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

罗湖区卫生健康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罗湖区卫生健康局 发布时间:2023-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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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规定,以及区委区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部署要求,罗湖区卫生健康局坚持主动公开、依法公开的原则,切实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主体责任,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充分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和监督权。现将罗湖区卫生健康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汇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2年,在罗湖区政府门户网站,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13条,包括机构职能12条、政策文件4条、工作动态42条、通知公告123条、规划计划3条、行政执法9条、资金信息21条、专题专栏95条、民意征集4条;接受网民咨询留言53条,均在规定期限内答复,回复率100%

  (二)依申请信息公开情况

  2022年,我局共按时受理、办结16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自然人14件,法人或其他组织2件;予以公开6件,部分公开1件,不予公开3件,无法提供5件,不予处理1件。

  (三)政府信息公开管理情况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管、局办公室具体负责,各科室参与协助的工作体系,根据各科室职责划定分工,按需提供相关业务信息,专人负责区政府门户网站的栏目维护和内容更新。二是加强制度保障,我局严格执行公开审查、先审后发、三审三校等工作要求,落实“经办人-责任科室-分管领导”三级审批流程,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全面。三是建立纠错机制,我局对审核发布的信息进行“回头看”,日常查找格式不规范、内容表述错误等问题,一旦发现立即整改。

  (四)信息化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积极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创新信息公开形式。以“罗湖政府在线”为主导,实时公布政府信息及卫健领域最新资讯。打造政务新媒体“健康罗湖”公众号,新建“卫健宣传”“居民防疫”“便民服务”3个专栏,涵盖“两癌筛查”“HPV疫苗接种”“发热诊室查询”“防疫明白卡”“互联网医院”“核酸检测”等15项民生服务信息。2022年,“健康罗湖”公众号每天定时推送政策解读及健康咨询,累计发布1372篇推文,累计阅读量达5125021人次,关注人数100754人。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强化内部监督机制,建立健全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备案、归档制度,不定期抽查信息发布流程。二是完善外部监督渠道,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及主动公开目录,咨询投诉、执法监督电话以及电子政务邮箱;“健康罗湖”公众号建立“互联网+督查”“投诉热线”“我要咨询”服务窗口。三是建立值班值守制度,我局工作人员24小时电话值班,实时接受居民反馈意见及监督管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54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66

行政强制

7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4

0

0

0

2

1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6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1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2

0

0

0

0

0

2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5

0

0

0

0

0

5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1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4

0

0

2

0

1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

0

0

1

2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不足:一是政策文件解读方式单一,以纯文字为主,缺少表格、图片等新颖生动的形式。二是专题专栏的更新频率有待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主动性有所欠缺。

  (二)改进措施:一是对标先行示范要求,深入解读政策文件,通过短视频、图解、图文并茂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进行科普宣传,方便居民快速获取有效信息。二是学习省市区政府关于信息公开的政策规范,有针对性地开展业务能力培训,制定栏目更新的具体要求,强化信息公开执行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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