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

深圳市罗湖区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来源:罗湖区统计局 发布时间:2017-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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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罗湖区统计局

2017年5月18日

  2016年,面对错综复杂的外部环境,罗湖区委区政府率领全区人民,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深化改革创新,加快城市更新,推动产业升级,强化法治引领,优化城区功能,促进民生改善,经济保持稳中走强、质量效益稳中向好的发展态势,为罗湖振兴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一、综合

  初步核算,2016年本区生产总值(GDP)1974.07亿元,比上年增长(下同)9.0%。第一产业增加值0.38亿元,下降6.6%;第二产业增加值75.18亿元,增长3.5%;第三产业增加值1898.51亿元,增长9.2%。三次产业结构为0.0:3.8:96.2。生产性服务业实现增加值1285.58亿元,增长8.7%,占全区GDP比重达65.1%,占第三产业增加值的比重为67.7%,对全区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为64.5%;现代服务业增加值1371.28亿元,增长10.5%,占GDP比重69.5%,占第三产业比重72.2%,贡献率为79.8%。金融、商贸物流、黄金珠宝和文化创意四大重点产业增加值1254.25亿元,增长7.2%,占GDP比重63.5%,贡献率为53.0%。其中,金融业增加值732.82亿元,增长9.8%;商贸物流业增加值469.85亿元,增长3.7%;黄金珠宝业增加值44.90亿元,增长2.4%;文化创意产业增加值81.99亿元,增长3.8%。

表1  本区生产总值构成(初步核算)

指    标

绝对数

(亿元)

比上年增长

(%)

比重

(%)

上年比重

(%)

本区生产总值

1974.07

9.0

100.0

100.0

  第一产业

0.38

-6.6

0.0

0.0

  第二产业

75.18

3.5

3.8

4.8

    工业

53.21

2.1

2.7

3.6

    建筑业

22.21

7.7

1.1

1.2

  第三产业

1898.51

9.2

96.2

95.2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66.84

8.7

3.4

3.6

    批发和零售业

354.09

3.3

17.9

19.8

    住宿和餐饮业

48.92

0.4

2.5

2.7

    金融业

732.82

9.8

37.1

37.2

    房地产业

225.94

13.2

11.5

9.0

    其他服务业

469.66

13.1

23.8

22.9

  2016年末,罗湖区常住人口100.40万人,比上年末增长2.9%。其中,户籍人口59.18万人,增长3.3%;非户籍人口41.22万人,增长2.4%。全年人均GDP为199442元,增长6.2%,按2016年平均汇率折算为30026美元。

  全年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比上年上涨2.4%。其中,消费品价格上涨2.3%,服务项目价格上涨2.6%。

表2  居民消费价格比上年涨跌幅度

指    标

比上年上涨(%)

居民消费价格(以上年同期为100)

2.4

  # 食品烟酒类

4.4

    衣着类

2.7

    居住类

2.9

    生活用品及服务类

0.8

    交通和通信类

-2.6

    教育文化和娱乐类

1.2

    医疗保健类

3.8

    其他用品和服务类

3.3

  二、农业

  全年农林牧渔业增加值0.38亿元,比上年下降6.6%。水果种植面积1020亩,与上年持平;产量3吨,下降90.6%。水产品产量6921吨,增长91.0%。

  三、工业和建筑业

  全年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481.48亿元,比上年增长0.9%。规模以上工业销售产值473.36亿元,下降0.3%,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出口交货值101.70亿元,增长4.3%。工业产品产销率为98.3%,下降0.8个百分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经济效益综合指数158.0%,提高19.2个百分点。实现利税总额43.18亿元,增长29.7%,其中利润总额34.66亿元,增长33.8%。工业全员劳动生产率130162元/人,增长12.4%。企业亏损面22.7%,下降8.4个百分点。

表3  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分类

指    标

绝对数(亿元)

比上年增长(%)

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

481.48

0.9

  # 轻工业

374.05

-3.8

    重工业

107.43

21.5

  # 民营经济

244.50

-10.9

    国有经济

56.48

11.6

    港澳台及外商独资

41.64

1.4

    与港澳台及外商合资

138.86

24.8

  # 黄金珠宝制造业

286.44

-8.7

    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50.53

26.5

    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44.75

47.1

    医药制造业

1.92

-13.9

    农副食品加工业

21.74

6.2

  # 高新技术企业

53.24

33.1

表4  主要工业产品产量

产品名称

单位

绝对数

比上年增长(%)

服装

万件

656.47

-17.7

塑料制品

万吨

0.34

-74.4

移动通信手持机(手机)

