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

罗组干[2012]120号 关于李棠华同志任职的通知

来源:罗湖政府在线 发布时间:2012-05-30

笋岗街道党工委:
  按照《深圳市行政机关聘任制公务员管理办法(试行)》,经研究,决定:
  李棠华同志任执法队七级执法员,任职时间从2011年12月起算。
  

中共深圳市罗湖区委组织部
  2012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