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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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罗湖区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来源:罗湖区统计局 发布时间:2016-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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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面对经济下行压力和错综复杂的内外部环境,罗湖区委区政府率领全区人民,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深化改革创新,加快城市更新,推动产业升级,强化法治引领,优化城区功能,促进民生改善,经济保持稳中有进、结构持续优化、效益稳步提升的发展态势,建设繁荣文明幸福新罗湖迈上新的台阶。

  一、综合

  初步核算,2015年本区生产总值(GDP)1728.39亿元,比上年增长(下同)8.0%。第一产业增加值0.36亿元,增长137.8%;第二产业增加值82.09亿元,下降2.7%;第三产业增加值1645.94亿元,增长8.9%。三次产业结构为0.0:4.8:95.2。生产性服务业实现增加值1152.42亿元,增长8.7%,占全区GDP比重达66.7%,占第三产业增加值的比重为70.0%,对全区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为70.0%;现代服务业增加值1180.37亿元,增长10.5%,占GDP比重68.3%,占第三产业比重71.7%,贡献率为84.7%。金融、商贸物流、黄金珠宝和文化创意四大重点产业增加值1146.45亿元,增长7.8%,占GDP比重66.3%,贡献率为63.6%。其中,金融业增加值652.86亿元,增长11.1%;商贸物流业增加值446.45亿元,增长4.4%;黄金珠宝业增加值38.64亿元,下降0.4%;文化创意产业增加值76.83亿元,增长2.1%。

表1  本区生产总值构成(初步核算)

指    标

绝对数

  (亿元)

比上年增长

  (%)

比重

  (%)

上年比重

  (%)

本区生产总值

1728.39

8.0

100.0

100.0

  第一产业

0.36

137.8

0.0

0.0

  第二产业

82.09

-2.7

4.8

7.8

    工业

61.85

-3.9

3.6

6.6

    建筑业

20.51

4.6

1.2

1.2

  第三产业

1645.94

8.9

95.2

92.2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59.46

6.0

3.4

3.6

    批发和零售业

339.72

4.1

19.7

20.1

    住宿和餐饮业

47.27

4.2

2.7

2.7

    金融业

652.86

11.1

37.8

35.8

    房地产业

160.58

15.5

9.3

8.4

    其他服务业

385.78

8.5

22.3

21.6

  2015年末,罗湖区常住人口97.56万人,比上年末增长2.3%。其中,户籍人口57.31万人,增长2.5%;非户籍人口40.26万人,增长2.0%。全年人均GDP为179173元,增长6.1%,按2015年平均汇率折算为28767美元。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1.80%。

  全年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比上年上涨2.2%。其中,消费品价格上涨1.4%,服务项目价格上涨3.8%。

表2  居民消费价格比上年涨跌幅度

指    标

比上年上涨(%)

居民消费价格(以上年同期为100)

2.2

  # 食品

3.2

    烟酒

1.6

    衣着

4.6

    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

3.1

    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

2.0

    交通和通信

-3.4

    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

1.1

    居住

3.4

  二、农业

  全年农林牧渔业增加值0.36亿元,比上年增长137.8%。水果种植面积1020亩,下降49.5%;产量32吨,下降78.5%。水产品产量3624吨,增长583.8%。

  三、工业和建筑业

  全年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540.10亿元,比上年下降16.0%。规模以上工业销售产值537.30亿元,下降16.1%,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出口交货值113.01亿元,下降68.7%。工业产品产销率为99.5%,下降0.8个百分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经济效益综合指数150.5%,提高13.4个百分点。实现利税总额33.33亿元,增长0.7%,其中利润总额25.91亿元,下降0.1%。工业全员劳动生产率135844元/人·年,增长9.1%。企业亏损面31.7%,提高12.7个百分点。

表3  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分类

指    标

绝对数(亿元)

比上年增长(%)

