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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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组干〔2014〕31号 关于刘剑思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来源:罗湖区委组织部 发布时间:2014-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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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园街道党工委:

  经研究,决定:

  刘剑思同志任执法队副队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执法队中队长职务;

  黄元素同志任执法队二级执法员,免去其执法队副队长职务;

  陈常同志任执法队中队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执法队五级执法员职务;

  叶宗勇同志任计划生育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执法队五级执法员职务;

  江雪美、叶鹏同志任区出租屋综合管理办公室桂园所八级其他管理岗位职员。

  中共深圳市罗湖区委组织部

                             2014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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