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4月12日)
《2012年罗湖区建设学习型城区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2年罗湖区建设学习型城区活动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深圳市2011—2015年大规模培训干部工作计划》,全力打造“学习型城区”,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创新干部培训模式,大力实施“人才素质培训工程”,统筹全区各项教育学习活动,着力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机关、学习型企业、学习型社区,在全区营造崇尚学习的浓厚氛围,形成“用有所学、学以致用”的社会生动局面,全力打造“学习型城区”,为我区打造“‘深圳质量’先行区”和“先行先试建设国际消费中心”提供强劲动力和智力支持。
二、进一步创新干部培训模式
根据区第六次党代会提出的“继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打造改革创新队伍”的要求,深化干部教育培训改革,探索建立“学—考—用”相结合的“逢晋必考”机制;重点办好党的十八大精神轮训班、一把手浙大研修班、首批科级干部轮训班及其他各项专题培训班。
(一)建立“逢晋必考”机制。
制定《罗湖区晋升处科级领导职务资格基本知识考试暂行办法》,将干部的教育培训情况作为干部考核的内容和任职、晋升的重要依据之一,通过“以考促学”,增强干部学习培训在干部使用中的刚性约束,促使广大干部真正把读书学习当成一种政治责任、一种生活态度、一种精神追求,形成讲学习、重学习的良好风气,努力建设一支学习型干部队伍。
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
(二)开展党的十八大精神的轮训工作。
充分发挥区委党校作为党员干部培训主阵地的作用,全力提升区委党校培训质量,重点抓好党的十八大精神的轮训工作。
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 协办单位:区委党校
(三)开展领导干部上讲台活动。
适当安排区领导、区各部门一把手为区委党校的各类主体班学员讲课。各单位一把手每年至少要在本单位作1次专题辅导报告。领导干部上讲台的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
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 协办单位:区委党校
(四)积极选派领导干部参加省市组织调训。
根据市里的培训计划,2012年我区拟选派2名区领导参加市局级干部“都市计划”培训班、2名处级一把手参加市正处级领导干部“胜任力提升”培训班、1名年轻干部参加市中青年干部培训班、10名街道书记参加街道党政“一把手”培训班。
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
(五)举办人大代表履职能力培训班。
对新一届人大代表进行人民代表大会知识、代表法、选举法、区经济社会运行情况等知识的培训,全面提高我区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更好地发挥人大代表在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中的重要作用。
责任单位:区人大办
(六)举办政协委员履职能力培训班。
对新一届政协委员进行统战政协基本理论、政协提案知识,区经济社会运行情况等知识的培训,全面提高我区政协委员履职能力和参政议政水平,更好地为我区打造“‘深圳质量’先行区”和“先行先试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出谋献策。
责任单位:区政协办
(七)举办一把手浙江大学公共管理研修班。
选派全区一把手参训,全面提高我区一把手的理论素养和工作能力,进一步增强一把手现代行政管理意识,提高加快科学发展、推动改革创新以及促进和谐发展的能力。争取在一年时间内,对全区处级一把手轮训完毕。
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
(八)开展科级干部大轮训活动。
配合“逢晋必考”机制,开展科级干部大轮训活动,所培训的内容作为晋升上一级职务的资格考试内容。2012年首批参训对象为副科两年以上、正科三年以上的科级干部。根据职位素质要求,分四个单元安排培训内容,分别是岗位职责素质要求类、政策法规类、实证研究类、教学实践类。重点加强干部履行岗位职责所必备知识的培训,全力提升科级干部的管理素质、行政能力、组织领导能力和执行力等。
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局 协办单位:区委党校
(九)举办新闻发言人队伍及网络队伍专题培训班。
开展新闻发言人队伍和网络队伍培训,通过新闻发布技巧、网络舆情应对等课程的培训,全面提高有效应对、迅速处置舆情的能力,为罗湖打造出一支善于利用媒体与舆论,推动自身工作、回应公众关注、塑造对外形象的高素质队伍。
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
(十)举办党建队伍专题培训班。
举办党建队伍专题培训班,以深化开展“迎接党的十八大,争当‘三服务’优秀标兵、争创‘两满意’模范部门”为主题,打造一支党性坚强、勤于学习、善于创新的党建队伍,全面提升新时期、新形势下党建引领社会建设的工作水平。
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
(十一)举办党外代表人士培训班。
通过学习教育,引导广大党外代表人士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八大精神,加强国情形势、党的统一战线理论方针政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制度、统一战线史和多党合作史教育,着力提高我区党外代表人士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素质能力,全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专业突出、群众认同的党外代表人士队伍。
