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构:罗湖区司法局发布日期:2025-09-25
名 称:关于《罗湖区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若干举措》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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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着力解决涉企行政检查中的突出问题,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广东省行政检查办法》等有关文件,我区出台《罗湖区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若干举措》(以下简称《若干举措》),现就相关重点问题进行解读。
一、《若干举措》的制定背景
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是优化营商环境、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提振企业发展信心的重要举措。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要求“规范涉民营企业行政检查”。2024年9月26日,中央政治局会议再次强调,要帮助企业渡过难关,进一步规范涉企执法、监管行为。2025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首次对涉企行政检查作出系统全面规范,直指企业反映强烈的“多头检查、重复检查、随意检查”等突出问题。2025年2月1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强调,扎扎实实落实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是当前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工作重点。要强化执法监督,集中整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切实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要认真落实各项纾困政策。2025年4月30日,全国人大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
为深入贯彻《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精神,打造与罗湖创建“三力三区”相适应的法治化营商环境,让企业可以放心干事、安心发展,结合罗湖实际,形成了《若干举措》。
二、《若干举措》的主要依据
(一)《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
(二)《广东省行政检查办法》
三、《若干举措》的工作目标
《若干举措》主要聚焦行政检查事项多、频次高、随意性大,以及任性检查、运动式检查等突出问题,通过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行为,推进行政检查减量增效,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保护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
四、《若干举措》的主要内容
《若干举措》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从三个方面提出了21项主要措施,着力推动规范检查、精准检查。
一是建立健全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制度机制方面。《若干举措》聚焦涉企行政检查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了一系列安排和要求,从源头上遏制乱检查。针对检查主体不合法、变相检查的问题,严格按照国办发〔2024〕54号文件确定的标准,全面清理本级行政检查主体。针对检查事项多、随意性大的问题,严格编制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制定行政检查方案,并向社会公布并接受监督。
二是规范优化涉企行政检查实施方面。《若干举措》提出非现场“无扰检查”、“联合式检查”、“分级式检查”等创新性检查方式,着力破解涉企多头重复低效检查问题。注重方式方法,严格涉企行政检查标准程序,要求实施行政检查前制定检查方案并报本机关负责人批准,向社会公布行政检查事项、依据、标准、计划、频次等信息。
三是加大规范涉企行政检查保障力度方面。《若干举措》注重压实责任狠抓落实,各项措施都明确了责任单位,完成要求和工作时限。强化数字赋能,持续提高监管效率,依托“双系统”平台及广东省行政执法公示平台,全面及时归集行政检查相关执法数据;依托“罗i企”平台收集企业对行政检查的意见建议,紧盯企业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以督压责、以督促改、以督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