万台

87.50

-24.6

半导体存储盘

万个

7.88

-42.3

电子元件

万只

15.00

10.3

万只

227.26

-5.8

  全年建筑业实现增加值22.21亿元,比上年增长7.7%。

  四、固定资产投资

  全年固定资产投资184.37亿元,比上年增长46.4%。其中,房地产开发项目投资92.91亿元,增长161.2%;非房地产开发项目投资91.46亿元,增长1.3%。在固定资产投资中,第二产业投资4.48亿元,增长72.7%;第三产业投资179.89亿元,增长45.9%。

  全年房地产开发的商品房销售面积42.17万平方米,增长137.6%;商品房销售额221.23亿元,增长170.0%。

  五、规模以上服务业

  全年规模以上服务业营业收入753.53亿元,比上年增长7.4%。其中,租赁和商务服务业营业收入274.58亿元,增长7.2%;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营业收入10.13亿元,增长17.8%;文化、体育和娱乐业营业收入8.26亿元,下降6.2%;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营业收入17.87亿元,增长8.1%。

表5  规模以上服务业情况

指    标

绝对数(亿元)

比上年增长(%)

规模以上服务业营业收入

753.53

7.4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274.58

7.2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10.13

17.8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8.26

-6.2

    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17.87

8.1

  六、国内贸易

  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1152.47亿元,比上年增长8.1%。其中,批发和零售业零售额1001.09亿元,增长12.1%;住宿和餐饮业零售额151.38亿元,增长7.6%。

  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商品零售中,粮油、食品、饮料、烟酒类增长3.0%,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类下降7.6%,汽车类增长8.4%,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增长1.6%,日用品类下降0.5%,通讯器材类下降2.3%。

表6  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商品零售额分行业情况

指    标

绝对数(亿元)

比上年增长(%)

限额以上法人企业商品零售总额

603.92

-0.7

  # 粮油、食品、饮料、烟酒类

167.99

3.0

    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类

114.48

-7.6

    金银珠宝类

26.27

-19.4

    日用品类

41.65

-0.5

    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

56.46

1.6

    中西药品类

6.75

-3.2

    文化办公用品类

4.35

5.2

    家具类

2.50

-1.7

    通讯器材类

23.98

-2.3

    建筑及装潢材料类

1.31

15.0

    汽车类

108.00

8.4

  七、对外经济

  全年外贸进出口总额343.27亿美元,比上年下降2.7%,其中,进口总额108.89亿美元,下降16.0%;出口总额234.38亿美元,增长5.0%。

  全年新批外商直接投资项目188个,比上年下降32.1%。实际使用外商直接投资5.73亿美元。外商直接投资合同额13.61亿美元,增长12.8%。中国香港仍是外资主要来源地,为全区贡献了76.6%的新批项目和88.8%的合同额。

表7  外商直接投资分行业情况

指      标

企业(项目)数

合同外资金额

实际使用外资金额

绝对数

(个)

增长

(%)

绝对数

(亿美元)

增长

(%)

绝对数

(亿美元)

外商直接投资总计

188

-32.1

13.61

12.8

5.73

  # 制造业

3

200.0

-0.01

-731.3

0.01

    建筑业

1

0.0

-0.01

-136.8

0.02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6

100.0

0.07

54.0

0.01

    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

8

33.3

0.03

211.0

0.00

    批发和零售业

101

-27.3

2.25

-59.4

0.46

    住宿和餐饮业

4

-50.0

0.06

44.8

0.00

    房地产业

3

-

6.81

146.6

3.07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56

-45.6

3.74

134.3

1.18

    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

4

-63.6

0.59

-31.4

0.80

    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

0

-100.0

0.00

-100.0

0.00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0

-100.0

0.00

-100.0

0.00

  八、交通、邮电和旅游

  全年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增加值66.84亿元,比上年增长8.7%。全年各种运输方式完成货物周转量182.11亿吨公里,下降0.9%。旅客周转量111.72亿人公里,增长9.7%。

表8  货物和旅客周转量

指    标

单位

绝对数

比上年增长(%)

货物周转量

亿吨公里

182.11

-0.9

  铁路

亿吨公里

0.27

持平

  公路

亿吨公里

32.72

8.5

  水运

亿吨公里

149.12

-2.7

旅客周转量

亿人公里

111.72

9.7

  铁路

亿人公里

100.76

12.2

  公路

亿人公里

10.37

-9.2

  水运

亿人公里

0.60

-0.5

  全年纳入统计范围的宾馆、酒店等旅游住宿设施接待过夜游客264.19万人次,比上年下降7.3%,平均房价为458.15元/天,增长5.1%;客房收入12.47亿元,下降5.1%;客房平均入住率为65.6%,下降1.8个百分点。旅行社组团国内游客352.28万人次,增长4.3%。旅行社接待入境游客156.33万人次,增长1.6%。年末辖区拥有星级酒店40家,其中五星级酒店5家。旅行社386家,其中,国际旅行社101家,国内旅行社285家。旅游景点(景区)2个。全年旅游企业营业收入197.62亿元,增长0.1%。

