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

关于征求《深圳市罗湖区社区股份公司兼职消防队伍建设与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示

来源:罗湖区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9-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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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时间

2019-07-12 至 2019-07-26

电子邮箱

lh_yjglj@szlh.gov.cn

征集内容

  《深圳市罗湖区社区股份公司兼职消防队伍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于 2014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目前已过有效期限。根据《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 2019 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和听证事项目录的通知》要求,对《深圳市罗湖区社区股份公司兼职消防队伍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了修订,现就《深圳市罗湖区社区股份公司兼职消防队伍建设与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附件:


  《深圳市罗湖区社区股份公司兼职消防队伍建设与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深圳市罗湖区社区股份公司兼职消防队伍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修订依据


  联系人:许晓生,联系电话:22185906


  罗湖区安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7月12日

部门答复


  2019年7月12日,罗湖区应急管理局就《深圳市罗湖区社区股份公司兼职消防队伍建设与管理办法》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另外,在2019年10月23日,召开了深圳市罗湖区社区股份公司兼职消防队伍建设与管理办法修订工作座谈会,各与会单位就相关事项进行了讨论。根据收到的意见与建议,我局依照有关规定作出回复,具体建议及采纳情况如下:


  一、关于兼职消防队伍人员的工资补助问题


  仍按照原有的规定,由各街道办事处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并向区财政局申请,具体的补贴标准待区财政局等有关部门测算后另文规定。


  二、关于兼职消防队伍的管理及考核问题


  各街道办事处要加强对辖区兼职消防队伍的领导、指导、监督和考核,要进一步细化考核标准,将考核情况作为奖惩和任用的主要依据,进一步提升兼职消防队伍的工作积极性;各股份公司要加强对兼职消防队伍的日常建设和管理,保持队伍人员稳定,定期保养和维护消防器材装备,不断提升兼职消防队伍的作战能力和水平。


  三、关于兼职消防队伍的专业训练问题


  市消防支队罗湖区大队要定期组织开展辖区兼职消防队伍消防业务能力培训和消防比武竞赛,提升队伍的消防能力和应急救援水平;要将兼职消防队伍与正在建设的小型消防站进行有机联动,形成互补,最大程度地发挥兼职消防队伍在发现消防安全隐患、扑救初期火灾中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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