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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湖区2013年企业从业人员工资情况分析

来源:罗湖政府在线 发布时间:2014-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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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区委区政府坚持“创新开路、质量至上”理念,积极推进“一中心两基地” 建设。全年经济运行稳中向好,质量效益持续提升,产业转型步伐加快,从业人员结构进一步优化,工资水平稳步上升。由于统计口径和统计方式发生年度变化,本文仅以实施国家“一套表”制度的“四上 ”企业为分析对象。

  一、“四上”企业人员和工资基本情况

  2013年末,全区纳入劳动工资统计报表制度的城镇单位 2026个,从业人员40.1万,全年工资总额388.9亿元,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7328元。

  2013年末,全区实施国家“一套表”统计制度的“四上”企业1733个,工资总额200.9亿元,从业人员36.5万人,月均工资4684元。其中:重点服务企业678个、从业人员12.6万人、月均工资5188元,批发零售企业553个、从业人员7.2万人、月均工资4502元,住宿餐饮企业208个、从业人员4.7万人、月均工资3107元,工业企业128个、从业人员5.02万、月均工资5298元,建筑企业102个、从业人员6.6万人、月均工资4144元,房地产企业64个、从业人员0.4万人、月均工资17970元。

  二、企业从业人员和工资情况及主要特点

    1、“四上”企业吸纳就业能力强,占全区从业人员比重过半。2013年末,“四上”企业吸纳就业人员共36.5万人。根据全国第三次经济普查初步数据,全区法人单位从业人员共59.9万人,其中“四上”企业从业人员占比达60.9%,平均每家“四上”企业吸纳就业员210人,比全区平均水平多181人。

  2、商业和服务业人员最多,管理人员工资最高。从职业类型看,“四上”企业从业人员中商业和服务业从业人员最多,为12.8万人、占35%,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9.8万人、占26.9%,生产运输设备操作及有关人员8.2万人、占22.5%,专业技术人员4.5万人、占12.2%,管理层人员有1.2万人、占3.2%。从全年平均工资分析,工资水平由高到低的职业类别依次为,管理人员17.2万元、专业技术人员8.5万元、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5.3万元、生产运输设备操作及有关人员5.2万元、商业和服务业人员3.9万元。其中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年平均工资是“四上”企业平均水平的3倍和1.5倍。

  3、批发零售业人员最多,卫生和社会工作行业女性从业者占比最高。分行业看,2013年“四上”企业从人员最多的前3个行业分别为批发零售业、建筑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分别为7.1万人、6.5万人和4.9万人。其中批发零售业从业人员占全区“四上”从业人员比重最高,达19.7%;女性从业者占比最高的行业为卫生和社会工作,女性从业人员有2497人,占该行业总从业人员的71.6%,比全区“四上”企业的女性占比平均水平高出32.6个百分点。

    4、内资企业吸纳就业贡献大,外商投资吸纳就业能力强。从经济类型看,内资企业从业人员最多,达26.2万人,占“四上”企业总从业人员数(下同)的71.7%;第二是港、澳、台商投资企业5.6万人,占比15.4%;人员最少的是外商投资企业,有4.7万人,占比12.9%,但外商投资企业人员的平均规模达530人,比“四上”的平均水平高出一倍以上。

  5、行业间收入差距大。2013年“四上”企业年平均工资为5.6万元,分行业看,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最高22.7万元,其次是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10.9万元;年平均工资最低的为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3.5万元。从业人员平均工资行业极差为达19万元以上。

    三、值得关注的问题和建议

  1、推进产业升级,促进企业发展和就业良性互动。扩大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规模及政策覆盖面,区相关部门要加快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的认定及资金审核速度,扶持企业转型升级,鼓励企业加大研发力度和自主创新,减少资源消耗,降低生产成本,提高效益,同时造就更多就业机会,提高职工收入。

    2、加大职业培训力度,建设高素质的专业技术人员队伍。从职业分布来看,我区专业技术人员工资水平虽然较高,但专业队伍不够强大。随着技术的进步及经济国际化程度的不断提高,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愈发突出。加快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扩大专业技术人员队伍规模,培养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人才,关系到企业能否做大做强,也关系到经济转型升级的成效。因此,我区劳动人事部门应充分发挥在职业培训方面的优势,完善社会培训体系,优化专业技术人员教育培训,着力打造专业全、梯次合理的技能人才队伍,同时通过完善劳动市场,促进人才合理流动,实现人才资源的合理配置。

    注:

    ①“四上”企业: 辖区内规模以上工业、有资质的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业、规模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由于统计口径和统计方式发生年度变化,工资水平较高的金融业、事业和机关单位不纳入本文分析之中。

    ② “城镇单位”:辖区内纳入劳动工资统计报表制度的独立核算的企业、事业和机关单位(不包括乡镇企业、私营单位和个体工商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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