责任单位:区委统战部
(十二)举办维稳综治专题培训班。
选派各单位维稳干部参加维稳综治业务专题培训班,通过群体性事件现场处置、社会矛盾纠纷调解技巧等业务培训,着力提高我区维稳干部的综合素质和维稳综治能力。
责任单位:区委政法委 协办单位:区委党校
(十三)举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专题培训班。
对全区各部门负责人以及街道、社区有关负责人进行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生产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知识等业务培训,着力提高我区党政领导干部对“一岗双责”工作的认识及管理水平。
责任单位:区安监局 协办单位:区委党校
(十四)举办应对突发事件专题培训班。
对全区各部门分管应急工作的负责人和工作人员进行应对突发事件专题培训,全面提高我区各部门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
责任单位:区信访局(应急办) 协办单位:区委党校
(十五)开展机关干部学外语活动。
紧紧围绕打造国际消费中心的需要,配合“深圳市民讲外语”活动,加大全区机关干部学外语的力度,不断提高机关干部在公务活动中的外语运用能力。通过举办机关干部英语口语培训班、机关干部英语演讲比赛、科级干部英语口语测试等系列活动,切实提高我区机关干部的外语水平。
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 协办单位:区委党校
三、大力实施“人才素质培训工程”
围绕区第六次党代会提出的目标和区政府“七大工程”的中心工作,继续组织大规模、多层次的人才培训,全面提高辖区人才的创新能力、实践能力,以更加有力的措施培养造就一支数量充足、门类齐全的专家型、创新型人才队伍。
(一)社会工作人才培训。
1.举办社会建设专题培训班
组织区社工委各成员单位相关责任人,以及部分社区工作站站长、居委会主任等基层一线干部参加培训,通过学习有关社会建设的理论、法律、政策、案例等,着力提升推动我区社会建设和管理体制改革创新的本领。
责任单位:区社工委
2.举办物业管理与监管专题培训班
对物业管理处、业主委员会负责人进行轮训,强化物业管理、物业监管的有关法律知识、案例的学习,切实提升我区物业管理与监管水平,减少物业管理方面的纠纷。
责任单位:区住房建设局 协办单位:区委党校
3.举办法制人才系列培训班
紧紧围绕法治罗湖和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大局,举办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班、律师行业党建培训班、司法行政干部素质提升培训班,着力提升司法行政系统干部及基础法律工作队伍的法律素养和业务水平。
责任单位:区司法局 协办单位:区委党校
(二)企业人才培训。
4.举办第六期企业家创新能力培训班
选派辖区金融、商贸、物流等重点行业企业高管参加培训,通过专家授课、专题研讨、案例分析与实地参观交流等相结合的方式,进一步开拓企业家的视野,着力提升企业的创新经营能力。
责任单位:区经济促进局
5.举办第三期创意文化产业培训班
选派辖区创意文化产业企业家代表参加培训,通过专家授课、专题研讨与实地参观交流等相结合的方式,提高辖区创意文化企业的创新能力。
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文化体育局)、区文产办
(三)专业人才与技能人才培训。
6.举办教育系统专业人才培训班
举办教育系统专业人才系列培训,选派一批中小学校长赴香港中文大学培训,通过培训,使校长们熟悉和掌握现代教育新知识、新技能、新方法,进一步增强教育国际化、现代化的理念,着力提高学校教育管理水平。
责任单位:区教育局
7.举办医疗卫生系统专业人才培训班
选派区属医院负责人、业务骨干参加培训,全面提高医疗管理干部的理论素养和业务水平,进一步提升现代卫生行政管理意识、增强推动卫生改革的能力。
责任单位:区卫生人口计生局
8.举办劳务工、协管员综合素质提升系列培训
2012年继续组织辖区5万名劳务工参加各种类型的素质培训和技能培训,为罗湖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提供高技能人才队伍保障;加强全区公共就业管理和服务能力建设,开展就业服务管理人员、窗口服务人员的业务水平培训;开展对全区协管员的基本素质培训,开展机关大楼服务员队伍及保安员队伍培训,开展对新一代原居民的就业培训。
责任单位:区总工会、区人力资源局 协办单位:各街道办、区集资办、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四、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学习活动
统筹全区现有的各项教育学习活动,同时增加新的学习项目,开展 “纪律教育”学习月、“团队罗湖”拓展月、“和谐社区”学习月、“书香罗湖”读书月、“法制教育”学习月、“生态罗湖”环保月、“品味罗湖”艺术月、“论道罗湖”讲坛月、“世界的罗湖”外语月、“激荡罗湖”辩论月等10个主题学习月活动,在全区营造崇尚学习的浓厚氛围。
(一)“纪律教育”学习月。
活动目的:根据市委的统一部署,通过集中开展特色教育活动,有重点、分层次抓好全区干部在廉洁自律、思想作风和组织纪律等方面的教育,进一步增强各级领导干部依法执政、廉洁从政观念,努力营造干净干事、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积极打造一支勤政廉政、有战斗力的干部队伍。
活动对象:全区党员和公职人员,重点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和各单位、各部门的科、队、所、站、院、校负责人,以及重要领域、重要岗位的党员干部,同时面向辖区市民进行廉政文化宣传教育。
举办时间:7—9月。
责任单位:区纪委。
经费来源:由区纪委按往年的渠道和方式解决。
(二)“团队罗湖”拓展月。
活动目的:紧紧围绕“五好班子”创建活动,以部门为单位,分批分期组织各部门班子成员参加以“和谐团队建设”为主题的户外拓展训练活动,通过活动,塑造团队精神、增强班子的凝聚力。