表9  旅游业接待情况

指     标

绝对数(万人次)

比上年增长(%)

旅游住宿设施接待过夜游客

264.19

-7.3

  国内游客

217.22

-7.0

  入境游客

46.97

-9.0

    外国游客

27.34

-13.0

    港、澳、台游客

19.63

-13.9

旅行社组团国内游客

397.38

12.3

旅行社接待国内游客

255.46

10.6

旅行社外联接待入境游客

160.36

2.6

旅游景点(景区)接待游客

338.64

24.9

  九、财政

  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3.82亿元,比上年增长10.3%,其中税收收入80.58亿元,增长5.1%。在税收收入中,营业税7.03亿元,下降54.0%;企业所得税19.08亿元,增长23.0%;个人所得税9.71亿元,增长8.6%。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69.58亿元,其中九大类民生支出的经费为131.51亿元,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77.6%。

表10  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

指    标

绝对数(亿元)

比上年增长(%)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93.82

10.3

  # 税收

80.58

5.1

   # 增值税

15.40

72.8

     营业税

7.03

-54.0

     企业所得税

19.08

23.0

     个人所得税

9.71

8.6

     城市维护建设税

13.39

5.4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169.58

63.9

  # 一般公共服务

12.64

11.4

    公共安全

11.37

-0.5

    教育

47.83

100.9

    科学技术

10.85

-1.1

    文化体育与传媒

6.23

8.0

    社会保障和就业

9.57

11.1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

17.45

48.4

    节能环保

1.58

27.2

    城乡社区

15.18

40.6

  全年国地税之和(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和海关代征税)为461.51亿元,比上年增长1.6%。其中,国税156.01亿元,增长13.9%;地税305.50亿元,下降3.7%。

  十、教育和科学技术

  年末全区共有各级各类学校(园)223所,比上年增加2所。年末高等教育学校1所,中等职业教育学校1所,普通中学16所,小学58所,幼儿园147所。各级各类学校(园)毕业生4.22万人,招生5.16万人,在校生18.48万人。学龄儿童入学率和小学毕业生升学率均保持在100%。年末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园)有教职工1.31万人,其中专任教师0.96万人。高等教育学校、普通中学、小学和幼儿园的专任教师分别有0.02万人、0.29万人、0.34万人和0.29万人。

表11  各级各类学校(园)情况

指    标

单位

绝对数

比上年增长(%)

学校(园)数

223

0.9

  高等教育学校

1

持平

  中等职业教育学校

1

持平

  普通中学

16

持平

  小学

58

持平

  幼儿园

147

1.4

专任教师

万人

0.96

12.2

  高等教育学校

万人

0.02

-3.0

  中等职业教育学校

万人

0.02

14.8

  普通中学

万人

0.29

8.1

  小学

万人

0.34

26.2

  幼儿园

万人

0.29

3.1

在校学生

万人

18.48

0.5

  高等教育学校

万人

1.93

-10.2

  中等职业教育学校

万人

0.54

-4.7

  普通中学

万人

4.35

-0.4

  小学

万人

8.12

5.0

  幼儿园

万人

3.54

-1.2

  注:1、根据教育部的统一要求及深圳的实际情况,将普通中专、成人中专和职业高中合并统称为中等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包括普通和成人高等教育。2、本表数据为辖区统计口径。

  年末全区有国家高新技术企业161家,增长52.0%,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76家,增长47.0%。全年专利申请量5275件,增长36.7%,其中,发明专利901件,增长49.2%;实用新型专利1638件,增长22.9%;外观设计专利2736件,增长42.4%。专利授权量3380件,增长21.9%。有58个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获得立项。辖区39家企业组团参展第十八届“高交会”。

  十一、文化、卫生和体育

  年末有各类业余艺术表演团体14个,区级文化馆1座,文体广场89个,博物馆、纪念馆5座,电影院、影剧院11座。公共图书馆(包括街道及社区图书分馆)97座,总藏量(不包括市级图书馆分切给区的数据)237.00万册(万件),其中总藏书量204.45万册(万件)。电视和广播人口覆盖率均达100%。承办了第十二届“文博会”的六个分会场。

