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
<
×

发布机构:罗湖区住房和建设局发布日期:2023-11-29

名 称:《罗湖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文 号:/

《罗湖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来源:罗湖区住房和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3-11-29

扫一扫在手机上打开当前页

  为加强取消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审批后的事中事后监管,规范建设工程造价活动,实现工程计价的公平、公正、科学合理,构建罗湖区现代化建筑产业高质量发展新体系的坚实支撑,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罗湖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具体内容解读如下:

  一、背景依据

  2020年7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工程造价改革工作方案》,提出取消最高投标限价按定额计价,逐步停止发布预算定额;要求加快建立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造价数据库,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化技术为概预算编制提供依据。2021年7月,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广东省工程造价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提出“2023年底基本形成工程造价市场定价机制,到2025年底进一步完善工程造价市场竞价机制”的两阶段改革目标。为落实工程造价改革,需加快建立工程造价数据积累工作机制,开展标准化、体系化造价数据积累和分析。

  2021年6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审批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发布,取消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审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按照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开展业务。为适应工程造价咨询行业改革向纵深推进的要求,需加强工程造价监管的制度建设,规范市场主体计价行为。

  2022年12月,深圳市政府发布《关于修改〈深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的决定》,明确非财政性国有资金和集体资金投资建设工程相关造价成果文件由造价管理机构审核。为做好政策衔接,更好发挥造价监管效能,需调整相关造价审核职能,进一步理顺监管机制。

  二、目标任务

  一是为了落实工程造价咨询行业改革向纵深推进工作要求,强化取消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审批后的事中事后监管,大力培育造价咨询市场,充分发挥造价咨询企业在造价形成过程中的专业支撑作用,加强工程造价监管的制度建设,规范市场主体计价行为;二是建立工程造价数据分享机制,开展标准化、体系化造价数据积累和分析,加快形成数据标准和可指导概预算编制的指标数据;三是做好与《深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政策衔接,调整相关造价审核职能,进一步理顺监管机制,更好发挥建设主管部门监管效能。

  三、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分六章三十四条,主要包括工程造价确定与控制、从业管理、监督检查、法律责任等,主要内容如下:

  (一)工程造价确定与控制

  一是明确工程造价确定与控制的原则和职责分工。遵循概算控制预算、竣工结(决)算的原则。建设单位对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确定与控制的负责,设计、监理、造价咨询等单位承担相应执业责任。区造价管理站、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中心、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按照目前市、区相关规定开展国有资金和集体所有资金投资建设工程的工程造价审核工作。

  二是明确造价文件质量要求和审核时限。工程量清单误差造成的招标控制价偏差率不超过规范计算的百分之五;预算、竣工结算质量偏差率不超过规定计算的百分之五。结算审核机构在六十日内出具审核结论性文书,最长可延期三十日。

  三是明确开展施工过程结算的相关原则和要求。实行施工过程结算的项目,招标文件、施工合同应约定施工过程结算周期、计量计价方法、风险范围、验收要求,以及价款支付时间、程序、方法、比例等内容。经区造价审核机构审核且发承包双方确认的施工过程结算文件作为竣工结算文件的组成部分,竣工后原则上不再重复审核。

  (二)从业管理

  一是细化行业监管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立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名录,摸清监管对象底数。

  二是明确从事造价咨询活动单位的从业要求。从事造价咨询活动的单位应当取得营业执照,并在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从业;应当建立完整的质量管理体系,内部操作规程和档案管理制度,确保咨询成果质量。

  三是明确建设工程造价文件编制单位、从业人员的禁止行为以及工程造价成果文件的签章规定。

  (三)监督检查

  一是明确监管机制。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从事工程计价活动的单位和人员进行动态管理、监督检查,依法依规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区造价管理机构采集计价活动中单位和人员的不良信用信息,实施差异化监管。

  二是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发展改革、财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等部门及建设单位建立建设工程造价信息资源共享机制,共享各自职责范围内产生的工程造价相关数据。

  三是探索建立纠纷调解机制。发挥专家力量,多渠道化解造价纠纷,维护各方合法权益。调解达成协议的,各方当事人应在调解协议上签字或者盖章。

  (四)法律责任

  明确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机制。相关单位发现工程造价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移送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处理。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相关职能部门受理对违法违规行为的举报,责令违法违规行为人整改或进行处罚。

  四、解决问题

  一是落实工程造价改革,配合建立国有资金投资建设工程造价数据应用平台。工程造价改革要求加强工程造价数据积累、强化建设单位造价管控责任,推行清单计量、市场询价、自主报价、竞争定价的工程计价方式,逐步完善工程造价市场形成机制。通过制定《管理办法》,推动区工程造价数据共享机制建立,加快形成数据标准和可指导概预算编制的指标数据。

  二是落实“放管服”改革,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自2021年取消了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审批后,行业准入门槛降低,造价咨询企业数量剧增,行业出现无序低价竞争、整体服务质量下降等问题。《管理办法》具体规范了市场主体计价行为,有利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培育健康有序的造价咨询市场,为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三是健全工程造价监管制度,构建协同监管新格局。《管理办法》与《深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政策衔接,明确区造价管理站、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财政投资评审中心等部门的造价管理职责,构建协同监管机制。

知识图谱

相关信息和服务

当前展示专题专栏信息类别内容 返回

点击标签名称查看更多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