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构:罗湖区委(府)办发布日期:2020-05-20
名 称: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罗湖区2020年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方案》的通知
罗府办〔2020〕1号
现将《罗湖区2020年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与区政务公开中心联系。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3月31日
罗湖区2020年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方案
为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保障人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助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和省、市有关安排,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深圳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和群众关注关切,以提升政务公开质量为主线,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切实增强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
(二)工作目标
深化成果。积极将全国试点以来形成的公开标准目录、规范流程、清晰机制、便捷方式等探索成果全面融入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推动应公开尽公开。
率先创新。紧扣群众需求和基层特点,对标先行示范,率先形成一套群众爱用、基层好办的政务公开罗湖模式,实现政务公开机制、平台、队伍健全完善,政务公开服务能力和质量水平显著提升,为全国政务公开统一体系建设贡献罗湖力量。
(三)主要任务
一是加大“五公开”,推进应公开尽公开。全面落实《罗湖区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基础任务清单》(详见附件1),推进清单式、常态化五公开。健全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公开渠道,切实做到“决策有解读、执行有动态、管理有标准、服务有指引、结果可查询”。全面提升政府信息依申请办理,增强规范化审查,完善动态化管理,提升服务质量。
二是深化精准公开,优化营商环境。聚焦企业和群众实际需求,细化重点领域标准化规范化公开。对标国际先进,打造服务便捷的政府网站公开平台。着力先行示范,推出系列利企便民精准服务,让企业、群众能看到、易获取,用得上。
三是探索智慧公开,助推治理能力现代化。积极推行“互联网+政务”,在政务信息集成发布、精准推送、智能查询、智慧管理等方面探索创新,助推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工作要点
(一)推进公开标准智能化运用,提供精准公开服务
1.坚持标准引领,编制事项标准目录。拓宽试点领域,依托国务院部门制定的26个试点领域标准指引,结合罗湖实际情况,于2020年7月底前梳理编制我区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并进行公开。(牵头单位:区政府办;责任单位:各相关单位)
2.活化标准运用,推出群众关切清单。参照《政务公开目录编制指南》(广东省地方标准DB44/T 2133-2018),重点挖掘群众普遍关注、反复关注的政务事项,编制形成群众关切事项清单,在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等平台开展重点解读、便捷运用、动态调整。(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区信访局;责任单位:各相关单位)
3.强化便民创新,探索标准目录运用。优化提升试点专栏,结合知识图谱等创新方式,促进政务公开事项与政务信息双向智能关联,实现政务信息集约化管理和群众便捷化获取。借助广东政务服务网罗湖厅,探索“互联网+政务”个性化试点服务专区,深化办事服务公开标准化、关联服务套餐式办理,为群众提供更多易获取、用得上的标准化运用场景。(牵头单位:区政府办;责任单位: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4.突出规范有序,健全公开制度流程。进一步修订完善《罗湖区政务公开工作暂行规定》等“1+4文件”,打造简约实用的政务公开、社会评议、工作考核、责任追究全链条制度体系和规范流程。优化发布、解读、回应、监督全链条规范化标准化机制。制订“罗湖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规范化办理操作手册”,做好依申请公开第三方标准化测评,提升服务群众能力。加快出台政务新媒体标准化信息发布管理指引。(牵头单位:区政府办;责任单位:各相关单位)
(二)强化公开制度智能化执行,提升政府行政效能
5.立足减负易用,深化内嵌式公开。将政务公开系列制度要求嵌入办文、办会、办事等流程,推进内嵌式、常态化公开。进一步完善政府办公系统和政府网站数据链路,让主动公开信息从起草办理、审批流转到网站公开智能畅通,切实减轻基层负担。完善政务公开全流程信息化提醒预警机制,落实各层级、各环节审查责任和公开要求,促进政务信息制作、保存、审查、公开全周期规范管理,健全分层级的提醒预警和电子化的督促考核,推动实时发布、高效公开,切实提升行政效能。(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区智慧城市建设中心;责任单位:各相关单位)
