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

深圳市罗湖区财政局关于征求《深圳市罗湖区财政预算准则》意见的通告

来源:罗湖区财政局 发布时间:2019-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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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时间

2019-08-23 至 2019-09-09

电子邮箱

lh_czysk@szlh.gov.cn

征集内容

  为加快建立我区现代财政制度,进一步规范我区财政预算编制、执行、决算和监督等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国务院关于印发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35号)等法律法规及国务院、财政部出台的相关政策,结合罗湖区实际,我局起草了《深圳市罗湖区财政预算准则(征求意见稿)》。为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提高文件草拟质量,现就《深圳市罗湖区财政预算准则(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19年9月9日前,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反馈: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深圳市罗湖区文锦中路罗湖管理中心大厦2611室收,联系电话:25666920(邮编5180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财政预算准则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lh_czysk@szlh.gov.cn,主题注明“财政预算准则征求意见”。


  


  


  深圳市罗湖区财政局


  2019年8月23日

部门答复

  为加快建立我区现代财政制度,进一步规范我区财政预算编制、执行、决算和监督等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国务院关于印发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35号)等法律法规及国务院、财政部出台的相关政策,结合罗湖区实际,我局起草了《深圳市罗湖区财政预算准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预算准则》”)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截至9月10日,我局共收到三条修改意见,现将意见采纳结果反馈如下:




    

























序号



修改意见



意见采纳情况



1



《预算准则》中未明确预算安排将参考审计结果的做法,建议完善。



已采纳。



2



建议规范预算管理,强化预算单位的主体责任。



已采纳。



3



为提高公众的知情权,建议尽快印发实施。



已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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