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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罗湖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2年,罗湖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围绕我区政务公开年度工作要点,扎实推进信息公开,切实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合法性、全面性、及时性及准确性,较好地完成了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
以罗湖区政府门户网站作为重要载体,及时更新发布《深圳市罗湖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主动公开我局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监督投诉渠道等信息。全年主动公开政务信息96篇,其中工作动态57篇,通知公告9篇,计划总结5篇,政策法规相关10篇,资金信息4篇,增设“罗湖双拥”栏目发布信息11篇。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执行《深圳市罗湖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试行)》《罗湖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运转风险内部控制办法(试行)》,压实各科室、服务中心工作责任,进一步明确工作要求,完善工作机制,严格审核审查拟公开信息,防控信息公开风险,加强平台账号管理,确保公开内容的合法性、准确性、规范性,保障信息公开工作合法有序开展。
(四)平台建设情况
充分依托罗湖区政府门户网站和网上咨询平台,架设起与社会群众沟通的桥梁,积极回应社会关切。2022年,在罗湖区政府门户网站“业务知识库”栏目发布业务知识26篇,普及退役军人事务领域热点知识;发布民意征集3篇,广泛征集公众意见建议;收到网上咨询2则,均已全部及时答复,回复率100%。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工作,明确工作责任。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在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设置投诉信箱,畅通热线电话、电子邮箱,公开救济途径和投诉举报方式。2022年没有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罗湖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体现在信息公开的广度深度有待进一步拓展,信息发布时效性和内容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
下一步,罗湖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将针对问题积极改进,进一步围绕罗湖区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工作重点、难点问题和社会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拓宽信息公开内容边界,扩大公开途径,加大与公众的信息沟通,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加强工作人员培训,确保信息发布的时效性、完整性、可靠性、准确性和安全性,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