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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组干[2012]109号 关于刘映航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来源:罗湖政府在线 发布时间:2012-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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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湖街道党工委:
  经研究,决定:
  刘映航同志任执法队二级执法员,任职时间从2012年1月起算;
  陈淡波同志任执法队七级执法员,任职时间从2012年1月起算。
  

中共深圳市罗湖区委组织部
  2012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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