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塘街道党工委:
经研究,决定:
陈英峰同志任劳动保障事务所副所长,免去其区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综合管理办公室(区房屋租赁管理局、区社区网格管理中心)莲塘所副所长职务;
陈小珊同志任区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综合管理办公室(区房屋租赁管理局、区社区网格管理中心)莲塘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李书灿同志任区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综合管理办公室(区房屋租赁管理局、区社区网格管理中心)莲塘所八级其他管理岗位职员;
黄海泽同志任机关事务管理办公室八级其他管理岗位职员;
吴伟军同志任计生站八级其他管理岗位职员;
刘瑞胜同志任劳动保障事务所八级其他管理岗位职员;
邓立辉同志任市容环境提升中心八级其他管理岗位职员。
中共深圳市罗湖区委组织部
2015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