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

关于罗湖区莲塘街道冠深地块城市更新单元实施主体确认的公示

来源:罗湖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发布时间:2021-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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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概况

  罗湖区莲塘街道冠深地块城市更新单元位于莲塘街道,西邻港莲路工业区,南邻莲南路,东邻莲南路,北邻港莲路。已取得《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关于<罗湖区莲塘街道港莲路工业区·冠深地块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审批情况的通知》(罗府更新复〔2020〕6号),拆除用地面积17636.18平方米(附件1)。

  经查,依据深圳市好山水测绘科技有限公司出具的《建(构)筑物测绘报告》及深圳市兆丰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的4份搬迁补偿安置协议,拆除用地范围内共涉及的10栋建筑物(总测绘面积17486.12平方米)对应的4个权利(主张)主体均已和深圳市兆丰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搬迁补偿安置协议,形成单一主体(附件2)。现根据《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及《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予以公示。

  二、公示时间

  为期7个自然日,2021年8月16日至2021年8月22日。

  三、公示地点

  (一)项目现场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莲塘街道港莲路八号

  (二)深圳商报

  (三)罗湖政府在线

  网址:https://www.szlh.gov.cn/

  四、意见反馈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内持相关证明材料,将书面意见投递至公示地点的公示意见箱,或邮寄至深圳市罗湖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截止日期为2021年8月22日(邮寄方式投递的,以邮戳时间为准)。如未按以下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视为无效意见。

  (一)个人反馈的,需提交个人身份证复印件,附有效地址、联系方式;

  (二)单位反馈的,需提交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附有效地址、联系方式;

  (三)如有委托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及受托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附有效地址、联系方式。

  五、联系方式

  深圳市罗湖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2028号罗湖商务中心7楼

  联系人及电话:钟工  0755-25154467

  特此公示。

  附件:1.罗湖区莲塘街道冠深地块城市更新单元拆除范围图

             2.罗湖区莲塘街道冠深地块城市更新单元权利主体汇总表

  罗湖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2021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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