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

540.10

-16.0

  # 轻工业

441.17

-20.7

    重工业

98.93

13.8

  # 民营经济

310.34

-22.3

    国有经济

54.31

-8.0

    港澳台及外商独资

47.35

-57.7

    与港澳台及外商合资

128.10

76.8

  # 黄金珠宝制造业

354.55

-30.1

    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46.56

65.4

    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35.99

59.6

    医药制造业

2.63

79.4

    农副食品加工业

23.13

131.2

  # 高新技术企业

47.30

61.2

表4  主要工业产品产量

产品名称

单位

绝对数

比上年增长(%)

服装

万件

768.22

-25.1

塑料制品

万吨

1.33

-7.5

电话单机

万部

574.76

26.5

移动通信手持机(手机)

万台

116.10

-58.0

半导体存储盘

万个

13.67

-65.6

电子元件

万只

13.60

-13.4

万只

241.20

-7.7

  全年建筑业实现增加值20.51亿元,比上年增长4.6%。

  四、固定资产投资

  全年固定资产投资125.90亿元,比上年增长32.4%。其中,房地产开发项目投资35.57亿元,下降11.1%;非房地产开发项目投资90.33亿元,增长63.9%。在固定资产投资中,第二产业投资2.60亿元,增长92.7%;第三产业投资123.31亿元,增长31.5%。

  全年房地产开发的商品房销售面积17.75万平方米,增长110.8%;商品房销售额81.93亿元,增长142.4%。

  五、规模以上服务业

  全年规模以上服务业营业收入724.87亿元,比上年增长10.5%。其中,租赁和商务服务业营业收入270.28亿元,增长13.2%;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营业收入8.69亿元,下降0.6%;文化、体育和娱乐业营业收入8.59亿元, 增长16.1% ;互联网、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营业收入17.96亿元,增长4.5%。

表5  规模以上服务业情况

指    标

绝对数(亿元)

比上年增长(%)

规模以上服务业营业收入

724.87

10.5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270.28

13.2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8.69

-0.6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8.59

16.1

    互联网、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17.96

4.5

  六、国内贸易

  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1033.75亿元,比上年增长2.2%。其中,批发和零售业零售额893.06亿元,增长1.9%;住宿和餐饮业零售额140.69亿元,增长4.6%。

  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商品零售中,粮油、食品、饮料、烟酒类增长30.1%,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类增长3.7%,汽车类下降46.8%,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增长14.8%,日用品类增长21.6%,通讯器材类增长18.8%。

表6  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商品零售额分行业情况

指    标

绝对数(亿元)

比上年增长(%)

限额以上法人企业商品零售总额

600.64

-2.7

  # 粮油、食品、饮料、烟酒类

163.86

30.1

    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类

122.43

3.7

    日用品类

41.96

21.6

    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

55.55

14.8

    中西药品类

6.97

22.1

    文化办公用品类

4.14

59.5

    家具类

2.54

17.2

    通讯器材类

24.53

18.8

    汽车类

98.62

-46.8

  七、对外经济

  全年外贸进出口总额352.88亿美元,比上年下降14.0%,其中,进口总额129.69亿美元,下降2.7%;出口总额223.19亿美元,下降19.4%。从出口方式看,一般贸易出口181.64亿美元,增长5.5%,占出口总额的81.4%;加工贸易出口17.22亿美元,下降78.7%;其它贸易出口(其中97.2%是保税仓库进出境货物)24.33亿美元,增长1.2%。从传统大宗商品出口额看,增长最快的三类商品是电讯设备及器材、家用电器和高新技术产品,分别增长45.3%、41.6%和26.5%。从出口市场看,对亚洲出口下降40.6%,其中对中国香港出口下降59.2%;对北美洲、欧洲、非洲出口分别增长33.4%、21.5%和13.9%。

表7  进出口主要分类情况

指      标

绝对数(亿美元)

比上年增长(%)

