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罗湖区政府投资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管理暂行办法及其配套文件(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采纳情况的公告
为推进公众参与行政决策工作有序开展,我局于2019年10月15日-10月30日在罗湖政府在线向社会公开征求《罗湖区政府投资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管理暂行办法及其配套文件(征求意见稿)》的意见,期间收到了2条意见,针对反馈意见我局回应如下:
反馈意见:
1.稿中第二章第七条第二段最后一句“监理、造价咨询等工作原则上由建设单位选择确定,不纳入项目发包内容。”与第二章第九条第一段最后一句“相关工程咨询服务事项,由总承包单位自主报价并纳入总价包干范围。”内容要求相矛盾,建议修改,谢谢。
2.建议1、应该建立政府投资设计总承包黑名单制度;2、应公布举报监督电话。
采纳情况:
1.采纳。
2.采纳。《深圳市罗湖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已明确罗湖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市场主体信用管理实行“失信黑名单”和“诚信红名单”,由区住房建设局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