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5月28日)
《罗湖区创建“广东省体育先进区”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四届1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罗湖区创建“广东省体育先进区”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体育局《关于开展“广东省体育先进区”评选活动的通知》(粤体群〔2003〕36号)精神,建设“健康罗湖”,结合我区体育工作的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提高辖区居民身体素质为目的,全面贯彻《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全面推进健康城区进程,通过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创建活动,全面提高居民身体素质和城区体育文化品位。
二、工作任务
根据《2003年广东省体育先进区标准和评选办法》的指标要求,结合我区的实际,我区创建工作的主要任务有四个方面:
(一)完善体育组织网络
成立区创建“广东省体育先进区”工作领导小组(已另发文)。统筹和协调落实创建的各项工作任务。各单位、街道都要重视创建工作,成立相应的工作小组,在区内形成完善的体育组织网络。
(二)群众体育贯彻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纲要”
深入开展全民健身运动,搭建全民健身新平台。以社区为载体,构建面向大众的体育服务体系。继续抓好社区体育健身设施的建设与管理,形成社会共建、共管机制;启动社区“居民健康体质监测站”的建设,开展“居民体质健康”研究,为监测站的建设提供指导。
积极建设社会体育组织网络和骨干队伍,提高群众参加健身活动的比率。将社会体育指导员纳入社区管理范畴,规范工作岗位,严格工作制度,完善工作网络。
结合我区“创建健康城区”及创建“广东省体育先进区”的目标,推出一批社会体育精品赛事,积极创立群众参与积极性高、示范作用大,观赏性强、组织工作严谨、知名度响亮、特色突出的赛事,同时倡导因地制宜、小型分散的适合各种年龄参加的体育活动;工作任务以提高市民体质和健康水平为重点;基础建设以建立亲民、便民、利民的体育服务体系为重点,进一步提高居民体育意识和参加体育锻炼的积极性。
(三)贯彻实施“奥运争光计划”,发展竞技体育
竞技体育的工作对象以适合我区发展实际的省运会、城运会项目为重点;工作任务以培养高水平的体育后备人才,全面提升运动技术水平为重点;基础建设以完善训练体系,加强业余训练布局为重点;改革方向以转变训练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为重点。
(四)加快体育设施建设
今年将启动新一轮的社区体育设施建设,辖区50%社区居委会起建立晨、晚练点,年底前全区各社区基本普及一条健身路径。
整合社会体育资源,在建立面向大众的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的进程中,充分发挥社会力量的作用,统筹安排、盘活场地和活动资源。
推进体育设施建设与城市建设、环境建设、园林建设相融合,使体育设施向集健身、娱乐、休闲为一体的园林化方向发展。
加强体育场馆设施的现代化、科学化管理方式,区属体育设施采取“一卡通”联网式管理。
构筑日常、双休日、节假日三大体育生活圈,构建健身设施、健身组织、体质监测、健身指导、体育活动、信息咨询等六大体育服务保障体系。倡导“体育生活化,生活体育化”的理念,将体育健身融入每个居民的生活。
(五)体育产业随着市民收入的增加和体育消费需求的扩大要有较大的发展
培育体育市场,扩大体育消费。工作对象以体育本体产业为重点;工作任务以完善产业政策,促进行业合作,规范市场管理为重点;基础建设以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创造良好市场环境为重点;改革方向以鼓励社会产业投资多元化,单项运动协会实体化,体育俱乐部、场馆经营产业化为重点。
发行体育彩票,体育彩票公益金用于扶持体育事业的发展,发挥体育彩票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作用。
三、实施步骤
(一)资料收集阶段(2004年4月30日前)
召开创建“广东省体育先进区”动员大会,部署创建的有关工作。成立创建领导班子和工作机构,拟订开展创建工作的系列活动方案。
(二)实施阶段(2004年5月1日—6月20日)
全面启动创建“广东省体育先进区”的宣传工作,开展系列的主题活动,在全区营造良好的创建氛围。各有关部门和各街道办事处要根据创建任务全面调查摸底,找出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并切实加以解决。区体育局要主动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确保整改措施和创建指标的落实,并做好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三)申报验收阶段(2004年6月—10月)
