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

索 引 号:11440303MB2D25326E/2023-00028 发布机构:罗湖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3-11-08

名 称:《深圳市国资委关于建立市属国有企业法治工作互动交流机制的通知》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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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国资委关于建立市属国有企业法治工作互动交流机制的通知》解读

来源:罗湖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3-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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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必要性

  深化法治国企建设,促进系统内企业法治工作由“背靠背”各自发展向“面对面”互学共促转变,凝聚全系统合力、推动形成法治工作“一盘棋”。

  二、主要任务

  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为中心任务,结合行业特点和企业实际,围绕法律前沿问题、法务管理、合规管理、队伍建设、纠纷处置、信息化建设、普法宣传、涉外法治等法治工作重点难点领域开展互动交流。

  三、工作机制

  1、立足共建共享、共促共进,按照行业相近、规模均衡、适度交叉的原则,将30家直管企业分设为4个法治工作协作组,并视情况动态调整。

  2、各组活动实行轮流承办制,每组每年举办2-3次活动。可结合主题需要,邀请其他分组的企业、三大文化集团参加;鼓励邀请驻深央企国企、各区国资监管机构、政府部门、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等参加。

  3、各组牵头企业在与组内其他企业充分沟通的基础上制定活动方案,周密安排活动环节。参加企业围绕活动主题认真准备,法律或合规部门负责人要积极参加,主动分享本企业法治工作的经验做法,踊跃建言献策。

  4、各企业要注重成果运用,及时将其他企业的好做法好经验转化为完善本企业法治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

  四、问答

  问:企业开展互动交流可以采取哪些形式?

  答:各企业充分发挥各自资源优势、平台优势和专业优势,可采取座谈研讨、案例分享、实地调研、现场观摩、讲座培训、课题研究等多种形式举办活动。

  问:如何确保互动交流质量?

  答:《通知》要求活动举办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做到真研究问题、研究真问题,防止搞形式、走过场。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倡导团结、严肃、活泼、简朴的活动理念,避免娱乐化、庸俗化倾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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