  年末拥有卫生机构(含私营和个体卫生机构)394间,其中,医院28间,妇幼保健院1间,疾病控制中心1间。设有社区健康服务中心48间。拥有各类卫生技术人员13327人,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 5855人,注册护士5372人。全年各级各类卫生机构完成诊疗总量1290万人次,其中门诊和急诊诊疗量依次为1123万人次和130万人次。医院实际开放床位6140张。每诊疗人次费用为363元,每出院者费用为11084元。年末辖区万人医生数(指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医院万人床位数分别为58人和61张。报告法定传染病发病10621例,死亡3人。其中法定甲、乙类传染病发病3498例,死亡3人,死亡率(死亡人数/常住人口) 0.31/10万。

表12  各类卫生机构情况

指    标

单位

绝对数

比上年增长(%)

一、卫生机构数

394

7.1

    1、医院

28

12.0

       # 综合医院

8

-20.0

         专科医院

19

35.7

         中医院

1

持平

    2、门诊部

120

11.1

    3、私人诊所

189

7.4

    4、企事业内部医务室

48

持平

    5、妇幼保健院

1

持平

    6、疾病控制中心(防疫站)

1

持平

    7、卫生监督所

1

-50.0

    8、健康教育所

1

-50.0

    9、其它卫生事业机构

5

持平

二、社区健康服务中心

48

持平

三、卫生技术人员

13327

10.2

    # 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

5855

8.5

      注册护士

5372

16.6

四、总诊疗人次

万人次

1290

-0.3

    医院实际开放床位数

6140

5.2

    病床使用率

%

93

上升8.0个百分点

    孕产妇死亡率

1/10万

6.94

下降0.53个10万分点

    每诊疗人次费用

363

13.8

    出院病人平均住院日

8

-11.1

    每出院者费用

11084

5.0

  注: 1、2012年开始总诊疗人次不包括体检及计免人次。

  2、诊疗人次费用及每出院者费用统计范围为辖区9家公立医院,不包括民营医院、驻区医院及社会医疗机构。本年度罗湖辖区9家公立医院总诊疗人次数为708万人次,出院人数为156575人。

  3、全辖区总诊疗人次基本持平主要原因是平乐骨伤科医院改变统计口径,2016年门诊人次减少101万人,同比下降75%。

  4、总治疗人次中门诊、急诊和其他诊疗人次升降明显的原因是社会医疗机构的统计口径改变。

  2016年末拥有健身路径302条,其中更新15条,新建5条。抽样调查显示,成年人每周参加三次及以上的体育锻炼者占调查总数的67.1%,国民体质测定合格及以上比率为85.7%,其中达到优秀的占11.3%。年末体育系统共有运动员538人,专职教练员3人。体育健儿在市级及以上比赛中获奖牌130枚,其中金牌48枚,银牌44枚,铜牌38枚。

  十二、居民生活

  据居民家庭抽样调查显示,全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51506元,增长9.2%。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42042元,增长9.1%。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为29.8%。

  十三、社会保障

  全年促进2921名本市户籍失业人员就业。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1.39%。

  全年征收社会保险基金63.08亿元,比上年增长7.3%。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69.64万人,增长6.0%。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88.84万人,增长5.8%;失业保险参保人数61.83万人,增长4.4%;工伤保险参保人数62.30万人,增长4.4%。

  年末拥有社区服务中心83个。文体广场建筑面积11.17万平方米。拥有社会福利中心1所,床位952张,年末入住老人593人。社会捐助中心接收社会捐赠2188.40万元。年末深圳市最低工资标准为2030元/月,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为1624元/月,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800元/月。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为3930人,增长124.7%。纳入最低生活保障人数1028人,下降4.6%。

表13  社会保障相关标准

指    标

本年末(元/月)

上年末(元/月)

最低工资标准

2030

2030

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

1624

1624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800

800

  十四、市政建设和环境保护

  辖区土地面积78.75平方公里。道路总长205.74公里,立交桥11座,人行天桥49座。全年清运生活垃圾55.0万吨,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为100%。

  年末城市绿化覆盖面积达5165.52公顷,绿化覆盖率为64.5%。园林绿地面积为4976.13公顷,其中公园绿地面积为1700.91公顷。拥有公园142个,其中市政公园13个,社区公园129个。全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353天,其中,达到I级111天,II级242天。空气中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PM10)和可吸入颗粒物(PM2.5)的年平均浓度分别为8微克/立方米、43微克/立方米、45微克/立方米和30微克/立方米。区域环境噪声合格率91.7%,下降8.3个百分点;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55.4分贝,上升1.9分贝;主要交通干道噪声平均值72.0分贝,上升2.8分贝。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为100%,与上年持平。

