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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序推进公众参与重大行政决策工作,根据《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深圳市行政听证办法》有关规定,深圳市罗湖区司法局定于2025年5月19日在罗湖管理中心大厦20A会议室召开《罗湖区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若干举措(征求意见稿)》听证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组织机关
深圳市罗湖区司法局
二、听证目的
广泛听取社会公众对《罗湖区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若干举措(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和建议。
三、听证内容
《罗湖区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若干举措(征求意见稿)》。
四、听证事项依据
《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深圳市行政听证办法》。
五、听证会参加人员的确定
听证会参加人员分为部门陈述人、非部门陈述人和旁听人员,确定方式如下:
(一)部门陈述人。部门陈述人由听证组织机关指定。
(二)非部门陈述人。
1.受听证会场地局限,本次听证会非部门陈述人为9名;凡是罗湖区内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均可申请或推选代表申请为非部门陈述人。
2.申请人应该在规定时间内前往罗湖管理中心大厦20A会议室,如实填写本人姓名、年龄、家庭住址、工作单位、联系方式、建议等。
3.经确定的非部门陈述人,听证组织机关将在听证会举行的10日前向其送达《听证通知书》及听证事项内容、依据、理由、具体地点等材料。
4.非部门陈述人原则上根据申请人类别和申请时间顺序综合确定。
(三)旁听人员。
1.受听证会场地局限,本次听证会旁听人员不超过3人。
2.凡是罗湖区内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均可申请或推选代表申请为旁听人。
3.旁听申请人应该在规定时间内前往罗湖管理中心大厦20A会议室,如实填写本人姓名、年龄、家庭住址、工作单位、联系方式、建议等。
4.旁听人原则上根据申请人类别和申请时间顺序综合确定。
六、申请截止日期
参加听证会申请截止日为2025年5月6日。
七、参加听证会须知
(一)经确认的听证会参加人员应当准时到场参加听证;
(二)听证会参加人员应针对《罗湖区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若干举措(征求意见稿)》合法性、科学性和合理性等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未经允许,不得录音、录像;
(四)听证参加人和旁听人员参加听证会时,应当遵守听证纪律。对违反听证纪律的人员,听证主持人可以进行劝阻,不听劝阻的,可以责令其离场;
(五)如会议时间、地点调整,具体时间、地点以《听证通知书》为准。
八、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55-88160915
听证会地址:罗湖管理中心大厦20A会议室
未尽事宜参照《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深圳市行政听证办法》等文件予以确定。
深圳市罗湖区司法局
2025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