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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湖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公开征求《罗湖区户外广告设置专项规划说明书》和《罗湖区户外广告设置专项规划》公众意见反馈汇总表的公示

来源:罗湖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发布时间:2021-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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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意见反馈汇总表

序号

意见

来源

反馈意见

受理情况

答复情况

1

曹先生

该专项规划正式实施后,我公司才进驻某大厦,而该大厦现状广告位属于满员情况下,我公司是否可以新增广告位(不是店招)?

解释说明

我局原则上是不同意再新增广告位的。后进驻公司可通过与物业管理单位沟通进行调剂广告位进行发布广告。如果大厦外墙广告位已经合理规划且处于饱和状态,如果新增广告位,必定会破坏建筑外立面外观,造成视觉拥挤。对于确实有空置墙体,而招牌需求量又较大,可视情况由物业管理单位采取集中申报的方式支持集中设置招牌。

2

于女士

规划中允许设置的广告位,面积是否可以加大呢?

解释说明

我局认为可以进行微调,但不同意大幅度的调整广告位面积。规划中允许设置的广告位其面积大小、广告形式、色彩搭配等都是与建筑立面底色相匹配的,如果大幅度增大广告面积,会造成建筑立面不协调,甚至给人压抑感。

3

深圳之光传媒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贵局公开征求《罗湖区户外广告设置专项规划说明书》和《罗湖区户外广告设置专项规划》意见的公示,我司想咨询下某大厦属早期建设,整体广告位设置不规范,我司想突出广告位品质新形象新风貌,可否设置新的异形广告位打造大厦新面貌?

解释说明

这次我局对罗湖区26条主要道路建筑立面的广告位置、形式以及广告色彩做了控制性规划,贵公司拟设置新的异形广告位应当结合建筑外立面进行一体化设计制作,设计方案需报我局审定。对于未纳入规划的建筑,我们也鼓励物业管理单位进行一体化设计制作,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可适当创新设置异形广告、实物造型广告等,具体设置方案须经我局审核定后实施。

4

小区业主

作为业主,按照广告指引取消现状广告牌的拆除,所产生的拆除费用由业主承担还是政府承担?

解释说明

对于管控规划中要求取消的户外广告设施,设置单位(或物业管理单位)需全力配合,并坚决执行。所涉及取消的广告设施原则上按照“谁设置,谁负责,谁拆除”,在无法找到设置单位的情况下,由物业管理单位负责拆除,费用由设置单位或物业管理单位自行承担。

5

大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对于规划中需要调整的户外广告,调整后的数量、大小和形式是否必须按照规划要求设置?。

解释说明

原则上需要按照本规划执行,若户外广告需要结合建筑立面进行一体化升级改造的,在满足规划要求的前提下可重新设计制作,但需提交设计方案至罗湖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先行审核,并经审批后方可设置。

6

大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我司现状已有的户外广告是否需要按管控指引重新设计及施工?(如底色与管控指引颜色不一致,强调色超过了管控指引的5%等)

解释说明

原则上不需要重新设计及施工。本次规划对户外广告分别提出了新增、保留、调整、提升、取消五大管控意见。如现有广告色彩与楼宇差别过大,规划中会要求提升,差别不大会给予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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