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

罗湖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召开《深圳市罗湖区人才住房分配和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听证会的公告

来源:罗湖区住房和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0-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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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有序推进公众参与重大行政决策工作,根据《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深圳市行政听证办法》有关规定,深圳市罗湖区住房和建设局定于2020年8月7日在万达丰大厦7楼会议室召开《深圳市罗湖区人才住房分配和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听证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组织机关

 深圳市罗湖区住房和建设局

 二、听证目的

 广泛听取社会公众对《深圳市罗湖区人才住房分配和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和建议。

 三、听证内容

 《深圳市罗湖区人才住房分配和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四、听证事项依据

 《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深圳市行政听证办法》。

 五、听证会参加人员的确定

 听证会参加人员分为部门陈述人、非部门陈述人和旁听人员,确定方式如下:

 (一)部门陈述人:部门陈述人由听证组织机关指定;

 (二)非部门陈述人:

 1.受听证会场地局限,本次听证会非部门陈述人为11名;凡是罗湖区内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均可申请或推选代表申请为非部门陈述人;

 2.申请人应该在规定时间内前往万达丰大厦7楼会议室,如实填写本人姓名、年龄、家庭住址、工作单位、联系方式、建议等;

 3.经确定的非部门陈述人,听证组织机关将在听证会举行的10日前向其送达《听证通知书》及听证事项内容、依据、理由、具体地点等材料。

 4.非部门陈述人原则上根据申请人类别和申请时间顺序综合确定。

 (三)旁听人员:

 1.受听证会场地局限,本次听证会旁听人员为3人;

 2.凡是罗湖区内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均可申请或推选代表申请为旁听人。

 3.旁听申请人应该在规定时间内前往万达丰大厦7楼会议室,如实填写本人姓名、年龄、家庭住址、工作单位、联系方式、建议等。

 4.旁听人原则上根据申请人类别和申请时间顺序综合确定。

 六、申请截止日期

 参加听证会申请截止日为2020年7月13日。

 七、听证会须知

 (一)经确认的听证会参加人员应当准时到场参加听证;

 (二)听证会参加人员应针对《深圳市罗湖区人才住房分配和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合法性、科学性和合理性等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未经允许,不得录音、录像;

 (四)听证参加人和旁听人员参加听证会时,应当遵守听证纪律。对违反听证纪律的人员,听证主持人可以进行劝阻,不听劝阻的,可以责令其离场;

 (五)如会议时间、地点调整,具体时间、地点以听证会通知书为准。

 八、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55-22185629

 听证会地址:万达丰大厦7楼会议室

 未尽事宜请参照《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深圳市行政听证办法》予以明确。

 特此公告。


 深圳市罗湖区住房和建设局

 2020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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