6.促进联动聚焦,提升公开影响力。发挥区融媒体中心信息策采编发一体化制作特点和多渠道立体化推广优势,全面提升政府信息传播力和影响力。建立大数据智能分析机制,统筹舆情收集、会商、研判、回应、督办、评价的全链条流程,多部门联动聚焦企业和群众关心关切,促进政务信息精准化制作和多渠道公开,保障回应主动、导向正确、富有实效。(牵头单位:区融媒体中心、区政府办;责任单位:各相关单位)
(三)探索公开平台智能化创新,提高基层治理能力
7.对标国际先进,打造服务型网站。推进政府门户网站搜索结果主题化,建设“百项民生关切主题库”,实现搜索即服务的场景式公开。探索政务咨询“秒答”服务,逐步推出“千条秒答知识库”,提升答复效率,为群众办实事。提升英文网站的国际化服务功能。发挥网站、公报、融媒体集约效应,推动数据交换、平台融通、一站发布、全渠道获取的便民公开。(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区融媒体中心、区智慧城市建设中心;责任单位:各相关单位)
8.优化营商环境,推动服务升级。依托广东政务服务网罗湖专厅,推出试点领域主题分类特色服务,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服务信息集成式、场景式公开。以办事服务信息全上网、全公开为基础,加快数据精准画像,做实做细做强智能推送服务试点;提升预约叫号体系,加大一次告知;重点解读高频事项,简化服务流程,切实让办事群众对事前准备清晰明了、事中进展实时掌握、事后结果及时获知。加大“一件事一次办”关联业务套餐服务,拓宽“无感申报”,深化“秒懂秒批”,逐步实现“标准化公开+个性化服务”模式。加快“政企服务平台”二期建设,提升企业精准画像、政策智能匹配、风险即时预警、问题直达部门的精准公开。探索外国人工作服务站建设,加快推进办事多语服务。推进“政务+”服务,让服务和公开延伸到辖区各个便民场所,实现了多点办、就近办、一次办。加快在各级行政服务大厅等场所设立标识统一清晰、方便使用的政务公开专区,提供政府信息查询、信息公开申请、办事咨询答复等一体化便民服务。(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区智慧城市建设中心、各街道办;责任单位:各相关单位)
9.强化政民互动,提升治理能力。规范做好领导信箱、网上咨询、智能应答、服务热线、现场咨询、双周发布等政民互动工作。提升收集、会商、研判、回应、督办、评价的信息化水平,形成“多渠道收集、一体化办理”规范化机制,高质量办理答复群众各项公开诉求,推动解决实际问题,增进群众理解支持。打造智能分拨平台和智慧热线,以即时答复、短时答复、限时答复多种形式融合,提升事件处理实效,提升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区信访局、区互联网信息中心、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责任单位:各相关单位)
10.深化掌上公开,推进政务新媒体建设。完善政府公报小程序建设。依托“i罗湖”政务新媒体平台,构建标准化线上服务中台,为企业和群众提供全周期、全流程、场景式的“网上政务服务”;畅享惠企、便民、集成的“指尖公共服务”以及权威、及时、便捷的“掌上公开”。(牵头单位: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区政府办;责任单位:各相关单位)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要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要健全工作机制,明确分管领导和公开专员,推动专业队伍建设,不断促进“区、街道、社区”三层级公开体系建设。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且分值权重不低于4%。加强全区政务公开专题培训及工作交流。
(二)发挥公众参与。畅通渠道和创新方式,积极扩大公众参与政务公开,健全“政府工作我建言、罗湖故事我参与、政务服务我点评、政务公开我监督”的公众参与模式,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
(三)开展综合评价。开展政务公开群众满意度调查和公众咨询活动,深入了解企业和群众需求,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精准度。邀请媒体、第三方专业机构对政务公开质量效果进行评议,自觉接受监督。邀请政务公开领域专家评价指导,不断优化公开的内容、程度、方式、方法。
(四)鼓励工作创新。鼓励各单位及时更新主动公开目录,不断丰富政务公开内容,灵活探索具有部门特色的创新举措,为基
层政务公开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经验,全面提升我区政务公开水平。
附件1
罗湖区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基础任务清单
五公开基础任务清单 |
类别 | 目标和任务 | 责任单位 |
决策公开 | 政策公开 | 1. 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公共政策措施、公共建设项目,采取座谈会、听证会、实地走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2. 制订年度决策事项目录、重大行政决策听证事项目录并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 3. 邀请利益相关方、群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 4. 开展重大决策意见征集。在政府门户网站每年开展不少于2期的民意征集,对征集到的意见认真反馈。 | 区司法局统筹各部门、街道办 |