进出口总额

352.88

-14.0

1、进口总额

129.69

-2.7

   # 一般贸易

112.39

32.3

     加工贸易

15.10

-66.7

     其他贸易

2.20

-26.5

      # 保税仓库进出境货物

2.17

-18.0

  # 内资企业

120.66

7.0

  # 民营企业

112.98

18.9

  # 亚    洲

62.34

-28.5

  # 中国香港

5.07

304.5

    欧    洲

30.69

118.6

    北 美 洲

9.80

26.6

    非    洲

11.49

-19.8

2、出口总额

223.19

-19.4

  # 一般贸易

181.64

5.5

    加工贸易

17.22

-78.7

    其他贸易

24.33

1.2

     # 保税仓库进出境货物

23.64

-0.4

  # 内资企业

215.87

-15.3

  # 民营企业

187.16

-17.3

  # 亚    洲

111.11

-40.6

    # 中国香港

45.29

-59.2

    欧    洲

38.23

21.5

    北 美 洲

43.67

33.4

    非    洲

11.32

13.9

  全年新批外商直接投资项目277个,比上年下降27.1%。实际使用外商直接投资7.42亿美元。外商直接投资合同额12.07亿美元,增长75.0%。中国香港仍是外资主要来源地,为全区贡献了76.5%的新批项目和52.5%的合同额。

表8  外商直接投资分行业情况

指      标

企业(项目)数

合同外资金额

实际使用外资金额

绝对数(个)

增长(%)

绝对数(亿美元)

  增长(%)

绝对数(亿美元)

外商直接投资总计

277

-27.1

12.07

75.0

7.42

  # 制造业

1

-75.0

0.00

74.2

0.03

    建筑业

1

-75.0

0.01

444.0

0.01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3

-25.0

0.05

31.4

0.00

    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

6

-33.3

0.01

-84.3

0.02

    批发和零售业

139

-16.8

5.55

178.1

0.65

    住宿和餐饮业

8

-11.1

0.04

593.8

0.06

    房地产业

0

-

2.76

4846.6

3.52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103

-34.4

1.60

-58.0

3.07

    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

11

-42.1

0.86

43.0

0.03

    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

2

0.0

0.00

-78.0

0.01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1

-

0.05

15300.0

0.00

  八、交通、邮电和旅游

  全年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增加值59.46亿元,比上年增长6.0%。全年各种运输方式完成货物周转量182.45亿吨公里,下降5.5%。旅客周转量103.06亿人公里,增长25.7%。

表9  货物和旅客周转量

指    标

单位

绝对数

比上年增长(%)

货物周转量

亿吨公里

182.45

-5.5

  铁路

亿吨公里

0.27

-39.1

  公路

亿吨公里

28.89

7.6

  水运

亿吨公里

153.30

-7.5

旅客周转量

亿人公里

103.06

25.7

  铁路

亿人公里

89.81

29.6

  公路

亿人公里

12.65

4.8

  水运

亿人公里

0.60

-2.0

  全年纳入统计范围的宾馆、酒店等旅游住宿设施接待过夜游客605.96万人次,比上年增长8.9%,平均房价为436元/天,增长12.1%;客房收入13.14亿元,增长5.6%;客房平均入住率为67.4%,增长1.2个百分点。旅行社组团国内游客352.28万人次,增长4.3%。旅行社接待入境游客156.33万人次,增长1.6%。年末辖区拥有星级酒店47家,其中五星级酒店5家。旅行社333家,其中,国际旅行社68家,国内旅行社265家。旅游景点(景区)2个。全年旅游企业营业收入186.84亿元,增长13.8%。

表10  旅游业接待情况

指     标

绝对数(万人次)

比上年增长(%)

旅游住宿设施接待过夜游客

605.96

8.9

  国内游客

514.34

9.5

  入境游客

91.84

6.2

    外国游客

49.65

10.5

    港、澳、台游客

42.19

-1.5

旅行社组团国内游客

352.28

4.3

旅行社接待国内游客

234.46

11.0

旅行社外联接待入境游客

156.33

1.6

旅游景点(景区)接待游客

271.14

39.5

  九、财政

  全年公共财政预算收入85.02亿元,比上年增长30.1%,其中税收收入76.69亿元,增长24.7%。在税收收入中,营业税15.28亿元,增长41.7%;企业所得税15.52亿元,增长51.9%;个人所得税8.94亿元,增长14.7%。全年公共财政预算支出103.45亿元,其中九大类民生支出的经费为65.62亿元,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63.4%。

表11  公共财政预算收支情况

指    标

绝对数(亿元)

比上年增长(%)

