30万元扶持;(责任单位: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二)资质奖励。对经认定的OPC首次获评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瞪羚、独角兽企业等创新资质的,分档给予最高500万元扶持。(责任单位: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第七条  OPC社区支持

  对经认定的区级OPC社区,根据其专属空间运营规模和孵化服务成效,给予运营补贴,每个社区年度扶持金额不超过500万元。(责任单位: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第八条  安居支持

  (一)企业人才住房配租。获得认定的OPC纳入《罗湖区人才安居企事业单位名录》,根据无房员工实际住房需求配租人才住房。(责任单位:区住房建设局)

  (二)青年人才安居保障。经认定的OPC中在教育背景、创新能力、创新贡献等方面符合标准的青年人才申请租住过渡性住房,优惠期不超过36个月。(责任单位:区住房建设局)

  第九条  赛事奖励

  在罗湖创新创业大赛开辟OPC赛道,获奖项目落地罗湖并实现产业化的,最高可获15万元初创补贴;举办年度“OPC创新赛”和开放日,评选示范项目,对示范项目分档给予最高15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各OPC社区、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第十条  出海支持

  依托“微软出海中心”,为OPC提供一站式出海解决方案,提供ODI备案、资源对接等全流程服务;开展“百场千企扬帆”计划,组织OPC参与全球供需对接,助力打造自有出海品牌。(责任单位:区企业服务中心)

  附则

  (一)适用范围

  本措施适用于在罗湖区内注册登记、实际经营或拟落地开展创新创业活动的人工智能OPC(含超级个体、微创企业、初创创业团队)、申请区级认定的OPC社区。核心定义如下:

  1.人工智能OPC:以人工智能技术研发、产品开发、场景应用为核心业务,主体为微创企业(成立年限短、人员规模少的企业),符合《罗湖区人工智能OPC认定工作指引》认定标准的创新创业主体。

  2.区级OPC社区:在罗湖辖区内运营,为人工智能OPC提供办公空间、专业服务、资源对接等孵化服务,符合《罗湖区OPC社区认定工作指引》认定标准的各类创业载体、平台机构。

  (二)认定管理

  1.人工智能OPC认定。由罗湖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会同OPC社区组织开展罗湖区人工智能OPC认定,对获得认定的OPC按本措施给予空间、算力、场景、投融资等支持和服务。

  2.区级OPC社区认定。由罗湖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组织开展区级OPC社区认定,对获得认定的机构按本措施给予生态共建、运营补贴等支持。

  3.动态管理。实行年度复核与即时退出相结合管理模式:每年对已认定的OPC、区级OPC社区开展复核,复核合格的延续认定资格,不合格的取消认定资格并公示。已认定主体存在虚假申报、重大安全事故等其他不符合认定标准的,即时取消认定资格,追回已享受的政策支持。

  (三)制定工作指引

  由上述支持措施责任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工作指引,或采用现有工作指引、细则或办法落实。

  (四)预算总额控制

  本措施受产业发展资金预算总盘子限制。

  (五)解释权及实施时间

  本措施由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会同相关措施责任单位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有效期内,若国家、省、市出台相关新政策,按上级政策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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