由区体育局向市体育局提出申报。做好迎接省体育局检查考核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通过省体育局的检查、验收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创建“广东省体育先进区”是推进体育工作的“龙头工程”,也是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锻炼需求的“民心工程”,它涵括了竞技体育、群众体育、体育产业、体育文化等各个方面,工作复杂,任务较重,因此各有关部门必须把创建“广东省体育先进区”作为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改善体育投资软环境、树立我区良好形象的高度来认识,把创建工作摆上本单位、本部门的重要议事日程,一把手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确保各项创建任务落到实处。
(二)落实机构,保证投入。区创建“广东省体育先进区”成员单位要成立相应机构,根据各自职责,制定具体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创建经费由区体育局根据实际情况,制定预算方案,上报区政府统筹解决。属于部门或单位投入部分,由部门或单位解决。
(三)突出主题,营造氛围。宣传部门要充分发挥舆论宣传的优势,全方位地宣传创建工作,在全区上下形成良好的创建氛围。区体育局要精心组织,大力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创建活动,把创建“广东省体育先进区”和创建体育先进社区等活动结合起来,有计划地推进创建工作。
(四)明确职责,齐抓共创。根据省体育局制订《2003年广东省体育先进区评选办法》,结合我区实际,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创建体育先进区的各项任务落实,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创建任务的要求,对已达标的,要做好收集、整理、总结工作,未达标的,要认真研究制订实施方案,把有关工作落到实处。区体育局要加强对创建工作和各项指标的检查考核,及时了解新情况,分析新问题,宣传新动向,总结新经验,探索新办法,确保创建任务的如期完成。
五、工作职责与分工
区体育局:整理汇总、填报创建工作所需要的所有上报材料。
区政府办:负责提供以下资料:(一)政府领导重视体育工作,把区体育工作纳入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摆上议事日程。(二)党政领导重视体育工作,区长办公会议每年专题研究体育工作两次以上的有关会议记录和资料。(三)有一名副区长分管体育工作,出席有关体育活动。
区财政局:负责提供体育经费的有关资料证明:(一)体育事业经费、体育基础建设资金列入区政府财政预算和基础建设投资计划,保障本区的体育事业经费,达到常住人口人均1元以上,并随着经济的发展逐年增加。(二)体育彩票公益金用于发展体育事业的资料证明。
区委宣传部:(一)制作一部反映近年来我区体育事业特点的短片,内容包括:开展各项体育竞赛活动、社区体育组织网络、全民健身点的分布、体育设施建设等有关内容。(二)配合区体育局对近期的创建工作进行宣传,在全区范围内形成良好的创建氛围。
区教育局:提供一份关于学校体育开展情况的汇报材料,并提供有关的资料和证书。汇报材料主要内容:(一)全面贯彻《学校体育工作条例》,达到《学校体育工作条例》中规定的体育课教学、课外体育活动、课余体育训练和体育竞赛的要求,有条件的学校应创办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吸引和组织周边青少年参加课外体育锻炼。(二)注重后备人才培养,发展体育传统项目,中小学须建立一支以上业余训练运动队,形成业余训练网络。(三)积极组队参加省、市的体育竞赛,保持向上级体育部门输送一定数量的优秀运动员。
区民政局:协助创建“广东省体育先进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完成各体育单项协会登记工作。
各街道办事处:(一)成立全民健身工作指导委员会。(二)成立街道办领导挂帅的社区体育协会。(三)各社区居委会成立相应全民健身领导小组。(四)各街道办事处都要有一个以上使用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上的固定体育活动场地。(五)积极组织辖区的体育竞赛活动,定期举办综合运动会,每年必须举行3次以上的单项体育活动,并提供有关资料。(六)50%以上的社区居委会要建立晨晚练点。(七)街道办事处文体站对各社区的晨晚练点进行登记、注册、挂牌等规范管理工作,完善组织网络。(八)汇报各街道办事处的健身路径安装情况。(九)已被评为全国或广东省体育先进社区的街道办事处将授予该称号的批复文件复印件报区体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