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构:罗湖区财政局发布日期:2024-12-10
名 称:关于《深圳市罗湖区促进股份合作公司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政策解读
文 号:/
一、政策背景
近年来,我区不断强化股份合作公司扶持,支持集体经济可持续发展,引导股份合作公司探索多元化发展模式,扶持覆盖面持续扩大,尤其是多元化发展方面的扶持项目逐年增多,优化配置产业空间、人才引进、培训教育方面的扶持项目数也有所增加,在推动股份合作公司提升内部治理水平起到一定效果。
二、目的任务
为进一步规范罗湖区股份合作公司专项扶持资金管理,持续引导股份合作公司积极盘活集体土地、物业,促进股份合作公司高质量发展,结合罗湖实际,区财政局(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区集体资产管理局)制定了《深圳市罗湖区促进股份合作公司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
三、主要内容
《若干措施》以“正文+附件”的形式呈现,其中正文共四章二十二条,附件《实施细则》共七章二十一条。
(一)正文
1.总则。明确本措施的目的及依据、扶持范围、扶持对象、原则、预算安排、领导小组职责、部门职责等。
2.申请与审批。明确申请指引、审批程序、项目公示、资金拨付等程序。
3.监督与检查。明确扶持对象、相关部门的责任,以及对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
4.附则。具体包括名词解释、特殊情形、不重复扶持、解释部门和有效期等规定。
(二)附件(《实施细则》)
主要规定扶持内容及标准,具体包括开发建设产业空间、购置产业空间、改造产业空间、整租产业空间、招商引资、稳商留商、高质量发展、支持保障性住房筹集、参与政策性项目、城中村改造、城中村物业统租统管、对口帮扶、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历史违建处理、引进人才、人才培养、咨询与发展策划、学历提升、改革创新、考核奖励、行业发展等扶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