活动对象:全区各部门班子成员。
举办时间:4—5 月。
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 协办单位:区直各部门、各街道办。
经费来源:从各部门干部培训经费中解决。
(三)“和谐社区”学习月。
活动目的:配合全区“社区自治活动月”, 通过媒体宣传、公益广告、市民文化讲坛、“居家学堂”等载体和社区自有的市民学校、老年大学、女子素质学校、义工辅导中心、读书会等平台,大力加强居民群众、特别是对“新一代原居民”的培训教育以及外来流动人员的文明行为规范和依法履行义务的教育,进一步加强公民意识和市民素质的培养,推动“诚信友善、尊重理解、睦邻互助、文明祥和”的社区人文精神的形成。
活动对象:全区社区居民。
举办时间:全年。
责任单位:区社工委、区委宣传部(区文化体育局)、区文明办 协办单位:区民政局、各街道办。
经费来源:由区民政局在社区建设专项经费中解决。
(四)“书香罗湖”读书月。
活动目的:按照市“读书月”的统一部署,开展主题鲜明,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受众广泛,贴近市民的文化活动,如:诗歌朗诵会、摄影作品展、图书图片展、书香校园论坛、读书沙龙等,营造书香社会,着力提升辖区居民素质。
活动对象:全区公职人员、企业员工、社区居民、学生。
举办时间:11月。
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文化体育局)、区文明办。
经费来源:由区委宣传部(区文化体育局)按往年的渠道和方式解决。
(五)“法制教育”学习月。
活动目的: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努力推进普法进机关、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和进楼道。着重加强公民守法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的教育,引导群众依法表达利益诉求,依法解决各类矛盾纠纷。
活动对象:全区公职人员、企业员工、社区居民、学生。
举办时间: 5月—12月。
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区依法治区办)。
经费来源:由区司法局(区依法治区办)按往年的渠道和方式解决。
(六)“生态罗湖”环保月。
活动目的:紧紧围绕 “宜居城区”和“国家生态区”建设,举办形式多样的环保教育活动,如知识讲座、生态环保节、环保夏令营、环保义务监督员选聘等,大力弘扬生态文明,提高辖区居民环境保护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活动对象:全区公职人员、企业员工、社区居民、学生。
举办时间:10月。
责任单位:区环保水务局。
经费来源:由区环保水务局按往年的渠道和方式解决。
(七)“品味罗湖”艺术月。
活动目的:举办“飞扬交响·品味罗湖”交响乐活动,将高雅艺术融入百姓生活,展示罗湖人追求“城有魅力、人有品行”的时代理念,着力提升城区品位,全力打造“时尚之都”,深入推动“国际消费中心”建设。
活动对象:辖区居民。
举办时间: 全年。
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文化体育局)。
经费来源:由区委宣传部按有关渠道和方式解决。
(八)“论道罗湖”讲坛月。
活动目的:在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基础上,开办“论道罗湖”大讲坛,精心设计与罗湖发展实际相结合的题目,有针对性地邀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来罗湖开设讲坛,帮助全区公职人员开阔眼界、拓宽思路,营造好学、求是的学习氛围。
活动对象:全区公职人员。
举办时间: 全年。
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文化体育局)。
经费来源:由区委宣传部参照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渠道和方式解决。
(九)“世界的罗湖”外语月。
活动目的:积极开展市民、公共服务行业讲外语活动,建立健全公共场所的外语标识系统,不断提升罗湖的国际化程度,让国际化的语言环境成为罗湖走向世界的阶梯。
活动对象:辖区市民、全区公职人员。
举办时间:全年。
责任单位:区“讲外语”活动组委会。
经费来源:由组委会成员单位按有关渠道解决。
(十)“激荡罗湖”辩论月。
活动目的:根据需要,设定有关贴近罗湖发展的辩题,引导罗湖机关公职人员关心罗湖、热爱罗湖,同时增强机关干部思维逻辑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口才应变能力。
活动对象:机关公职人员。
举办时间:8月。
责任单位:区直机关党工委。
经费来源:由区直机关党工委按有关渠道解决。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密切合作。
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充分认识建设“学习型城区”活动的重要意义,同时,各单位之间要密切合作,涉及多个单位的活动,由责任单位牵头,协办单位配合,充分整合各方资源,共同完成任务。
(二)精心组织,务求实效。
各培训项目责任单位要加强与培训机构的联系,合理设置课程,选聘优质师资,科学安排时间,坚持高标准开班,严要求管理,切实提高培训质量。各主题学习活动责任单位要精心组织,创新活动形式,突出自身特色,合理安排活动时间,确保活动参与人数和效果,保证活动扎实开展,取得实效。
(三)大力宣传,营造氛围。
各责任单位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网站等新闻媒体的宣传作用,广泛宣传报道建设“学习型城区”活动的开展情况,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在全区掀起讲学习、重学习的热潮。
附件:罗湖区2012年培训项目行动计划表(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