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罗湖区重大行政决策专栏 > 2018-2021 > 通知公告
为有序推进公众参与重大行政决策工作,根据《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深圳市行政听证办法》有关规定,深圳市罗湖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定于2021年5月13日在罗湖管理中心大厦21楼D会议室召开《罗湖区产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听证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组织机关
深圳市罗湖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二、听证目的
广泛听取社会公众对《罗湖区产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和建议。
三、听证内容
《罗湖区产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
四、听证事项依据
《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深圳市行政听证办法》。
五、听证会参加人员的确定
听证会参加人员分为听证主持人、听证陈述人、听证参加人、书记员和旁听人员,确定方式如下:
(一)听证主持人:听证主持人由听证组织机关按照《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第十一条相关规定指定;
(二)听证陈述人:听证陈述人由行政决策建议提出机关的工作人员担任;
(三)听证参加人:听证参加人从自愿报名参加听证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中产生;
1.受听证会场地局限,本次听证会听证参加人为12名;凡是罗湖区内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均可申请或推选代表申请为非部门陈述人;
2.申请人应该如实填写本人姓名、年龄、家庭住址、工作单位、联系方式、建议等;
3.经确定的听证参加人,听证组织机关将在听证会举行的10日前向其送达《听证通知书》及听证事项内容、依据、理由、具体地点等材料。
4.听证参加人原则上根据申请人类别和申请时间顺序综合确定。
(四)书记员:书记员由听证组织机关指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担任;
(五)旁听人员:
1.受听证会场地局限,本次听证会旁听人员为3人;
2.凡是罗湖区内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均可申请或推选代表申请为旁听人。
3.旁听申请人应该如实填写本人姓名、年龄、家庭住址、工作单位、联系方式、建议等。
4.旁听人原则上根据申请人类别和申请时间顺序综合确定。
六、申请截止日期
参加听证会申请截止日为2021年4月20日。
七、听证会须知
(一)经确认的听证会参加人员应当准时到场参加听证;
(二)听证会参加人员应针对《罗湖区产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合法性、科学性和合理性等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未经允许,不得录音、录像;
(四)听证参加人和旁听人员参加听证会时,应当遵守听证纪律。对违反听证纪律的人员,听证主持人可以进行劝阻,不听劝阻的,可以责令其离场;
(五)如会议时间、地点调整,具体时间、地点以听证会通知书为准。
八、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55-25666611
听证会地址:罗湖管理中心大厦21楼D会议室
未尽事宜请参照《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深圳市行政听证办法》予以明确。
特此公告。
深圳市罗湖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