决策解读 | 1. 根据《关于开展规范性文件解读工作的通知》要求具体开展解读。 2. 主要负责人带头解读政策。在重要政策出台、重点工作推进、重大事件发生时,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主动通过在线访谈、“双周发布”等平台,及时发布、带头解读、精准传递权威信息,主动引导预期。 3. 解读内容详实。要详细介绍政策背景依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和解决的问题等。对社会普遍关心的问题要进行解释说明,政策实施、项目推进中要及时回应公众关切。 4. 解读形式多样。通过数字化、图表图解、音频、视频、动漫等形式予以解读展现。 5. 规范性文件牵头起草单位应于文件印发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公开发布解读材料。解读材料与政策文件同步发布、关联阅读。 | 区政府办、各相关部门 |
规章文件 | 在政府门户网站发布通知公告、政策文件类政务信息。至少每3个月更新1次。 | 各部门、街道办 |
规划计划 | 在政府门户网站更新发布发展规划、专项计划、计划总结类信息。至少每6个月更新1次。 | 区发改局、各部门、街道办 |
执行公开 | 政策执行落实情况公开 | 公开审计报告、公开审计问题整改情况报告。 | 区审计局 |
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信息公开 | 按照中央、省、市有关工作意见和确定的年度政务工作要点要求,深入开展本领域信息公开。 | 区发改局 |
安全生产领域信息公开 | 1. 按照信息公开目录做好信息公开。按要求在政府门户网站安全生产专栏下设一般事故调查报告、事故应急处置、预警和预防、事故隐患曝光、事故形势分析等栏目5个以上。 2. 保障信息公开及时高效。更新频率要求:事故形势分析、隐患曝光信息更新频率为1个月;应急处置、预警和预防信息为6个月;一般事故调查报告信息为12个月,情况特殊的需说明情况。 | 区应急管理局 |
其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按照中央、省、市有关工作意见和确定的年度政务工作要点要求,深入开展本部门主管领域信息公开。 | 各部门 |
管理公开 | 行政执法 信息公开 | 在政府门户网站专题栏目公开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公开行政执法结果(包含对象名称、依据、违法事实和结果,涉密事项除外)。 | 区司法局统筹区各行政执法机构 |
“双随机” 公开 | 做好政府门户网站“双随机、一公开”公开专栏,及时保障事项清单完备(包括依据、主题、内容、方式,涉密事项除外)。 |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罗湖监管局统筹各部门、街道办 |
财政预决算公开 | 1. 区本级预算、决算信息应在区人大审议批准后20日内,在政府门户网站平台主动公开。 2. 经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批复的部门预算、决算及报表,应当在批复后 20 日内由各部门公开。 3. 公开内容完整、表格齐全且没有违反我区预决算管理与公开规定,各项收支数据真实可靠且按规定格式公开。 | 区财政局统筹各部门、街道办 |
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 | 1. 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及 时完整发布公共资源配置领域各类信息。 2. 每年度对此项工作进行检查并在政府信息公 开年度报告中公布。 | 各相关部门 |
住房领域信息公开 | 在政府门户网站设置住房保障信息公开专门栏目,及时公开年度安居工程建设筹集计划、基本建成计划、分配政策及分配对象、 分配房源及分配程序等信息。 | 区住房建设局 |
政务新媒体发布内容及时准确、 要素规范 | 1. 未经省、市备案批准,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不得自行开设政务新媒体。 2. 已获批准的政务新媒体应及时更新,更新频率不少于每两周一次。发布内容必须经本单位严格审核把关,确保发布内容政治正确、信息准确。杜绝因发布内容不当引发负面舆情。 3. 公开要素内容(标题、内容、来源、时间等)要准确完备。 | 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区教育局、区卫生健康局、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各相关部门、各街道办。 |
服务公开 服务公开 | 政务服务公开 | 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向社会公开各类政务信息、政务清单(行政权力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政府专项资金管理清单等)及办事指南,具体按区政务服务部门规定执行。 | 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统筹区各部门、街道办 |
服务规范 | 1. 办事指南要素要全面不能有缺失; 2. 办事指南信息内容要准确,不能出现错误及与线下实际办事情况不一致; 3. 办理环节流程要清晰,且明确说明各环节具体内容; 4. 办理所需材料格式要明确性。不能出现表述含糊不清的情形; 5. 办事指南中附件要实用。要求提供申请表、申请书等表单的,要提供规范表格的获取渠道,填写说明或示范文本。 | 各部门、街道办 |
社会救助领域信息公开 | 1. 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社会救助政策、办事指南及解读材料,包括低保、低保边缘、特困人员供养、临时救助政策及相应解读材料。 2. 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社会救助信息及动态调整情况。每月15日前公开上月低保、低保边缘、特困人员供养、临时救助等救助对象姓名、救助类型及救助金额。 | 区民政局 |
