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

关于《深圳市罗湖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民意征集

来源:罗湖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 发布时间:2018-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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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时间

2018-04-16 至 2018-04-20

电子邮箱

lh_hsj@szlh.gov.cn

征集内容

  全国污染源普查是重大的国情调查,是环境保护的基础性工作。为全面掌握辖区各类污染源数量、行业及地区分布,主要污染物产生、排放和污染处理设施运行情况,根据《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国发〔2016〕59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82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18]4号)和《深圳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深府办函〔2018〕64 号)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订本方案。


  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掌握各类污染源档案、污染源信息数据库和环境统计平台,对于准确判断当前环境形势,制定实施有针对性的环境保护政策、规划,不断改善环境质量,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补齐生态环境短板具有重要意义;同时可为加强罗湖区环境管理、提升环境质量提供依据。


  为进一步加大公众参与力度,现特向全区公开征询公众对《深圳市罗湖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的意见和建议,欢迎您提出宝贵意见,你们的意见将作为《深圳市罗湖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编制和修改完善的依据。本次调查不会涉及您的个人隐私,数据仅供研究分析之用,谢谢合作!


  征集时间:2018年4月16日-4月20日


  联系电话:0755-25666100


  传真:0755-25666101


  电子邮箱:lh_hsj@szlh.gov.cn

部门答复

  《深圳市罗湖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初稿完成以来,罗湖区环保水务局向社会各界及各相关单位征集意见,获得各界积极回应,征得各方的改进建议,如“希望污染源普查能够深入实处”、“污染源普查要毫无保留,把辖区情况摸清、摸透”、“污染源普查要为环境治理提供保障”及“环保局搞污染源普查甚至其他一些活动,归根结底是为了提升环境质量”等。我局已全部采纳各方意见,并修改完善《深圳市罗湖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感谢市民们对罗湖区污染源普查工作一直以来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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