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湖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关于开展我市导游春节期间在岗奖励补贴的实施方案
根据《深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关于实施阶段性推动文体旅游市场活力恢复措施的通知》和《关于开展我市导游春节期间在岗奖励补贴的工作方案》的要求,我局负责具体审核和奖励补贴资金发放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实施对象
(一)我市注册登记电子导游证(有效期内)在2023年春节期间(1月20日至1月29日期间)在岗带团的导游;
(二)导游挂靠旅行社或导游服务公司的注册区域所在地为罗湖区。
二、资金来源
补助资金由市区财政各承担50%,预算总额100万元。
三、补助条件和标准
(一)补助条件
1.导游在春节期间带团应取得深圳市电子导游证且注册登记有效期内;
2.春节期间导游人员受旅行社、导服公司委派,接待或组团旅游团队,负责导游工作;应具备深圳旅行社出团计划书(需有导游姓名及电话、游客人员信息及电话、旅行社盖章);回团客人签名意见单;导游带团应有团队游玩合照一张佐证材料;
3.春节期间导游带团应在导游之家APP有执业记录;
4.申报人在2022年未受到市、区旅游行政主管部门罚款以上行政处罚,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未被全国征信系统列入“黑名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上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模块获取);
(二)在岗奖励补贴标准
1月20日至1月29日期间,对本市注册登记有效期内的导游在岗带团给予每人每天200元补贴。
四、申报时间及地点
(一)申报时间:截至2023年2月22日;
(二)申报地点:深圳市罗湖区黄贝街道经二路1号黄贝街道办事处6楼A607罗湖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执法一大队,联系电话:25520546.
五、申报材料
(一)申请材料真实性承诺书(见附件1);
(二)2023年春节期间深圳市在岗导游带团奖励申报表(见附件2)
(三)身份证及导游证复印件;
(四)深圳旅行社出团计划书(需有导游姓名及电话、游客人员信息及电话、旅行社盖章);
(五)回团客人签名意见单;
(六)团队游玩合照一张;
(七)导游之家执业纪录。
六、材料审核
罗湖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对导游申报资料进行审核,对符合规定的申报材料予以受理,对不符合规定的不予受理并告知。为了核实申报数据真实性,罗湖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要求查看或补充材料的,导游应予以配合。
七、名单公示
罗湖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将对申报材料符合规定的导游在岗补贴名单及奖励金额在本局官网公示7日,任何单位或个人有权在公示期内对被公示导游奖励金额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经公示无异议或经复核异议不成立的导游,最后确定具体奖励人天和金额,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将50%补助资金划拨给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罗湖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将按照财务制度给导游划拨奖励资金。
八、有关要求
(一)不予奖励。申报人在2022年受到市、区旅游行政主管部门罚款以上行政处罚、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或被全国征信系统列入“黑名单”的不予奖励;
(二)骗取奖励。导游申报材料弄虚作假,骗取奖励的,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不予奖励,有权追回发放补贴,并追究法律责任,通报全行业,并取消其三年内各类政策性补助权利。
附件:1、申请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2、2023年春节期间深圳市在岗导游带团奖励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