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区委第一巡察组从2023年3月9日起至2023年5月19日对区发展研究中心党组开展常规巡察。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省委实施办法及市委、区委有关要求,区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区发展研究中心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本次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区发展研究中心党组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为方便干部群众反映情况,巡察期间设专门值班电话:22185503,受理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点至12点,下午2点至6点;邮政通信地址为: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凤凰街与凤凰路交叉口西北约80米档案馆6楼613房(注明区委第一巡察组收)、邮政编码518000;电子邮箱地址为:lh_jcxc1@szlh.gov.cn;在罗湖管理中心大厦24楼货梯口旁设置1个“区委第一巡察组联系信箱”;巡察组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3年5月12日。
为加强对巡察组的监督,区委巡察办设立监督电话,号码为25666020,主要受理巡察组纪律作风问题的反映,受理时间截止到2023年5月12日。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我们进行监督。
特此公告。
区委第一巡察组
2023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