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

罗湖区统计局关于做好2020年年度及2021年2月月度调查单位核实确认工作的补充通知

来源:罗湖区统计局 发布时间:2020-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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辖区各有关单位:

  罗湖区统计局正在开展调查单位核实确认工作,企业可主动联系实际经营地所属的街道统计部门上门调查核实,收集资料。现将统计入库的相关要求补充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0年年度入库申报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

  2021年2月月度入库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1月21日。

  二、结果认定

  统计联网直报调查单位入库需逐级报深圳市统计局、广东省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审核,“是否入库”“入库企业行业分类”应以最终审核结果为准。

  三、法律责任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有关规定,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统计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

  各有关单位应严格按要求及时提交真实、准确、完整的统计入库资料,并配合区、街道统计部门做好核实和申报工作。各有关单位提交统计入库资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不及时或者不配合区、街道统计部门核查的,区统计局将依法进行处理。

 

  罗湖区统计局

  2020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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