公共财政预算收入

85.02

30.1

 # 税收

76.69

24.7

   # 增值税

8.91

-4.9

     营业税

15.28

41.7

     企业所得税

15.52

51.9

     个人所得税

8.94

14.7

     房产税

2.63

9.1

公共财政预算支出

103.45

33.5

 # 一般公共服务

11.34

-5.0

   公共安全

11.42

7.4

   教育

23.80

14.0

   科学技术

10.97

1343.2

   文化体育与传媒

5.77

450.6

   社会保障和就业

8.62

18.1

   医疗卫生

11.76

123.9

   节能环保

1.24

480.7

   城乡社区

10.80

40.9

  全年国地税之和(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和海关代征税)为454.35亿元,比上年增长27.6%。其中,国税137.02亿元,增长33.6%;地税317.33亿元,增长25.1%。

  十、教育和科学技术

  年末全区共有各级各类学校(园)221所,比上年减少1所。年末高等教育学校1所,普通中学16所,中等职业教育学校1所,小学58所,幼儿园145所。各级各类学校(园)毕业生4.11万人,招生4.15万人,在校生18.39万人。学龄儿童入学率和小学毕业生升学率均保持在100%。年末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园)有教职工1.21万人,其中专任教师0.85万人。高等教育学校、普通中学、小学和幼儿园的专任教师分别有0.02万人、0.27万人、0.27万人和0.28万人。

表12  各级各类学校(园)情况

指    标

单位

绝对数

比上年增长(%)

学校(园)数

221

-0.5

  高等教育学校

1

持平

   中等职业教育学校

1

持平

   普通中学

16

持平

   小学

58

持平

   幼儿园

145

-0.7

专任教师

万人

0.85

4.1

  高等教育学校

万人

0.02

-9.2

  中等职业教育学校

万人

0.02

2.2

  普通中学

万人

0.27

2.4

  小学

万人

0.27

6.0

  幼儿园

万人

0.28

5.2

在校学生

万人

18.39

1.4

  高等教育学校

万人

2.15

-7.4

  中等职业教育学校

万人

0.56

-0.9

  普通中学

万人

4.37

-2.4

  小学

万人

7.73

3.8

  幼儿园

万人

3.58

7.7

  注:1、根据教育部的统一要求及深圳的实际情况,将普通中专、成人中专和职业高中合并统称为中等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包括普通和成人高等教育。2、本表数据为辖区统计口径。

  年末全区有高新技术企业172家,比上年增长11.7%,其中国家高新技术企业126家,增长3.3%,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43家,增长38.7%。全年专利申请量3859件,增长16.2%,其中,发明专利604件,增长15.7%;实用新型专利1333件,增长10.5%;外观设计专利1922件,增长19.8%。专利授权量2773件,增长26.9%。有60个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获得立项。辖区33家企业组团参展第十七届“高交会”。

  十一、文化、卫生和体育

  年末有各类业余艺术表演团体503个,区级文化馆1座,文体广场89个,博物馆、纪念馆3座,电影院、影剧院9座。公共图书馆(包括街道及社区图书分馆)97座,总藏量(不包括市级图书馆分切给区的数据)222.08万册(万件),其中总藏书量194.04万册(万件)。电视和广播人口覆盖率均达100%。承办了第十一届“文博会”的五个分会场。

  年末拥有卫生机构(含私营和个体卫生机构)368间,其中,医院25间,妇幼保健院1间,疾病控制中心1间。设有社区健康服务中心48间。拥有各类卫生技术人员12093人,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5395人,注册护士4608人。全年各级各类卫生机构完成诊疗总量1294万人次,其中门诊和急诊诊疗量依次为1066万人次和102万人次。医院实际开放床位5837张。每诊疗人次费用为319元,每出院者费用为13811元。年末辖区万人医生数(指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医院万人床位数分别为55人和59张。报告法定传染病发病10160例,死亡4人。其中法定甲、乙类传染病发病3345例,死亡4人,死亡率(死亡人数/常住人口) 0.42 /10万。

表13  各类卫生机构情况

指    标

单位

绝对数

比上年增长(%)