  十五、安全

  全年共发生交通(一般以上,下同)、生产安全、火灾等各类事故174起,比上年增长13.7%;死亡31人,增长93.8%;受伤54人,增长31.7%;直接经济损失964.15万元,增长68.7%。其中交通事故78起,死亡22人,受伤48人,直接经济损失27.65万元。

表14  安全事故情况

指    标

单位

绝对数

比上年增长(%)

合    计




  事故起数

174

13.7

  死亡人数

31

93.8

  受伤人数

54

31.7

  直接经济损失

万元

964.15

68.7

一般以上交通事故




  事故起数

78

56.0

  死亡人数

22

83.3

  受伤人数

48

20.0

  直接经济损失

万元

27.65

68.0

火灾事故




  事故起数

88

-12.9

  死亡人数

1

-50.0

  受伤人数

6

500.0

  直接经济损失

万元

10.50

-95.9

生产安全事故




  事故起数

8

300.0

  死亡人数

8

300.0

  受伤人数

0

持平

  直接经济损失

万元

926.00

208.7

森林火灾




  事故起数

0

持平

  死亡人数

0

持平

  受伤人数

0

持平

  烧山面积

M2

0

持平

  十六、其他

  全年万元GDP建设用地为1.8平方米,比上年下降7.0%;万元GDP水耗为6.3立方米,下降8.2%;万元GDP电耗为223.8千瓦时,下降7.8%。

  年末有律师事务所78家,比上年增长5.4%。执业律师811人,下降1.3%,其中,专职律师797人,下降2.3%;法律援助律师10人,下降9.1%。全年法律援助案件有669件,下降10.8%,其中,法院指定法律援助40件,下降83.1%;公民申请法律援助629件,增长22.6%。拥有公证处1家,与上年持平,办结各类公证46623件,增长22.1%。

  全年登记结婚9062对,比上年下降5.8%;登记离婚3348对,增长1.3%。年末注册登记的社团组织258个,增长5.3% 。

  注:

  1、本公报中数据为初步统计数。

  2、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着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3、本区生产总值及各行业增加值、人均生产总值、工业总产值、工业销售产值和工业出口交货值的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速按可比价计算。工业及出口的相关指标增速按同口径计算。

  4、第一产业是指农、林、牧、渔业(不含农、林、牧、渔服务业);第二产业是指采矿业(不含开采辅助活动),制造业(不含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第三产业即服务业,是指除第一产业、第二产业以外的其他行业。包括: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国际组织,以及农、林、牧、渔业中的农、林、牧、渔服务业,采矿业中的开采辅助活动,制造业中的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生产性服务业采用国家统计局《生产性服务业分类(2015)》,包括研发设计与其他技术服务,货物运输、仓储和邮政快递服务,信息服务,金融服务,节能与环保服务,生产性租赁服务,商务服务,人力资源管理与培训服务,批发经纪代理服务,生产性支持服务等十个类别。

  现代服务业的测算采用省统计局的标准,包括现代物流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业,教育,卫生,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其他现代服务业等十个类别。

  四大重点产业包括金融、商贸物流、黄金珠宝和文化创意产业。其中商贸物流包括商贸业和物流业,商贸业包括批发零售业和住宿餐饮业;物流业是指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黄金珠宝是指黄金珠宝生产、加工、批发、零售,按法人企业口径统计,不含个体户。金融业按照国家统计局的定义进行统计,文化创意产业包括文化及相关产业(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2)》)、深圳百强文化创意企业。其中黄金珠宝包括在文化创意产业中。四大重点产业增加值合计剔除了黄金珠宝、文化创意产业和商贸业之间的重叠部分。

  5、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指年主营业务收入达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企业。限额以上批发业指年主营业务收入达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企业。限额以上零售业指年主营业务收入达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企业。限额以上住宿餐饮业指年主营业务收入达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餐饮企业。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范围为500万元以上的投资项目(不含国防、军工),非房地产开发包括基本建设、更新改造和其他投资。

  规模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1)辖区内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或年末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以及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和其他房地产业等行业。(2)辖区内年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或年末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6、交通运输邮电数据由市统计局统一下算,其中铁路和水运按企业注册地划分,公路按各区生产总值占全市的比重分割,邮电业务量按报告期各区居民通讯费用支出总量占全市的比重分割。

  7、建筑业增加值按在地口径核算。

  8、旅游业统计范围为纳入区经济促进局在统范围的旅游业企业。

  9、社保参保人数指年内曾参加过保险的人数,增长速度按同口径增长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为符合相关标准的本市户籍人员。纳入最低生活保障人员为符合相关标准的本区户籍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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