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4月12日)
《2012年罗湖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2年罗湖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我区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印发广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罗湖区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考核方案。
一、组织单位
考核以区政府名义进行,具体由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区政府办)会同区监察局、区信息中心组织实施。
二、考核目的
促进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2012年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方案》(深府办〔2012〕30号)有关政策措施,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在我区社会经济生活中的服务作用。
三、考核对象
区政府直属各部门及各街道办事处。
四、考核标准
按照《深圳市罗湖区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依照《2012年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方案》及《2012年区政府(新区管委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指标》,结合历年各职能部门年度信息公开发布量,制定本考核方案及考核指标(见附件)。
五、考核方式
考核采取机考和人工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罗湖区政府网站已建成在线管理和统计平台,对各单位负责的栏目信息发布、信息维护与更新及信息公开情况进行实时在线统计和比对,统计与比对结果作为考核的主要依据。区信息中心安排工作人员对罗湖区政府门户网站各栏目和子网站信息发布、信息维护与更新等进行跟踪检查,检查情况将作为考核依据。
六、考核时间和结果公示
考核采取季度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每季度对各单位进行考核和评分,季度得分加权平均即为年度考核评分。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公布各单位季度及年度考核得分,并对各单位进行排名通报,考核结果报区绩效办,纳入政府绩效考核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