一、卫生机构数

368

17.9

    1、医院

25

持平

       # 综合医院

10

持平

         专科医院

14

持平

         中医院

1

持平

    2、门诊部

108

27.1

    3、私人诊所

176

22.2

    4、企事业内部医务室

48

2.1

    5、妇幼保健院

1

持平

    6、疾病控制中心(防疫站)

1

持平

    7、卫生监督所

2

持平

    8、健康教育所

2

持平

    9、其它卫生事业机构

5

持平

二、社区健康服务中心

48

持平

三、卫生技术人员

12096

1.1

    # 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

5395

8.2

      注册护士

4608

-5.5

四、总诊疗人次

万人次

1294

-10.8

    医院实际开放床位数

5837

7.2

    病床使用率

%

85.0

下降1.0个百分点

    孕产妇死亡率

1/10万

7.47

上升7.47个10万分点

    每诊疗人次费用

319

4.9

    出院病人平均住院日

9

-10.0

    每出院者费用

13811

6.4

  注: 1、2012年开始总诊疗人次不包括体检及计免人次。

  2、诊疗人次费用及每出院者费用统计范围为辖区9家公立医院,不包括民营医院、驻区医院及社会医疗机构。本年度罗湖辖区9家公立医院总诊疗人次数为715万人次,出院人数为141224人。

  3、全辖区总诊疗人次下降11%,主要原因一是由于武警医院部队改革,导致门诊量比上年减少73万人,二是平乐骨伤科医院从2015年7月份开始改变统计口径改变,导致减少门诊人次104万人;辖区住院人次增长幅度不大,主要原因为武警医院部队改革,导致住院人次比上年减少11587人。


  年末拥有健身路径296条,其中更新21条,新建4条。抽样调查显示,成年人每周参加三次及以上的体育锻炼者占调查总数的63.2%,国民体质测定合格及以上比率为88.8%,其中达到优秀的占22.1%。年末体育系统共有运动员480人,专职教练员7人。体育健儿在市级及以上比赛中获奖牌155枚,其中金牌62枚,银牌43枚,铜牌50枚。

  十二、居民生活

  据居民家庭抽样调查显示,全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47186元,增长8.2%。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38546元,增长12.6%。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为30.0%。

  十三、社会保障

  全年促进4999名本市户籍失业人员就业。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1.80%。

  全年征收社会保险基金58.79亿元,比上年增长12.5%。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65.69万人,增长6.1%。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84.00万人,增长7.6%;失业保险参保人数59.22万人,增长5.1%;工伤保险参保人数59.65万人,增长4.0%。

  年末拥有社区服务中心83个。文体广场建筑面积5324.27万平方米。拥有社会福利中心1所,床位952张,年末入住老人524人。社会捐助中心接收社会捐赠2441.97万元。年末深圳市最低工资标准为2030元/月,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为1624元/月,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800元/月。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为1103人,增长44.8%。纳入最低生活保障人数为1078人,增长1.0%。

表14  社会保障相关标准            单位:元/月

指    标

本年末

上年末

最低工资标准

2030

1808

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

1624

1446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800

620

  十四、市政建设和环境保护

  辖区土地面积78.75平方公里。道路总长205.55公里,立交桥14座,人行天桥41座。全年清运生活垃圾43.9万吨,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为100%。

  年末城市绿化覆盖面积达5165.52公顷,绿化覆盖率为64.5%。园林绿地面积为4976.13公顷,其中公园绿地面积为1658.56公顷。拥有公园137个,其中市政公园13个,社区公园124个。全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343天,其中,达到I级145天,II级198天。空气中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PM10)和可吸入颗粒物(PM2.5)的年平均浓度分别为6微克/立方米、41微克/立方米、52微克/立方米和33微克/立方米。区域环境噪声合格率100%。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53.5分贝,下降3.3分贝;主要交通干道噪声平均值69.2分贝,比上年下降0.4分贝。主要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为100.0%,与上年持平。

  十五、安全

  全年共发生交通(一般以上,下同)、生产安全、火灾等各类事故153起,比上年下降15.0%;死亡16人,下降20.0%;受伤41人,与上年持平;直接经济损失571.46万元,增长183.9%。其中交通事故50起,死亡12人,受伤40人,直接经济损失16.46万元。