政务咨询 | 1. 及时回应群众咨询。能立即答复的立即答复,不能立即答复的按以下时间完成:网上咨询5天内答复;书记信箱、区长信箱、人民网留言一般信件5天内答复,复杂信件10天内答复; 2. 保障政务咨询答复质量。杜绝出现推诿、敷衍现象,杜绝无实质性内容回复、一句话回复。 | 各部门 |
政务新媒体 互动回应 | 1. 提供有效互动功能; 2. 在5天内及时高质回复公众留言。 | 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区教育局、区卫生健康局、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
结果公开 | 应公开尽公开 | 严格审核公开属性。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应及时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 | 各部门、街道办 |
办事结果公开 | 1. 依托广东省政务服务网,在政府门户网站、区级政务新媒体提供事项办理结果全过程便捷查询。 2. 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区级政务新媒体为群众提供便捷化的咨询、投诉等办理结果公开。 | 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区府办,各相关部门、各街道办 |
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 | 及时公开建议提案办理复文、建议提案办理的总体情况。 | 区政府办、各部门、街道办 |
依申请公开基础任务清单 |
类别 | 目标和任务 | 责任单位 |
依申请公开 | 渠道 要畅通 | 1. 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指南》,公开的接收申请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应准确无误。 | 各部门、街道办 |
2. 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受群众通过依申请系统、邮寄、当面提交等方式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不得设置额外限制条件。 |
登记 要及时 | 3. 建立本单位依申请公开工作台账。 | 各部门、街道办 |
4. 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应及时进行登记。登记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申请时间、申请方式、申请人信息、申请内容摘要、申请人要求的答复形式和途径、法定截止日期、正式答复日期、答复形式和途径、答复内容摘要等。 |
审核 要全面 | 5. 审查申请信息的完备性。应包括申请人信息、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特征性描述、形式要求等。 | 各部门、街道办 |
6. 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合理的补正期限(一般不超过15个工作日)以及拒绝补正的后果。 |
办理 要依法 | 7.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依次研判所申请公开的信息“是不是”政府信息、本机关“有没有”该信息、该信息“给不给”申请人,根据不同情形拟制答复。 | 各部门、街道办 |
8. 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严格审查。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行为合法性问题,避免诱发不必要的行政诉讼风险。 |
9. “罗湖棚改”相关依申请办理应征求罗湖棚改指挥部意见,答复内容应报区政务公开中心进行格式审查。 |
答复 要规范 | 10. 答复文书要素要完整。应具备标题、申请人姓名(名称)、申请事实、法律依据、处理决定、答复主体、答复日期及印章等要素。 | 各部门、街道办 |
11. 答复文书应正确引用《条例》条款,引用的条款应与答复决定相适应。 |
12. 答复要依法及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
13. 原则上应按照申请人要求的形式送达答复书;成本过高的,应提前与申请人确认更改送达形式。 |
14. 需要告知申请人的情形(补正、征求第三方意见、延期答复等),应出具书面告知书送达申请人。 |
15. 邮寄要通过邮政。不得收费。不得到付。 |
备案 要完备 | 16. 严格执行办理前、答复后“两个备案”工作。 ①收到纸质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同时向区政务公开中心备案。正式答复申请人当日,将答复书报区政务公开中心备案。 ②申请人通过网上“深圳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系统”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由区政务公开中心统一分拨至被申请单位具体办理,区政务公开中心负责将答复录入“深圳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系统”。为保障按时录入系统,各单位在答复截止日期前2个工作日向区政务公开中心报送正式答复书;情况特殊的,应提前联系说明。 | 各部门、街道办 |
17. 涉及“罗湖棚改”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相关信息应同时向区政务公开中心和罗湖棚改指挥部备案。 |
归档 要齐全 | 18.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结后,相关纸质、电子材料要及时归档。 | 各部门、街道办 |
