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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序推进公众参与重大行政决策工作,根据《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深圳市行政听证办法》等有关规定,深圳市罗湖区财政局(区国资局、区集体资产管理局)决定召开《罗湖区股份合作公司重大事项决策及备案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听证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组织机关
深圳市罗湖区财政局(区国资局、区集体资产管理局)。
二、听证时间
2026年6月18日15时00分。
三、听证地点
深圳市罗湖区文锦中路1008号罗湖管理中心大厦26A会议室
四、听证内容
《罗湖区股份合作公司重大事项决策及备案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五、听证目的
广泛听取社会公众对《罗湖区股份合作公司重大事项决策及备案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和建议。
六、听证事项依据
《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深圳市行政听证办法》。
七、听证会参加人员的确定
听证会参加人员包括听证主持人、听证陈述人、听证参加人、听证记录员和旁听人员,确定方式如下:
(一)听证主持人。由听证组织机关指定。
(二)听证陈述人。由听证组织机关的工作人员担任。
(三)听证参加人
1.受听证会场地局限,本次听证会听证参加人为11名;凡是罗湖区内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均可申请或推选代表申请为听证参加人。
2.申请人应该在规定时间内前往深圳市罗湖区文锦中路1008号罗湖管理中心大厦2220办公室,如实填写本人姓名、年龄、家庭住址、工作单位、联系方式、建议等。
3.经确定的听证参加人,听证组织机关将在听证会举行的10日前向其送达《听证通知书》及听证事项内容、依据、理由、具体地点等材料。
4.听证参加人原则上根据申请人类别和申请时间顺序综合确定。
(四)旁听人员
1.受听证会场地局限,本次听证会旁听人员不超过3人。
2.凡是罗湖区内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均可申请或推选代表申请为旁听人。
3.旁听申请人应该在规定时间内前往深圳市罗湖区文锦中路1008号罗湖管理中心大厦2220办公室,如实填写本人姓名、年龄、家庭住址、工作单位、联系方式、建议等。
4.旁听人原则上根据申请人类别和申请时间顺序综合确定。
八、申请截止日期
参加听证会申请截止日为2026年6月4日。
九、参加听证会须知
(一)经确认的听证会参加人员应当准时到场参加听证;
(二)听证会参加人员应针对《罗湖区股份合作公司重大事项决策及备案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合法性、科学性和合理性等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未经允许,不得录音、录像;
(四)听证参加人和旁听人员参加听证会时,应当遵守听证纪律。对违反听证纪律的人员,听证主持人可以进行劝阻,不听劝阻的,可以责令其离场;
(五)如会议时间、地点调整,具体时间、地点以《听证通知书》为准。
十、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0755-88161020
2.听证会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文锦中路1008号罗湖管理中心大厦26A会议室
未尽事宜参照《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深圳市行政听证办法》等文件予以确定。
特此公告。
深圳市罗湖区财政局(区国资局、区集体资产管理局)
2026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