表15  安全事故情况

指    标

单位

绝对数

比上年增长(%)

合    计




  事故起数

153

-15.0

  死亡人数

16

-20.0

  受伤人数

41

持平

  直接经济损失

万元

571.46

183.9

一般以上交通事故




  事故起数

50

11.1

  死亡人数

12

-33.3

  受伤人数

40

-2.4

  直接经济损失

万元

16.46

-2.9

火灾事故




  事故起数

101

-24.1

  死亡人数

2

-

  受伤人数

1

-

  直接经济损失

万元

255

1368.0

生产安全事故




  事故起数

2

持平

  死亡人数

2

持平

  受伤人数

0

持平

  直接经济损失

万元

300

79.6

森林火灾




  事故起数

0

持平

  死亡人数

0

持平

  受伤人数

0

持平

  烧山面积

M2

0

持平

  十六、其他

  全年万元GDP建设用地为2.0平方米,比上年下降6.6%;万元GDP水耗为7.1立方米,下降7.4%;万元GDP电耗为254.2千瓦时,下降6.8%。

  年末有律师事务所74家,比上年增长10.4%。执业律师822人,增长8.3%,其中,专职律师816人,增长9.8%;法律援助律师11人,与上年持平。全年法律援助案件有750件,增长53.4%,其中,法院指定法律援助237件,增长13.4%;公民申请法律援助513件,增长83.2%。拥有公证处1家,与上年持平,办结各类公证38177件,增长85.6%。

  全年登记结婚9625对,比上年下降9.0%;登记离婚3305对,增长28.2%。年末注册登记的社团组织245个,增长33.2%。

  注:

  1、本公报中数据为初步统计数。

  2、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着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3、本区生产总值及各行业增加值、人均生产总值、工业总产值、工业销售产值和工业出口交货值的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速按可比价计算。工业及出口的相关指标增速按同口径计算。

  4、生产性服务业采用国家统计局《生产性服务业分类(2015)》,包括研发设计与其他技术服务,货物运输、仓储和邮政快递服务,信息服务,金融服务,节能与环保服务,生产性租赁服务,商务服务,人力资源管理与培训服务,批发经纪代理服务,生产性支持服务等十个类别。

  现代服务业的测算采用省统计局的标准,包括现代物流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业,教育,卫生,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其他现代服务业等十个类别。

  四大重点产业包括金融、商贸物流、黄金珠宝和文化创意产业。其中商贸物流包括商贸业和物流业,商贸业包括批发零售业和住宿餐饮业;物流业是指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黄金珠宝是指黄金珠宝生产、加工、批发、零售,按法人企业口径统计,不含个体户。金融业按照国家统计局的定义进行统计,文化创意产业包括文化及相关产业(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2)》)、深圳百强文化创意企业。其中黄金珠宝包括在文化创意产业中。四大重点产业增加值合计剔除了黄金珠宝、文化创意产业和商贸业之间的重叠部分。

  5、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指全年主营业务收入达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企业。限额以上批发业指年主营业务收入达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企业。限额以上零售业指年主营业务收入达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企业。限额以上住宿餐饮业指年主营业务收入达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餐饮企业。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范围为500万元以上的投资项目(不含国防、军工),非房地产开发包括基本建设、更新改造和其他投资。

  规模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1)辖区内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或年末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服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以及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和其他房地产业等行业。(2)辖区内年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或年末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6、交通运输邮电数据由市统计局统一下算,其中铁路和水运按企业注册地划分,公路按各区生产总值占全市的比重分割,邮电业务量按报告期各区居民通讯费用支出总量占全市的比重分割。

  7、建筑业增加值按在地口径核算。

  8、旅游业统计范围为纳入区经济促进局在统范围的旅游业企业。

  9、2012年起,原“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更名为“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支出”更名为“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更名后的指标统计范围和口径与原来一致。

  10、社保参保人数指年内曾参加过保险的人数,增长速度按同口径增长计算。领取失业险金人员为符合相关标准的本市户籍人员。纳入最低生活保障人员为符合相关标准的本区户籍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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