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区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指导下,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结合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工作部署,团结带领统计干部,不断完善统计法律制度,加大统计法治宣传力度,扎实推进全区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工作。现将我局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和2020年度工作计划报告如下:
一、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一)主要负责同志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全面规范和落实统计法治制度建设
一是成立局法治建设领导小组,由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小组组长,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将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根据区司法局《关于印发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指标评分细则和工作指引的通知》的部署和要求,将依法行政和统计法治建设列入全局重要工作议事日程,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队相互配合,逐项落实的工作机制。二是制定《罗湖区统计局统计资料保密制度》,修订《罗湖区统计局行政执法公示信息内部审核和管理制度》、《罗湖区统计局现场执法记录设备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管理制度》、《罗湖区统计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以严格的制度建设推进法治工作。三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岗位责任制度》、《随机抽查工作办法》等制度办法,按照区机构改革文件厘清科室职能,明确统计执法监督科为本局法制审核机构,拟定我局执法主体公告及委托执法公告提交市、区法制办审核,严格确定不同岗位执法人员的执法责任,做到职能清晰,权责分明。四是完善法律顾问制度。2019年度聘请广东嘉得信律师事务所为我局法律顾问单位,加强合法性审查,切实发挥法律顾问在合同审核、重大决策、制度建设等方面的参谋助手作用。五是制定《罗湖区统计局党组学法和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不断加强局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法治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组织全局人员参加各项法治学习活动,不断提高干部自身素质及工作质量,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理念,恪守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等依法行政基本要求,引领全局工作人员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以适应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需要。
(二)多措并举,全方位营造依法行政良好环境
一是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和信息共享。按照深圳市“数字政府”的工作要求和深圳法治政府信息平台的建设需要,在市行政执法监督系统完成我局19名持有深圳市行政执法证人员的认领和维护工作,完成17项行政职权的维护工作,录入法律法规10部,按要求完善相关基础信息和数据。二是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在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平台、罗湖政府在线网站按照市、区法制部门的最新要求重新公示《深圳市罗湖区统计局行政执法全过程音像记录清单(试行)》、《深圳市罗湖区统计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试行)》等文件,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得到切实保障。三是积极配合上级统计部门做好执法培训与统计执法检查证的申领工作。组织区和各街道统计人员参加市局举办的2019年度统计法治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实操能力和执法水平;积极做好2019年申领国家统计局统计执法检查证的培训和报名工作,目前我局已有4名执法人员通过国家考试,切实补充了执法力量,促使全局上下提升依法统计意识,熟悉统计执法工作。四是对现有的统计行政职权权责清单以及简政放权、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落实情况进行梳理。按要求公示《深圳市罗湖区统计局行政权责清单》、《深圳市罗湖区统计局涉企执法检查权责清单》,进一步完善我局行政职权其他服务事项(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审批),依法管理审批政府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并按要求在罗湖政府在线网站公示。
(三)开展数据质量核查与专项执法检查,规范统计基础工作
一是在日常工作中深入各街道统计中心和企业进行走访调研,加强对统计执法工作的指引和监督,帮助基层统计工作人员解决联网直报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保证各项统计数据及时上报,提高统计工作的科学化和法治化水平。二是组成核查小组、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事中单位核查、事后质量抽查、一套表调查单位审核质量核查等专项核查工作,实地核查统计数据和统计台账建立情况,送达统计法律法规手册和相关宣传资料,开展统计业务指导,向统计调查对象普及统计法律法规知识,促进企业领导重视统计工作,指导和帮助企业统计员及时、准确填报统计报表,从源头上保证统计数据的质量。三是制定《罗湖区统计局2019年统计执法检查方案》,规范执法程序,切实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积极做好2019年国务院大督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准备工作,按照市、区“双随机、一公开”联席会议办公室的要求,修订《随机检查事项清单》、建立《执法检查对象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依法开展随机抽查,并在网上依法公示两批共40家企业(项目)的检查结果,接受公众的检查监督,确保统计检查行为阳光、透明。四是依法接受监督。我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统计报表制度,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有关法治政府建设系列文件精神,严格依法行政,依法统计,自觉接受监督。按要求在局办公地点显著位置放置执法投诉举报箱,在本单位官网显著位置向社会公布电子信箱、热线电话,并保持畅通。2019年度我局没有涉及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方面的具体案件和事项,未收到市民投诉举报的案件线索。
(四)开展学法普法工作,稳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
一是制定《罗湖区统计局2019年度学法计划表》,组织发动全体人员在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系统中完成年度学习任务;局内全部19名行政执法人员在法治教育网进行学习并通过考试,实现两个100%。二是邀请法律界人士为全局干部作专题学习培训,开展主题为“统计法重点条文解读”与“婚姻继承法律知识”两场学法讲座,主要涉及统计法、保密法、婚姻法、继承法(遗产法)等内容,既联系统计工作实际又丰富了统计干部对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所需的法律知识,在局内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三是结合日常统计工作开展普法宣传。普法宣传贯穿到统计报表布置、统计人员培训、统计数据采集、数据质量核查、统计资料公布等统计工作的各个环节,并在“12·4”国家宪法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期间组织全区十个街道开展普法宣传集中展示,向公众派发统计法“十三个不得”宣传折页和普法产品,扩大依法统计的社会认知度和影响力。四是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责任要求,把普法与统计执法有机结合起来,不断提升统计调查对象依法统计的法律意识。五是突出重点,对新增入库单位开展普法宣传。以各专业年度、月度新增单位入库审查、资料采集为关键时点,针对新增单位对统计工作、统计法律体系不熟悉的特点,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统计法治宣传。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19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同时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一是行政执法公示不是一次性完成的工作,需要实时更新和回头看,避免出现未按要求进行公示的情形。二是现有法治力量难以满足日益增长的法律事务处理需要,在行政执法时难以快速确定合适的专业人选,需要继续加强统计执法检查队伍建设,建立统计执法骨干人才库。
三、2020年度工作计划
根据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制定《罗湖区统计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加强统计法治保障,结合统计工作实际,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用好统计法律法规,对企业强化检查指导,对内部强化稽查指引,构建诚信统计工作秩序。一是开展系统的法治学习教育。紧跟法治政府建设与统计工作形势,加强与区司法局和上级统计部门的联系,高标准、严要求,学习好、掌握好统计相关的法律法规,全面提高统计工作人员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二是建立长效的统计执法检查工作机制。从制度入手,完善“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的年度抽查计划与跨部门联合抽查机制,理顺执法检查和各专业科室以及街道统计部门的关系,探索有效查处瞒报漏报统计数据的方式方法,探索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聘请专业的会计师、审计师或律师事务所参与执法,发挥各个层面的积极性,切实推进执法检查工作。三是做好行政执法公示工作。凡出现机构改革、颁布新法律法规和规章、修订或废止旧法律法规规章、执法人员变更、权责清单变化等情况,均需要对已上传、公示的内容进行更新,相关信息发布之后还需要定期回看。
深圳市罗湖区统计局
2020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