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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罗湖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发布日期:2023-08-23

名 称:关于《深圳市罗湖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非国有博物馆扶持暂行办法》续期的政策解读

文 号:无

关于《深圳市罗湖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非国有博物馆扶持暂行办法》续期的政策解读

来源:罗湖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发布时间:2023-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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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续期说明

  《深圳市罗湖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非国有博物馆扶持暂行办法》(罗文规〔2020〕1号,以下简称“扶持暂行办法”)自2020年11月10日起实施,有效期3年,将于2023年11月9日到期。该《扶持暂行办法》实施以来,有效提高了民办博物馆的办馆质量,让更多社会力量有意向在我区办馆。现届满拟继续实施,内容不作修改,自2023年11月1日起生效,有效期3年。

  二、背景依据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加强文物保护和利用,加强历史研究和传承,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不断发扬光大。2017年7月,国家文物局出台《关于进一步推动非国有博物馆发展的意见》(文物博发〔2017〕16号)。《意见》指出,要完善非国有博物馆扶持政策。博物馆是保存历史文化遗产的重要场所,博物馆事业的蓬勃发展将推动文化遗产保护事业步伐不断向前。2019年7月,广东省文物局制定《广东省民办博物馆工作指引》(粤文旅博物〔2019〕20号)。《指引》第十四条规定:“省级文物行政部门(或各级文物行政部门)将民办博物馆免费开放补助经费列入年度部门预算,用于奖励履行社会公共文化责任、免费开放的民办博物馆,重点支持运行评估结果为良好以上的民办博物馆。”

  三、延续实施的必要性

  自《扶持暂行办法》(罗文规定〔2020〕1号)实施以来,扶持辖区5家民办博物馆累计420万元,各馆举办约35场各类文化活动,同时吸引和鼓励社会各界人士有意向在罗湖区办馆,稳定促进了罗湖文化事业的发展,解决民办博物馆发展中存在的普遍性问题,使其持续发挥社会效益,进一步调动社会力量参与文化遗产保护的积极性。因此,延续实施《扶持暂行办法》具有积极的社会意义和必要性。

  四、文件内容

  《扶持办法》共六章,二十八条。

  (一)第一章“总则”,明确了扶持办法出台的背景、依据、目的、原则及扶持资金来源等;

  (二)第二章“资金扶持”,明确了扶持对象需具备的条件,资助范围、受资助总额等;

  (三)第三章“其他扶持”,明确了除资金扶持外,在场馆、寄展、宣传及文化教育活动等方面的扶持;

  (四)第四章“申请和审核”,明确了申请扶持所需提交的材料、审核要求及审核流程;

  (五)第五章“监督与管理”,强调了扶持资金专款专用原则,并定期对非国有博物馆办馆情况进行评估,对弄虚作假的非国有博物馆依法追回扶持资金,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扶持资金;

  (六)第六章“附则”,明确了扶持办法有效期等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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