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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罗湖区财政局发布日期:2023-11-24

名 称:罗湖区财政局关于《深圳市罗湖区打造律师、会计和资产评估行业集聚楼宇十条措施》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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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湖区财政局关于《深圳市罗湖区打造律师、会计和资产评估行业集聚楼宇十条措施》的解读

来源:罗湖区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3-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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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十条措施》的出台背景?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同时,为深入落实《加快我市注册会计师和资产评估行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3—2025 年)》,推动辖区现代服务业“高端化、集群化、国际化”,创建具有国际市场辐射力的现代服务业集聚示范区,高标准打造律师、会计和资产评估行业集聚楼宇,我区结合实际,正式出台了《十条措施》。

  二、《十条措施》的主要内容包含哪些?

  答:办公空间扶持、优质机构落户扶持、支持机构做大做强、鼓励驻深分所升级总部、购房扶持、人才安居住房支持、菁英人才扶持、鼓励参加资格考试、管理团队落户扶持、招商引资引荐奖励等十条措施。

  三、《十条措施》的主要亮点?

  答:(一)明确了入驻园区租房扶持标准,更具操作性。对新设立或从深圳市外新迁入的律师事务所(分所)、从深圳市内其他区新迁入的律师事务所(分所)、粤港澳、合伙联营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的办公租房扶持划定扶持范围,填补相应空白。(二)强化了对优质机构落户和鼓励新注册以及中小机构做大做强的扶持。如:对新迁入或新设立的入选相关国家级、省级行业榜单的律师事务所(分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及其分所或子公司,经区行业主管部门审核认定,符合条件的,可获得连续三年累计最高1亿元的落户扶持;对在罗湖区注册后新备案取得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给予50万元一次性扶持。(三)增加了人才安居住房支持。对在罗湖区注册的营收1000万元以上的律师事务所(分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可为机构员工提供人才安居住房扶持,第一年可提供3—15套人才住房,累计最高提供45套人才住房。(四)进一步完善了菁英人才扶持。一是明确了被推荐人选享受的扶持金额。二是理清了菁英人才享受哪些综合服务保障。

  四、出台《十条措施》的目标任务是?

  答:提高罗湖对现代服务业集聚的吸引力。

  五、出台《十条措施》解决了什么问题?

  答:解决了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行业的办公场地租赁、购房、人才安居住房、菁英人才扶持等10个方面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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