| 附件2 罗湖区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重点任务清单 |
序号 | 目标和任务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办理时限 |
1 | 依托国务院部门制定的26个试点领域标准指引,梳理编制我区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并进行公开。 | 区政府办 | 各相关单位 | 8月份 |
2 | 编制形成群众关切事项清单,及时主动公开,动态调整。 | 区政府办、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区信访局 | 各相关单位 | 全年 |
3 | 优化提升试点专栏,促进政务公开事项与政务信息双向智能关联,实现政务信息集约化管理和群众便捷化获取。 | 区政府办 |
| 全年 |
4 | 探索“互联网+政务”个性化试点服务专区,为群众提供更多易获取、用得上的标准化运用场景。 | 区政府办 | 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 全年 |
5 | 修订完善《罗湖区政务公开工作暂行规定》等“1+4文件”。 | 区政府办 |
| 10月份 |
6 | 编制“罗湖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规范化办理操作手册”,做好依申请公开第三方标准化测评。 | 区政府办 | 各相关单位 | 9月份 |
7 | 出台政务新媒体标准化信息发布管理指引。 | 区政府办 | 各相关单位 | 10月份 |
8 | 完善政府办公系统和政府网站数据链路,完善政务公开全流程信息化提醒预警机制。 | 区政府办、区智慧城市建设中心 | 各相关单位 | 全年 |
9 | 发挥区融媒体中心信息策采编发一体化制作特点和多渠道立体化推广优势,全面提升政府信息传播力和影响力 | 区融媒体中心 | 各相关单位 | 全年 |
10 | 建立大数据智能分析机制,统筹舆情收集、会商、研判、回应、督办、评价的全链条流程,促进信息精准化制作和多渠道公开。 | 区政府办、区智慧城市建设中心 | 各相关单位 | 全年 |
11 | 推进政府门户网站搜索结果主题化,建设“百项民生关切主题库”,实现搜索即服务的场景式公开。 | 区政府办、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 各相关单位 | 12月份 |
12 | 探索政务咨询“秒答”服务,推出“千条秒答知识库”。 | 区政府办、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 各相关单位 | 12月份 |
13 | 提升英文网站的国际化服务功能。 | 区政府办 | 各相关单位 | 全年 |
14 | 发挥网站、公报、融媒体集约效应,推动数据交换、平台融通、一站发布、全渠道获取的便民公开。 | 区政府办、区融媒体中心、区智慧城市建设中心 | 各相关单位 | 全年 |
15 | 依托广东政务服务网罗湖专厅,推出试点领域主题分类特色服务,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服务信息集成式、场景式公开。 | 区政府办、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 各相关单位 | 全年 |
16 | 加快数据精准画像,做实做细做强智能推送服务试点。 | 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 各相关单位 | 全年 |
17 | 提升政务预约叫号体系、重点解读高频事项,简化服务流程。 | 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 各相关单位 | 全年 |
18 | 加大“一件事一次办”、拓宽“无感申报”,深化“秒懂秒批”,逐步实现“标准化公开+个性化服务”模式。 | 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 各相关单位 | 全年 |
19 | 推进“政企服务平台”二期建设。 | 区智慧城市建设中心 | 区金融服务署、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科技创新局、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 全年 |
20 | 探索外国人工作服务站建设,加快推进办事多语服务。 | 区政府办 | 各相关单位 | 全年 |
21 | 推进“政务+”服务,让服务和公开延伸到各个便民场所,实现多点办、就近办、一次办。 | 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各街道办 | 各相关单位 | 全年 |
22 | 在各级行政服务大厅等场所设立政务公开专区,提供政府信息公开一体化便民服务。 | 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各街道办 | 各相关单位 | 11月份 |
23 | 规范做好领导信箱、网上咨询、智能应答、服务热线、现场咨询、双周发布等政民互动工作。 | 区政府办、区信访局、区互联网信息中心 | 各相关单位 | 全年 |
24 | 规范办理群众公开诉求,提升收集、会商、研判、回应、督办、评价的信息化水平,形成“多渠道收集、一体化办理”规范化机制。 | 区政府办、区信访局 | 各相关单位 | 全年 |
25 | 打造智能分拨平台和智慧热线,提升事件处理实效。 | 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 各相关单位 | 10月份 |
26 | 完善政府公报小程序建设。 | 区政府办 |
| 8月份 |
27 | 依托“i罗湖”政务新媒体平台,构建标准化线上服务中台。 | 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 各相关单位 | 全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