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罗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5-01-1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公布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区政府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国家、省、市关于深化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深化主动公开内容,畅通政民沟通渠道,不断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

  (一)主动公开

  2024年,区政府办通过罗湖区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846条,主动推出 “套餐型”重点政策解读专题14个,发布在线访谈7期;公开印发《罗湖区人民政府公报》2期。

  (二)依申请公开

  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答复,全面加强受理、审核、办理、答复、送达、归档、备案等全流程管理。2024年,我办共受理47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结转2023年3件;自然人47件,商业企业2件,法律服务机构1件;予以公开2件,部分公开14件,不予公开3件,无法提供14件,不予处理6件,其他处理9件,结转下年度办理2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强化历史信息管理。积极采取“人工+技术”的方式,对罗湖区政府网站开展历史信息排查,及时整改排查问题。二是推进文件公开管理。及时更新规范性文件库,清理和标注失效文件。三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清单管理。结合工作实际,继续修订和完善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等。四是做好机构信息管理。及时撤并迁移后台栏目和稿件信息,确保政府网站栏目动态更新、内容准确有效。

  (四)平台建设

  一是全新上线AI政务问答平台,融合政府网站信息资源、构建政务知识语料库、集成多模态个性服务,打造集“自然语言处理(NLP)+大语言模型(LLM)”于一体的双引擎AI政务问答平台,实现问答即时响应和人机无缝沟通,为公众提供更精准、有推荐、可参考的政务问答服务。二是创新搭建“一件事”服务场景集成专区,率先推出“开办珠宝店”“开办餐厅”“结婚登记”“参保就医”等一件事沉浸式服务应用场景,提供集政策、公开、办事、查询、互动、知识于一体的融合服务,提升用户办事效率及网站应用效能。三是迭代升级智能化搜索服务,支持模糊搜索、拼音搜索、自动纠错、推荐引导等功能,拓宽场景化服务主题范围,实现政务数据可视化、政务服务逻辑化、政府机构名片化等特色服务,为公众提供集成式、主题式、场景式的一站式搜索服务。

  (五)监督保障

  一是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及时更新《罗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深圳市罗湖区政府办公室主动公开基本目录》,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质增效;二是加强日常指导和监督检查。组织开展全区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常见疑难及典型案例进行深入讨论学习;按季度通报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情况,开展重点工作回头看实地走访,定期对各部门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情况开展专项检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巩固提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3

3

4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4

2

0

0

1

0

4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3

0

0

0

1

0

14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3

0

0

0

0

0

3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4

0

0

0

0

0

1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6

0

0

0

0

0

6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4

0

0

0

0

0

4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7

2

0

0

0

0

9

(七)总计

45

2

0

0

1

0

4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2

0

0

0

0

0

2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3

0

1

0

4

0

0

0

0

0

0

0

0

6

6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2024年,区政府办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机制建设、增强公开实效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相关板块内容更新保障还有所欠缺;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队伍的专业素养还不够,专业水平还需进一步提高。

  (二)改进情况

  一是加强督促相关单位及时更新维护政务公开专栏内容,严格落实审核信息发布内容,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准确;二是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工作的监督指导。充分发挥区政府办统筹、指导作用,重点抓好日常监督指导,强化工作联络协调机制,做好案例分析指导工作;三是强化政务公开队伍的组织管理、队伍建设,抓好教育培训,督促各单位选优配强工作力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